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6 月 20 日,18:08

G 政府與政治P 隨筆Q 前瞻條例

【回應行政院三之二:請看第11題的問和答】

行政院在今天的新聞稿裡說:

「郝明義先生提到林院長不去立法院報告是斷章取義,並非事實。徐發言人澄清,林院長當時是表示,現在是「特別條例」的制定期間,按立法院議事規則,行政院長不必去報告,待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提到立法院時,就會去立法院報告並答詢。

「徐發言人表示,郝明義先生對外界轉述時,僅提到林院長不願意報告,而未整體說明林院長在特別預算時會去報告並答詢,造成外界誤解林院長迴避立法院監督,對於這種斷章取義,行政院感到極度遺憾。」

對於這段話的回應,我只把5月19日訪問林院長的那一題問答都摘在這裡。

我問林院長的問題是:【11. 前瞻條例一字沒改地出了委員會,並且因為出了委員會,也沒機會就條例條文再質詢官員。現在已經在排今年夏天要有三次臨時會,條例和計畫的部份會不會都去立法院報告?】

我記錄的林全院長的回答是:

「條例部份,現在出了委員會,已經是立法院溝通的階段,過去就是如此。所以我不能破壞體制。這一點我不能做任何承諾。

「計畫的部份,本來做好預算我就該去立法院報告。」

具有一般中文理解程的人,應該不難看出我問了什麼,林院長答了什麼。所以對行政院的回應,我也很遺憾。

訪問全稿,請閱讀這裡:

【在520的前夕訪問林全院長】 http://bit.ly/2rDev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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