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tio hero

2018 年 9 月 15 日,10:30

P 隨筆

【Apple 掉漆+MBP的爆音問題+請教】

前兩個星期新的Mac筆電入手,真是興奮地開箱,開心地享用。

但掃興的是第二天就發現在無端出現爆音的問題。連戴上無線耳機也會,有線耳機則比較沒問題。

跟 Apple 技術人員檢查,硬體、喇叭沒有問題。而軟體出了什麼問題,他們也不知道。

我去Mac社群看,原來最新的MacBook Pro15吋的出來後,從7月開始就出現類似問題的人已經不少。後來看一個解方,是安裝一個補充軟體 :https://apple.co/2CZWWAV

裝了這個之後,聽iTunes 音樂沒問題了,但是使用 LogicPro X 做音樂的時候,突然在我沒有戴任何耳機的狀態下跳出一個畫面說 Audio 和 MIDI 同步時出問題,如附圖,然後就出現爆音。

我分別戴上無線耳機,先是沒有問題,但是聽一陣子就出現爆音。戴有線耳機,也是出現同樣問題。

再問台灣的 Apple 技術人員還是沒有回覆。我也去把問題貼到 Apple的社群,看看有沒有解。

Apple社群裡有人很無奈地說,他得到的回覆是這是軟體問題,但何時修好不知道。因此他說他要考慮退貨,不買了。

但在這個過程裡我已經辦過一次退貨了。可是新來的電腦還是同樣問題。使用PC早就換品牌了,使用mac 又不能,真的是個麻煩事。

我看到網上有人為了這次iPhone手機的事情說:「如果 Steve Jobs 還在….」真的,他不會讓這麼掉漆的事持續兩個月了還沒解吧。

看哪一位有什麼解方,再請賜知。

 

2018 年 9 月 14 日,10:03

G 政府與政治P 隨筆

【一二 —-致葉俊榮部長】

葉俊榮部長:

我8月10日回臺灣大學工會的信(附件一),說我看您的「相當難得」之說,認為您已經準備放水,並且您會走這條路,不可能是一個教育部長的層次敢自己決定的。

所以我本來不想對您表達任何意見,因為意義不大。

但是看到您9月12日端出苦思兩個月之後的「第三條路」解決方案,實在忍不住還是要寫這封信給您。

任何政府的政策都難免轉彎,任何政務官選擇配合上司政策而轉彎也難免。但基本上應該遵守責任政治的原則,把立場說明清楚;謹守法律的底線,依法施政。這是民主社會的一二常識。

台大校長案爭議難息的原因之一,是不同立場的各方,對教育部「依法行政」有不同的解釋。而台大既然對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提出訴願,這正是各方可以通過法律程序𨤳清事實的起點。這也是民主社會的一二常識。

然而,您身為教育部長,還是個法律學者,還是個教了幾十年行政法的學者,竟然不但把自己對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應該提出的答辯一再拖延,最後還敢公開拿出來當喬事的籌碼。

您說依您對行政救濟制度的了解,「就算訴願決定做出,也沒有一槌定結果,後續的行政訴訟程序耗時漫長」,又說如果台大接受您的方案選出校長當選人,教育部會接受,「若遲未有進展,教育部會在下月3日到期前訴願決定到期送出答辯書。」真可謂不可思議。

身為一個法律學者出身的政務官,竟然敢公而然之地宣示法律程序耗時漫長不可為,竟然敢堂而皇之地把自己應有的法律答辯拿來當籌碼和對方交換,這不但是棄「依法行政」於不顧,更是政府帶頭把法律踩在腳下,破壞法律的基礎。

您這不是在當教育部長,這是當黑幫話事老大。

我曾經寫給台大校長遴委會召集人陳維昭一封公開信(附件二),名為「分寸」,因為「分寸」兩字不像「羞恥」兩字筆劃複雜,比較好認。

寫這封信給您,則名為「一二」。「一二」的筆劃比「分寸」還少,可能有助於提醒您回憶一下對法律該有的最基本認識。

希望您的記憶能恢復得好一些。否則,也許您可以聽聽我給您一個建議。就是您苦思兩個月準備的「第三條路」,除了說明您真實的法律素養之外,也證明您的邏輯和判斷難以負荷政務官的職位,治絲益棼。看看這兩天各方的反應可知。

所以,您及早思索自己人生的「第三條路」,可能會是個利己利人的選項。

請不要感到冒犯。我是誠心建議。

順候
時祺

本信以臉書發表並以掛號信奉達

郝明義 謹啟
2018年9月14日

附件一
【站上改革台大的關鍵點―對國立臺灣大學工會的回應及建議】https://bit.ly/2OnTzV2

附件二
【分寸―致陳維昭召集人】http://bit.ly/2CSoFmH

沒有自動替代文字。

 

2018 年 9 月 13 日,21:04

P 隨筆

【36年前的那一天之後】

今天一早,@Maopopo 轉了一篇文章給我。是張世倫 Shih-lun Chang把我1983年寫何經泰的一篇文章貼在他臉書上。

恰好我前幾天約了何經泰今天中午一起午餐。見了面,他笑嘻嘻地問我有沒有看到這一篇。

我問他:還記得當年那個星期六他渡了一個愉快的周末被開除之後的心情嗎?

何經泰收起笑容,說當然記得。那天太難過了,回家喝得酩酊大醉,吐得一塌糊塗。

然後他說:「打擊太大了,我就學到教訓。所以那以後我就養成了守時的習慣,有什麼約會我都會提前五分、十分到。」

今天中午他確實是提前十分到的。
看看是否有很多人願意幫他作證。

不管怎麼說,十分榮幸又開心能和何經泰及他老哥在小學四年級的時候就認識了。他們家從大邱搬來釜山,成了隣居,也成了我最早的同齡玩伴之一。

我生平第一堂性知識,還是他們傳授給我的。:)

感謝張世倫找出這篇文章還打好字。我記得一直留有一本當年的雜誌,但沒有打字檔。這次正好收起來。他連何經泰當年攝影展的照片都找到,太厲害了。

因為我沒法轉發世倫的私人頁面,所以整篇重貼如下。

—————————————-

真希望他的個展失敗——寫在何經泰攝影展前夕(1983)
作者:郝明義
雄獅美術月刊/1983年5月147期

何先生開始攝影的詳細日期我不清楚。那一年夏天,我連著兩個月左右沒和他碰面,接著就聽說他已經被登山和攝影迷得死去活來。

這個消息沒有給我多少訝異——我一向很佩服他勇於開拓的精神。在那前一年,他立志從事寫作,當一個文學家;再前一年,他立言跟我學吉他,當一名瀟灑的民歌手。

後來一個禮拜天,他來了。從二樓看下去,他站在八月燦爛的陽光中,掛在胸前的一架相機正對我笑得十分得意。他拿出一張放大了的山岳照片,要我題一首他自己寫的五言絕句,我說我的毛筆字拿不出手;他捶胸頓足地讚嘆自己多麼幸運,找得到可以投注全付生命的方向,我在文件堆裏翻出他一篇名為「釣魚」的小說丟給他;他海闊天空地高談行萬里路,拍萬張照,我問他相機是跟誰借的。

真的,當時我預估他這股熱潮一定熬不過三個月。以一個離家萬里的僑生來說;以一個三餐時有不繼的苦哈哈來說;以一個畢業後找工作都成問題的哲學系學生來說,他要走攝影這條路,實在是太長也太寂寞了。

三個月後,他登山的熱勁消了,但借來的相機仍然掛在胸前;三年後,他揀到阿拉丁神燈、燈神要贊助他開個展了。

我說他揀到神燈,是因為若非有燈神相助,他簡直不可能熬過這三年。為了堅持要走攝影這條路,他挨過他哥哥的拳頭;收到家裏要他自生自滅的來信。為了全神投入他所謂的「人生方向」,他絕不肯把攝影當作業餘的興趣——為了燃燒白天的生命,他先是只肯接受夜間酒廊的小弟工作;為了燃燒日日夜夜的生命,他連晚上的時間也捨不得浪費在酒廊裏了。

這三年來,他在我眼中是一個神經正常的時候只會滿口攝影、攝影;神經失常的時候只會見了人就借錢的傢伙。若非他不時提供我一些可以嘲笑他的故事,我不知道怎麼還有心情時常見他。

在他許多故事裏,有一個不能不提。去年九月,歷經千辛萬苦,何先生在一家雜誌社找到—份固定的攝影記者工作。他的歡喜,我的輕鬆,那是不在話下的。半個月後,他被開除了,理由是工作態度不認真。怎麼不認真呢?一個星期六下午,雜誌社裏一名文字編輯要他一同去採訪一件新聞,約好的時間是四點。三點的時候,一名拄拐杖的朋友來找他,一開口就聲明要在他那裏渡一個「愉快的週末」。何先生看他爬了五層樓,又看他有著那麼美麗的計劃,怎麼好意思說明四點鐘有事要出去呢?他們渡過了一個愉快的週末,何先生也就註定要天天渡他愉快的週末了。

他為了珍惜他的溫情、友情、愛情,不知道幹了多少這種胡說八道的事——你是看他有急如星火的大事才把僅有的一百元借他,他却有辦法聽了別人「急如星火」的大事,再把那一百元轉借給別人。我常和他說,他應該是農業社會的人。他堅決否認:農業社會裏沒有相機,他豈不是廢人一個。我忍不住要嘆口氣。

現在,這位黃蓮樹下的何先生要開個展,我衷心希望他一敗塗地,這樣我可以看看他在喝了那麼多苦藥之後,到底有沒有勇氣再送下這一杯毒酒。他硬塞給我那麼多旁觀者的痛苦,這次總該讓我從揣測中得到點樂趣吧!

沒有自動替代文字。

 

2018 年 9 月 13 日,11:02

G 政府與政治P 隨筆

【非比尋常的勇氣】

我不認識吳佩蓉,看新聞引用她臉書文章很多,但沒有一家註明臉書網址,所以也找不到她臉書。

這種事情,一般爆料人會保持隱身,吳佩蓉卻挺身而出,為自己的行為和信念發言,勇氣非比尋常。

她的結語是:「如果,假正義之名去推動不適當的法令,甚至是最高等級的惡法,那絕非台灣社會所樂見。」

請看她的全文。

也為好不容易看到的勇氣鼓掌。

STORM.MG|作者:風傳媒
9月12日一早,《鏡傳媒》一則新聞震動台灣政壇,促轉會副主委張天欽不但要比照東歐國家的「除垢法」來對付前朝執法人員,更點名侯友宜是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並說「這個如果沒有操作,很可惜!」此一新聞一出、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