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系列公開信之三:我們來拯救自己安身立命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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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拯救自己安身立命之地

黑箱子打開後,曝露了更惡劣的實況。我們只能掌握最後的自救機會!

各位朋友:
我寫這個系列前兩封信的時候,《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還沒有簽署,一切內容都在黑箱之中。
當時我憂心的是:一,政府不把台灣四個出版產業鏈條綑綁起來和對岸談判,我們將無從開闢新的市場腹地,是策略上的重大失誤;二,把台灣原先就相形弱小的出版產業鏈條零碎切割,只挑印刷業和對方談,並且不對等地開放,這是把競爭者引進自己原先就狹小的後園;三,被切割開來的印刷業,形同打開一個縫隙,讓對岸四頭一身的出版集團得以變身擠進台灣,進而逐步對出版產業鏈條上下游產生擴張性的影響力,而「台灣小型、奈米型的業者,形同以卵敵石,難逃被消滅或併購的命運」。

這幾天,政府部門在努力滅火。經濟部與文化部紛紛發言,重點不外乎:一,「目前開放的部分只有印刷業,並沒有開放出版業」;二,政府雖然開放陸資進入台灣印刷業,但已加上「不得兼營出版發行與零售」的但書,由文化部把關;三,政府也已取得大陸承諾「簡化臺灣圖書進口審批程序」,讓台灣圖書享有快速便利通道進入大陸市場,產生新的商機。
這期間,我沒再發言。主要因為,從六月二十一日傍晚,我看到簽署公布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內容之後,發現政府這次遠非不對等開放印刷業而已,還有更多讓步將對台灣出版產業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驚駭之情久久難以平復。
現在我努力使自己平靜下來,把我看到的情況向大家說明。

台灣的書刊發行、書刊零售通路全面無條件向陸資開放
文化部雖然強調他們會負責盯緊陸資印刷業「不得兼營出版發行與零售」,但事實上,政府在這次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已經對大陸全面開放了「批發交易服務業」、「零售服務業」與「經銷」。
「批發交易服務業」中,有但書的是「武器警械及軍事用品、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所稱之農產品批發市場除外」。此外全部開放,其中當然包括書刊的發行(我們的正式行業名稱叫作「書籍、文具批發業」)。
「零售服務業」中,有但書的是「武器警械、軍事用品、藥局及藥房除外」。此外全部開放,其中當然包括書刊的零售(我們的正式行業名稱叫作「書籍、文具零售業」)。
很奇怪地,政府在對陸資開放「批發交易服務業」、「零售服務業」與「經銷」的時候,顯然意識到其中有些領域是要除外的,所以才把「武器警械」、「軍事用品」、「農產品」、「藥局及藥房」等列進去。但政府絲毫沒有意識到書刊的發行和零售,也應該除外;絲毫沒有意識到大陸對我們幾十年都寸土不讓的書刊發行和零售,不該如此讓他們輕易進來;絲毫沒有意識到如果陸資可以全面進入我們的「書籍、文具批發業」和「書籍、文具零售業」,那文化部說什麼會負責盯緊陸資印刷業「不得兼營出版發行與零售」根本就是廢話一句。
照這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我們政府不但讓大陸所有的發行、零售、經銷商都可以完全自由來台投資,並且完全沒有設任何最低資本額的門檻,並且他們可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任何形式在台灣設立商業據點,提供服務。(請注意:連「分公司」都允許。)此外,我們政府還完全不限制他們提供「跨境服務」,也就是他們可以使用他們在大陸的後勤、倉儲等各種資源來提供境外的服務。
大陸的書刊發行、書刊零售通路沒有對等開放
相對於我們這麼慷慨的開放,我們來看看大陸在批發、零售和經銷上,對我們又開放了什麼。
大陸對台灣開放的是「批發服務」和「零售服務」,統稱為「分銷服務」。
「批發服務」中,有但書的是「不包括鹽和菸草」。
「零售服務」中,有但書的是「不包括菸草」。
表面上,他們也對我們開放了書刊發行、書刊零售通路。但,大陸很清楚地加了一句:「對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的出版物分銷企業的最低註冊資本要求,比照大陸企業實行。」
這一句話的意思是,台灣的業者如果要在大陸做書刊發行和零售,那就得照他們新聞出版總署和商務部共同頒布的「出版物管理規定」辦理。這個規定裡,對各種批發、零售業務設定了種種資本額與營業面積的門檻,譬如,總發行要注冊資本至少人民幣兩千萬元,外加營業面積不少於1,000平方米。而且絕大部份業務都頂多以合資形式參與,參與比例的上限,也都有詳細規定。和我們開放他們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任何形式來台,完全不成比例。
還不只如此。根本上,就像中國大陸對「印刷業」有個「印刷業管理條例」,「書刊准印證」根本不放;對於書刊發行零售,中國大陸這個「出版物管理規定」的第三條也明言:「國家對出版物發行依法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出版物發行活動。」
此外,相對於我們允許陸資在台可以「跨境服務」,中國大陸開放給我們的任何批發業務都不准「跨境交付」,零售業務除郵購之外也不准「跨境交付」。換句話說,我們的書刊發行、零售業者,完全無法使用自己在台灣的後勤、倉儲等各種資源來提供境外的服務。
台灣的「出版」守無可守
出版產業鏈的「出版」、「印刷」、「書刊發行」、「書刊零售」四個行業,後三個都已經開放給陸資進來了。那我們政府官員所謂的「目前開放的部分只有印刷業,並沒有開放出版業」,到底有沒有意義?
台灣的出版業,從《出版法》廢止之後,早已是個完全自由開放的行業。中國大陸的出版業之所以能掌控在他們政府手中,是因為他們出版要有「書號」,並且只有出版社才能向政府申請「書號」。而台灣,今天不但不必要出版社才能申請ISBN,甚至不必是公司或團體來申請,任何個人只要到國家圖書館的網站上填個表,三天就申請下來了。在台灣,要申請「書號」的限制條件是,必須在台灣地區發行的新書,至於對申請者的身分,沒有任何限制。
請問,在這種狀況下,就算文化部能盯緊所有來台的陸資印刷業公司不得去申請書號出版書籍,對那些陸資的書刊發行業者又怎麼辦?對那些陸資的書刊零售業者怎麼辦?對那些其他三百六十行來台灣的其他陸資業者又怎麼辦?對其他在台灣居住或工作的大陸個別人士又要怎麼辦?
這種情況下,說什麼還沒開放出版業,有意義嗎?
政府官員把和大陸的談判「還沒有談出版業」、「還沒有開放出版業」掛在嘴上,以為頗為稱職,卻不知這才是失職。
台灣的出版業,早已守無可守。所以政府能做的事情,只能轉守為攻,必須把出版、印刷、書刊發行、書刊零售四個產業鏈綑綁在一起,團結力量大,才能找出一個和大陸坐上談判桌的基礎和立場。又由於馬英九總統上任後打開三通,和中國大陸創造了和平交流的環境,所以才寄望於政府能夠在兩岸新的文化交流政策下,為我們爭取一些大陸願意不同於過去,也不同於對待其他世界各國的態度,讓我們有些新進展。
也正是如此,當《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還蒙在黑箱子裡的階段,我一聽到政府把印刷業單獨拿出來和大陸談相互開放的時候,就感到大事不妙。因為這完全違背了台灣和大陸談判出版相關產業的基本常識和原則。只是,當時萬萬沒想到等黑箱子打開,我們看到政府的實際作為更荒唐,更不堪。
我們的政府到底犯了哪些錯誤
政府在這次《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有關出版產業所犯的錯誤如下。

一, 對出版、印刷、書刊發行與零售的價值和戰略意義,沒有丁點認識

中國大陸對出版、印刷、書刊發行與零售,有等同國家安全的高度重視。三者都是特許行業,並且一條鞭管理。
我們的政府,卻把這些行業等同於一般服務、零售業對待,只是眾多商業活動中的一種。
所以我們政府向對岸要求任何開放,他們像是在考慮開放自己的軍火市場一樣地寸土不讓;他們向我們政府要求任何開放,我們政府像是在准許他們來開麵包店一樣地毫無所謂。
在這次談判中,想必中國大陸最得意的,就是我們沒有對他們提出根本性的相對待遇下,就自動棄械,把連書刊發行和書刊零售業都一古腦無條件開放給他們,讓他們攻佔台灣的文化核心。
我們政府,得意的是在金融等行業取得對方多少讓利,在其他行業取得多少遠高於WTO待遇等等。把自己的出版相關產業置於絕境,而毫無所感。

二, 無知偏又黑箱作業

我們沒法要求任何人無所不知,所以也無法要求政府對任何產業都瞭若指掌。但是政府既然要和對岸開啟如此重大的協議談判,應該體認到自己可能在知識與資訊上的不足,應該有計劃、有系統地聆聽產業的需求。但結果卻完全沒有。
文化部說他們有私下電詢一些業者的意見。殊不知今天大陸在台灣的出版相關產業裡早有不少私下投資的對象、代理人,至於在兩岸或直接或間接利益相掛鉤的人,更不知凡幾。
舉辦公聽會,讓所有的人必須在檯面上公開發言,都不見得能認清真實的情況,更何況不辦公聽會,只是私下為之。

三, 切割產業鏈,當進不進,當守不守

中國對出版業有「書號」控制,對印刷業有「書刊准印證」控制,對發行零售有特別「許可」管控,我們政府不思如何突破,只知道接受對岸的現實,某些情況下,還形同為對方政策辯護。
台灣小,中國大,政府和對岸談判,應該為我們打開一個新的市場腹地,新的發展空間。多少年來,多少人期待「大華文出版市場」更為成形,為台灣的出版業者提供一個新的探索天地。這一點做不到,是當進不進。
把原來「團結力量大」的四個出版產業鏈,一一切割,全面失守,使台灣出版產業門戶洞開,把競爭戰場引進自家原先就狹小的後園。這是當守不守。

四, 讓小型業者難逃被消滅或併購的命運

台灣本來就是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經濟,出版相關產業尤然。
政府為了我們的中小企業著想,應該在相互開放項目上為對方設一些高門檻。現在卻是任憑大陸對我們沿用高門檻,我們對陸資不設任何限制,無條件讓陸資可以來台灣「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任何形式在台灣設立商業據點,提供服務。
陸資來台做批發、零售,可以提供「跨境服務」;我們去大陸做批發、零售,卻不准「跨境交付」。
諸如此類,我們政府在這次協議中,可能為其他大企業為主的行業製造許多高於 WTO規格的收穫,但是對出版相關產業的許多小企業,卻形同由政府主動製造了大量被消滅或併購的命運。
薛琦政務委員是規劃這次《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人。當我跟薛琦解釋台灣出版、印刷、書刊發行、書刊零售這些行業都是小企業的現實,難以面對陸資湧入所可能造成的衝擊時,薛琦的回答是:「沒有經濟規模,是大不了的。」
我相信,他沒有說出口的另一句話是:「市場法則,優勝劣敗。」
所以我說,我們許多政府官員,對台灣本土中小企業欠缺一份憐憫之心。當然,他們更無從了解:台灣出版相關產業還有些小型業者,是自己主動選擇的。他們原來就是因為自在於台灣有一個可以讓多元小型業者並存的生態環境,所以甘於放棄對規模的追求,而堅持自己相信的一些原則和價值的探索。政府不但不幫大家保持這種生態環境,現在還主動破壞,其傷害可知。

五, 不但閉門造車,而且盲人駕車

這次整個協議中,要說大陸對我們的出版業者有任何些微的示好,不過是多了一句「簡化臺灣圖書進口審批程序,建立臺灣圖書進口綠色通道」。但,這只是句空洞而無任何實質保證的虛話。看到我們的政府官員還挺自得地要我們掌握因而產生的「商機」,讓我想到那句「齊人驕其妻妾」。
總之,在出版相關產業鏈上設定的談判目標、策略和方法,我們看到的政府,不但是閉門造車,而且是盲人駕車。
我們不能接受什麼
我一向相信:出版產業最重要的養分,來自於一個自由、開放的環境,以及只有在這樣的環境裡才能萌發的特立獨行的創意和勇氣。
我對我自己經營過的任何公司,都以能夠實踐自己這些信念為傲。我對我自己置身的台灣出版產業,也因為目睹、參與過那麼多螞蟻似的小出版公司、小製版廠、小印刷廠、小裝訂廠、小經銷商、小書店共同開發出台灣在整個華文世界為之奪目的熣燦成果,而深以為榮。
我知道,從三十四年前我踏入這個行業之後,我的一切成長,今天所有的一切,都來自於這個行業給我的滋養。所以,即使我應該是台灣最早和大陸出版同業開始交流的一批人之一;即使我長期和大陸出版同業有許多型態的合作;即使我一向主張台灣和大陸的文化和出版有相對等的開放;即使我相信台灣自由、開放的社會環境本身就是面對大陸同業競爭的最好本錢;即使我相信台灣和大陸出版同業是攜手共同開發國際市場的最佳搭檔,但我沒法接受政府這樣把出版相關產業只為開放而開放,毫無原則的開放,毫無知識與常識的開放。政府這次的所作所為,已經不是「開放」,而是「讓渡」,或是任何你能想到更嚴重與不堪的字眼。
所以我不能不說話。
我相信所有和台灣出版產業共同走過這幾十年的人;共同看著出版和我們的社會一起演化,看著出版豐富了我們的生活,我們的生活又活潑了出版的所有的人,不能不說話。
這不只是台灣過去二十年自我閉鎖,袖手旁觀中國大陸經濟崛起,各行各業都相形之下被動而居於下風的現實中,唯一還讓大陸艷羨的領域。
這是我們唯一,也真正的安身立命之地。
不能讓一群對歴史沒有縱深視野,對文化沒有價值體認,對開放沒有戰略思維的官僚所糟蹋。
時間還來得及,我們必須採取的行動
很多人說:協議都簽下去了,還能怎麼辦?
還來得及。因為行政部門簽過的協議,還要過立法院這一關才能生效。
原先,政府希望簽署了《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之後,因為不涉法律,所以送到立法院只要備查,即可生效。
現在,因為社會的反感太大,不但在野黨,連執政的國民黨立院黨團也同意進入「實質審查」,也就是逐條檢查討論。
政府迫於壓力,說他們尊重立法院的決議,可以「逐條審查」,但是要「包裹表決」。他們說,簽好的協議,如果只針對其中部份內容做調整,無法向對方交待,所以到了最後表決的時候,必須不是全部照原案通過,就是全部被否決。
所以,接下來政府一定會找出一些肯定這個協議的聲音,當作後盾,然後要國民黨立委發揮在立法院佔多數的優勢,在包裹表決中力挺全部照原案通過。
所以我們要做的事情很簡單。
就是不能讓他們「包裹表決」。我們願意相信政府在這個《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可能為某些行業爭取到了很有利的條件,但我們也很清楚政府為(至少)出版相關產業製造了多大的傷害。所以我們就是要就事論事,不能概括承受;就是要在逐條審查之後,要刪的地方就刪,要改的地方就改;就出版相關產業的立場,就是要他們把「印刷及其輔助服務業」、「書籍、文具批發業」、「書籍、文具零售業」這三個行業在大陸沒有相對等的開放之前剔除。政府說什麼很難要求對岸重啟談判,那是他們的事,讓他們自己去處理。
我已經致函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提醒他們要在兩岸政策的制定上,「積極參與,縝密監督」。我也已經請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要嚴格把關。

這兩天,也有人問我:「你不是馬英九總統聘請的國策顧問嗎?這樣去和民進黨談,妥當嗎?那為什麼不乾脆辭掉國策顧問呢?」
我在二○○九年同意馬總統的聘請,擔任國策顧問時,就有一個自我期許:我是中華民國的國策顧問,而不是為了協助國民黨執政順利的國策顧問。我對總統的任何建言,都是為了中華民國這個國家的發展,別無其他。
也因為如此,我從一開始就和馬總統說明立場,我給他的任何建言,除非涉及機密,否則一律會以公開信方式提出。這是各位經常看到我公開信的原因,也是我在去年總統大選後,除了給國民黨當選人寫信,提醒他接下來要注意的事情之外;也給民進黨落選人寫信,提出對她期許的理由。
近一年來,我長住紐約。最近回國,同事提醒我看六月十二日的新聞,才得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涉及開放印刷業的事。我在六月十七日給馬總統及行政院長與三位部會首長寫信,提出我的建言,未獲回應。二十日得知次日就要簽約了,趕快寫了<我們剩不到二十四小時了>及後續一文,並且聯絡民進黨。
我的國策顧問任期還沒到,所以我還會善盡這個身分的責任。接下來,也會再拜訪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賴士葆委員,請他和他的同黨立法委員,善盡把關的責任。
不論你是否出版相關產業的公、協、基金會代表人;
不論你是否出版或印刷或發行或書店的負責人、發行人;
不論你是否在出版產業鏈裡做總經理、總編輯、主編、業務副總、業務經理、企宣經理、財務經理;
不論你是否只是掛名編輯、美術設計、印務、發行、媒體企劃、通路聯絡;
不論你經營的是否連鎖書店、獨立書店、總經銷、地區經銷;
不論你是否只是在製版廠、印刷廠、上光廠、裝訂廠的哪個環節裡的小螺絲釘;
不論你是否和出版業相互依存的文字創作者、圖像創作者、翻譯工作者、外包編輯、設計工作室,
如果你同意我今天所說的並不是危言聳聽,如果你同意台灣的出版產業已經被政府送上一個生死存亡的關頭,那就請從現在起,打電話、寫信給每一個你認識的民進黨立法委員,要他們認真把關;打電話、寫信給每一個你認識的國民黨立法委員,要他們不能聽從上命,當歴史的罪人。並且最實際地告訴他們,否則你不會再投票給他!
我們就這樣開始行動吧!並且聯絡每一個我們認識的人來一起行動!
我們自己的產業,我們自己的安身立命之地,我們就自己來救!
現在是六月二十四日早上九點。

郝明義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本文作者為中華民國國策顧問)

附件:《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之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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