2014 年 8 月 20 日
P 隨筆
看了徐偉群在蘋果日報的一篇文章,和風傳媒訪問苗博雅的一篇文章,都是談柯震東在北京被捕涉及的司法程序問題,以及對我們每一個人可能的影響。
『據 8 月 18 日中國官方媒體「證實」的訊息,柯是 8 月 14 日被捕。然而,在此之前,只有被捕傳聞攪動著公眾的注意,卻沒有任何人知道他人在哪裡,正受到什麼待遇,即使是中國官方媒體「證實」被捕以後,也還是如此。
『在一個文明國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不管犯行再怎麼樣確鑿,在刑事訴追的過程中,要受到應有的人權保障。他要能夠選任律師,獲得公正而充分的辯護機會,確保人身安全,要求法院24小時內提審,不受非必要的人身拘束,家屬獲得 24 小時內的即時通報等等。當然,更不會容許還有所謂不受正當程序規範的「行政拘留」這種法治後門。像柯這樣,被拘捕就失去蹤跡,只能等待權力施恩發布訊息,這是對人權的莫大危害。
『之所以說這個問題嚴肅,是因它不只會發生在人們正在大力譴責鄙棄的名人身上,也可能發生在任何你我認識或不認識,在中國活動的中華民國國民身上。』(徐偉群)
我想起七月份被大陸扣留的和展影視公司總經理徐嘉森。不知最新情況如何。不論是以七月中旬 BBC 所說的可能是因為他主辦台北電視節時讓法輪功相關單位參展,還是七月底聯合報所說是因為大陸查辦央視貪腐所以需要留下他協助辦案,情況都遠更需要我們注意與關切。
柯震東,至少還因為他在北京違反當地法律而被捕。
徐嘉森,不論是 BBC 還是聯合報說的推測,可都不是他在當地犯了什麼法。
陸委會,海基會,能說明一下你們在徐嘉森的事情上做了什麼事,有什麼進展?什麼時候能讓他回來?
http://www.appledaily.com.tw/…/%E7%84%A6%E9%BB%9E%E8%A9%95%…
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3bc78140-27bd-11e4-bdcc-…/…
http://www.bbc.co.uk/…/140715_tw_tvfestivalorganizerarres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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