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是三十萬字寫三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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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麼希望她手上拿的是一本小說。任何小說都好。
有一天我在家裡整理書架,本來只是要把一些覺得灰塵積得多了些的地方清理一下,但是隨手拿起《天龍八部》中的一本,不小心翻到一個地方,這下子就停不住了。
於是我就靠在書架底下,抹布扔在一旁,把多年前看過的金庸這部小說,又讀了一個段落。是段譽、王語嫣兩人先跌進爛泥枯井,真情流露,接著慕容復和鳩摩智兩人也跟著掉進去的那一段。
我多麼希望她手上拿的是一本小說。任何小說都好。
有一天我在家裡整理書架,本來只是要把一些覺得灰塵積得多了些的地方清理一下,但是隨手拿起《天龍八部》中的一本,不小心翻到一個地方,這下子就停不住了。
於是我就靠在書架底下,抹布扔在一旁,把多年前看過的金庸這部小說,又讀了一個段落。是段譽、王語嫣兩人先跌進爛泥枯井,真情流露,接著慕容復和鳩摩智兩人也跟著掉進去的那一段。
我看到的部落格
「部落格」以「部落」為現實,以「格」為模式。用畫面來說,它讓我們看到一片蠻荒的大地上,部落林立。但是林立的部落,卻面貌大致相同地連接於一格一格的區塊中,而區塊之後,則另有提供(或掌控)伺服器的主人。
「部落格」說法的精彩,在於它提醒了我們這個狀態「非部落」的真實面目──網路發展的蠻荒階段,部落反而群居於單位齊一的超級華廈之中。
這個真實面目,說明了Blog如何給網路文明帶來既前進又反動,既反動又前進的激素。
部落格的前進是,它以方便的使用界面,讓最憚於接近網路的人也跨過了門檻。
部落格的反動是,它讓習慣於紙張與書寫文明的人們,有了新的機會(與藉口)延續自己的閱讀與創作思維──WWW網路革命所點燃的火種,反而只能繼續在地下悶燒。
(更別提漫長的部落格網址讓我們多麼愴然於.idv的湮沒。)
所以,我喜歡「部落格」的最後一個理由,在於那個「格」字。
不論是否過於樂觀,我總想像,寄居於伺服器主人劃下的區塊裡的部落格,終有一天要擺脫那些格子,成為荒原上真正烽煙四起的部落。我們等待那一天,以及那一天之後,部落再演化出城邦、都會,以及其他的故事。(不然,我們有什麼要期待於網路文明的呢?)
但是在那一天到來之前,在部落還是非部落的今天,我們只能等待。等待中,我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建立我們自己的「格」。畢竟,「部落格」沒有「格」了,有部落又何為?
—-摘自《越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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