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7 月 2 日 – 之 2

P 隨筆

曾雅妮母親如何繳了 600 萬元就免除了欠繳的 24 億稅款,令人好奇。看了中時這三篇報導,大致對我們政府對付逃稅大戶的方法與心態理解如下:

1. 查你名下有沒有財產沒有可以扣押
2. 沒有的話,可以限制出境,再把關你起來(「管收」)。但一次三個月,最多關六個月。
3. 如果欠稅千萬以上,等你出來後發一個禁奢命令,並鼓勵大家檢舉你如果你奢華
4. 拖幾年後,就看你願意繳多少稅款結案。只要形同「政府討債公司」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官員同意,就發給你「債權憑證」結案。這個時候,自由心證就大了。像黄任中這種社會觀感不佳,大家都注意的人,他欠稅 18 億多(整個家族 50 億左右),行政執行署就無論如何都不會(也不敢)同意隨便結案。但是這次碰上曾雅妮的母親,就讓她只繳 600 萬元,就把近 24 億元的欠稅「一筆勾銷」了。所以,這一次是覺得曾雅妮的形象比黄任中好很多,這麼處理大家就不會講話了嗎?

防堵不全追討不力 跑了大戶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702000473-260102

曾雅妮媽媽只還 600 萬 欠稅 23 億一筆勾銷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702000456-260102

欠稅前 20 大 3 案註銷 新上榜 3 大戶 合計擺爛 17 億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702000479-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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