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1日21:28

G 政府與政治
<新店不是不能三十年只選同一個人當立委—-給新店深藍選民的一封信>
打擾大家。會寫這封信,一來因為我是二十多年新店戶籍的市民。二來因為我父親生前是資深的國民黨員。
 
 
新店是個深藍的選區。2008年馬英九勝選時四處放鞭炮、歡呼的聲音;2020年韓國瑜敗選時四周的一片寂靜,都令人難忘。
 
 
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很理解為什麼羅福助、羅明才父子即使有那麼大的爭議,仍然可以父子相承,在新店區連續當立法委員二、三十年。他們只要罵民進黨、罵台獨,這裡很多人就會堅定地支持他們。
 
 
同樣的原因,這次大罷免行動裡,新店區拔蘿蔔的年輕人們因為被認為是民進黨收買或操弄的,也遭到比較多的責罵和嘲諷。
 
 
但是,新店這個選區的深藍選民,代表的也是過去國大代表、今天眾多高級軍公教人員的族群。即使不認同這些年輕人的訴求,對於他們一再說的大香山案,應該可以理性、冷靜地聽一下到底是怎麼回事。畢竟,這是發生在新店的事,和我們切身有關的事。
 
 
大香山風景優美,是很多登山客愛去的地方,在捷運七張附近搭乘綠9公車,到終點站就是。
然而,從大約2002年起,羅福助家族在大香山的一個山頭,偷墾、濫墾了180筆土地,大約23萬平方公尺,相當於7萬坪。
所謂偷墾,是指羅福助家族開挖這麼大片土地的時候,有78筆土地是未經所有權人同意或授權的,其中包括國有土地12筆、國家和民間共有土地一筆、新店市政府土地1筆(清單請見附件一);而另外至少有41筆土地是沒有證據證明所有權人是否同意開挖;至於土地所有權完整歸羅福助女兒羅碧華及羅家實質掌控的城市開發公司所有的,只有50筆;羅碧華和其他人共有的土地,則有13筆(清單請見附件二)。
所謂濫墾,就是這些土地是法定山坡地,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送請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監督之後才能開挖,但是羅福助家族完全沒有。
 
 
以上偷墾與濫墾,從最早2002年第一次被查獲起,毫不知罷休,雖然前後被查獲、拍照存證了至少八次,但仍然持續了至少六年,到2008年3月。
而今天更不可思議的,是羅家以私人土地之名,在三個關鍵出入口布下柵欄,要形同封鎖、占領了這23萬平方公尺的土地,將之囊括為自己的「秘境」、「大莊園」。剛才說過,其中包括國有土地12筆、國家和民間共有土地一筆、新店市政府土地一筆。
 
 
這大片土地地形在這些年間的變化,可以看附圖。尤其其中國有土地的位置,可以參考最後一張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的地圖。(參見附件三)
這種章回小說裡惡霸勾結官府強佔土地的故事,換了個面貌在新店上演。
要追究責任,羅福助前立委已經在2012年因為其他案件被判刑定讞而畏罪潛逃,今天以化名在深圳他大兒子的公司裡當董事。
 
 
那我們該檢視羅明才立委的是什麼?
 
 
羅明才是從1999年開始當立委的,三年後羅家在大香山開始偷墾、濫墾。
而他當立委這二十六年間,一面長期在立法院身居財政委員會的成員,監督國有財產署;一面則坐視自己家族形同霸佔國有土地。
羅明才在整個大香山案裡的角色、責任,是該被檢視的,他自己也該說明的。
然而新店區的深藍選民卻從不質疑這些,只因為他會罵民進黨、會罵台獨,就長期支持羅明才達成了立委八連霸的紀錄。
 
 
新店不是不能二、三十年只選同一個人當立委,而是不該讓一個立委只因為自恃有鐵桿深藍選民的硬挺,就可以為所欲為。
這是為什麼儘管726第一波大罷免投票結果出爐,當民進黨自己都亂了手腳、原先大罷免行動一些枱面上人物也都退出之後,為什麼還有那麼多年輕人仍然在街頭堅持罷免羅明才。
 
 
我雖然從來都不是國民黨員,但我父親是。我寫過一篇文章,記他曾經多麼謹慎地保護自己國民黨員的身分,以及1949年離開中國後,雖然到晚年儘管中風後也堅持回山東一趟,但最後寧可欣然終老韓國。
有很長一段時間我好奇他的心路歷程。直到近十年,我才從臺灣的一些反向例證找出了答案。也看出他的選擇並沒有多麼複雜。
他只是記得自己當年為什麼要逃離中國;他只是明白不論韓國這個地方帶給他什麼壓力和起落,畢竟是讓他得以容身,不致於經歷中共施加給他們人民的生活;他只是看清自己在韓國幾十年雖然使用著不同的語言,但是畢竟有著共同的社會價值觀,並且是他珍惜的價值觀;並且,也很可能,他只是始終記得自己當初是為什麼加入國民黨,國民黨和共產黨一直對立的價值觀是什麼。
不論1949 年是逃離中國去韓國的人,還是逃離中國來臺灣的人,當年其實都是選擇了相信自由,後來也都見證了從自由裡發展出的民主社會的價值。
大香山案,不只粗暴地破壞了新店的山地保育,更是從根本破壞了民主社會的價值。
民主社會裡,不應該出現有黑道背景的家族從政之後就有了連國有地都敢偷墾、濫墾、封鎖的現象;不應該只是看到有人敢指罵自己討厭的人,就給他無條件的支持,讓他得到為所欲為的空白支票。
離投票還有兩天,建議大家多聽一下街頭那些舉牌的年輕人說些什麼。
身為新店二十多年的市民,我自己也是直到最近才因為持續看到年輕志工的努力並一再提這大香山案子,才認真閱讀了高等法院判決等相關資料,了解了來龍去脈。
我自己也實在需要深刻反省,也因而更體會到在這個混亂時代,做一個努力用功的公民的重要。也只有這樣,身為年長的世代,才能傳承更好的價值給下一代。
祝一切都好。
又及:寫這篇文章我參考的法院判決及相關資料等,連結都放在下方。
 
106年高等法院的判決書
 
我之前寫我父親的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B5kRVVzpE/
 
 
這只是附表一的四頁中的第一頁。
完整Word檔請看高等法院106年判決書的附件一。
這只是附表二的五頁中的第一頁。
完整Word檔請看106年高等法院判決書的附件一。

 

這是從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地圖上的截圖。
圖中三個黃點是羅福助家族設下的柵欄處,
從衛星圖裡可以清楚地看出柵欄的模樣。用這三處柵欄形同封鎖、占領了這23萬平方公尺的土地,將之囊括為自己的「秘境」、「大莊園」。
其中紅色色塊是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標示的國有地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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