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疫苗採購捐贈」政策出了2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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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疫苗採購捐贈」政策出了2個問題】
繼一些地方政府要自行採購疫苗之後,這兩天有企業和宗教慈善團體要採購疫苗捐贈政府。而昨天陳時中公布政府的政策,說「疫苗採購應由政府出面簽約、出資,並由政府統籌分配執行」,又引起很大爭議。
我認為這是因為政府在這個政策上出了兩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該分開講的話,卻混著講」。
地方政府去國外申購疫苗,當然應該由中央政府出面簽約、出資,在這件事情上中央地方一體,如果多頭馬車會天下大亂。(請參閱我前幾天寫的相關文章。)
但是企業或民間團體去國外申購疫苗捐贈政府,在只要是經由合法管道,並且是值得信賴的「原廠」、「直接來台」、「交由政府統籌分配執行」三個前提都能滿足的前提下,政府沒必要堅持還必須「由政府出面簽約、出資」。
所以,這個政策如果把「地方政府」和「企業或民間團體」分開處理,對「地方政府」就強調「由政府出面簽約、出資」,對企業或民間團體就不必提這句話,就沒事了。但因為把兩者混在一起,所以這個政策裡就少不了「由政府出面簽約、出資」這句話,結果徒增困擾。
另外,這個政策的第二個問題,是「該明講的話,卻隱藏不提」。
該明講的話,就是不論企業或民間團體,要採購並捐贈經過世界衛生組織認證的疫苗,政府都很歡迎,但排除中國製造的。
整個COVID-19 疫情,從開始爆發,我們一路看過世界衛生組織幫中國遮掩、拖延了多少嚴重的問題。這些問題到今天都還在持續。而中國國藥疫苗提供海外施打,造成的爭議也已經很多。
所以我們在同是世界衛生組織認證的疫苗中,要對中國製造的疫苗保持警戒,是合理的。不要忘記,台灣去年能有那麼好的防疫佳績,主要原因就是我們是全世界最早對中國警戒的。
何況,還有台海特殊的情況。
近年來中國一直升高武統壓力,不只長期以一千四百枚飛彈瞄準台灣、頻頻以空中及海上武力脅迫,最近還強調要「掌握打贏各種形式生物戰的主動權」。世界其他各國也許只須擔心中國疫苗的品質問題,但我們在台灣不能不提防中國提供台灣疫苗有成為「木馬」的危險。
所以政府在歡迎企業、民間團體採購捐贈疫苗的同時,必須在政策和辦法中清楚地註明不能只是世界衛生組織認證的疫苗,要把中國疫苗排除在外。這樣清楚宣示才是合理的。
因為沒有把這一點講明白,所以只好想用「由政府出面簽約、出資」這句話來把關,結果又是徒增困擾。
這就是「該講的話,卻隱藏不提」的問題。
這些該講的話,越早講越好,越晚講越難講,越沒得講。
那最後要問一個問題了:為什麼要排除中國疫苗這麼一個簡單易懂的道理,民進黨政府卻遮掩不提,寧可給自己製造這麼多麻煩也要迴避不清呢?
往好處推測:有可能是他們自己又怕戴上「反中」的帽子。
但偏偏他們「反中」的話並不少講。如果在其他地方都不怕「反中」的帽子,沒有任何理由在這個真正需要對中國警戒的地方卻連話都講不清。
否則,別怪自己把火越燒越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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