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寫部落格的人應該讀《墓中回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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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中回憶錄 「每一個用文字寫部落格的人,都應該讀讀《墓中回憶錄》!」我說。
「為什麼呢?」你不免會問。
起碼有三個原因吧。 

第一個原因,為了夏多布里昂這位作者,為我們每個人都做了這麼重要的貢獻,但是我們卻把他忘在腦後。

你可能會不以為然:「夏多布里昂雖然是西方文學史上浪漫主義的開山祖師,但是哪裡重要到每個人都不能把他忘記的地步?」

的確的確。夏多布里昂的文學地位固然關鍵,的確還沒有到所有進書店的人都必須記住他的程度。別說中文世界,即使是英文世界也是如此。不信,如果你用Chateaubriand (夏多布里昂的姓氏)鍵入Google查尋的話,接下來的螢幕畫面中,最前面第一個出現的是法文維基百科的夏多布里昂詞條,第二個是英文維基的夏多布里昂詞條,然後,這個畫面中其他都是和Chateaubriand steak, Hotel Chateaubriand相關的條目了。(起碼在二00七年七月十三日早上九點二十三分的查尋如此。)

其實,我要說的,也就是這個。夏多布里昂也好,他畢生的代表作《墓中回憶錄》也好,固然都不是我們熟悉的,但是起碼他吃的牛排──因他才有的一種牛排的吃法──卻是我們熟悉的。

夏多布里昂(François-René de Chateaubriand, 17681848)出身貴族,後來又當過拿破崙的外交大臣,對飲食有所講究,可以理解。由於他的講究,所以他的廚子為他特別做了一種牛排的吃法。在十八與十九世紀之交,歐洲人吃牛排,愛好取牛背接近尾部,表層之下的肉。吃這塊牛肉,就是所謂的沙朗(sirloin)牛排。但是夏多布里昂愛吃的,卻是取「沙朗」下方更柔嫰的一塊肉,也就是腰內肉(tenderloin)。這在牛身上是最少的,最嫰的,也最貴的一塊肉。整頭牛也不過只有五、六磅的這種肉。把牛腰內肉切成厚厚的一塊,就是夏多布里昂牛排(Chateaubriand steak)。

在台灣,說起夏多布里昂牛排可能知道的人不多,但是說起它另一個名稱菲力牛排(Filet mignon),大家就都很熟悉了。雖然寫部落格的人不見得都吃牛排,但是菲力牛排總會聽過的。所以我說這是我們要了解夏多布里昂這個人的第一個原因。他為我們每個人都做了這麼重要的貢獻,我們不能這樣就把他忘在腦後。(至於夏多布里昂其他的背景介紹,這本書的譯者有一篇很詳細的序,這裡不贅言了。)       

第二個原因,回到「浪漫主義」這件事情上面吧。起自於十八、十九世紀的「浪漫主義」,如果去查一些百科全書,或者文學理論,不外乎兩條線的對照。一條線是相對於「古典主義」,更追求無所拘束的個人創作自由;另一條線是相對於十八世紀興起的工業文明,一種更回到感性,甚至感傷的創作態度。到我讀《墓中回憶錄》之前,對浪漫主義的認知,大致也就如此。但是讀了《墓中回憶錄》之後,我卻有了自己解釋「浪漫主義」的角度──起碼是夏多布里昂這位所謂開山祖師透過他作品所透露的感覺。什麼是浪漫主義?現在我的解釋就是:毫無保留地相信:用文字與文學所產生的效果,可以超越一切其他表達之外,用文字與文學所產生的力量,可以超越一切其他力量之上,因此,對文字與文學的講究與追求,必須極其浪漫

夏多布里昂肯花四十年時間寫《墓中回憶錄》,一篇篇文章要在寫好之後在眾人面前朗誦過再修改過,又要求死後五十年才能發表,不是對文字的美麗、作用及力量相信到極端的人,不會如此做的。

夏多布里昂所說:「拿破崙在政治上稱霸,我則在文學上稱霸」可能還只是一種在別人面前的場面話。骨子裡,我倒覺得他更可能想講的是類似巴爾札克後來所說的那句話:「他用劍未完成的事業,我用筆來完成。」 

從部落格風行之後,我們進入了一個文字寫作與發表都極為全面又便利的時代。但是,這種全面又便利,並不代表我們對文字的相信與了解。如果你讀過夏多布里昂在兩百年前那個沒有電腦,沒有網路,沒有手機的時代,如何使用他的文字來做表達一切他所看、想、經歷的,就知道我們和他有什麼差異了。  看看這一段他橫渡大西洋去美國的時候,怎麼描寫水手的文字吧:

 在水手的危險的生活中有一種獨立性,其源在於遠離陸地;他們將人的種種激情留在了岸上;後面的世界已經離去,前面的世界還在找尋,他們浮於其上的這個場所就是他們的愛情和他們的祖國:不再有義務要盡,不再有拜訪要做,不再有報紙,不再有政治。甚至水手的語言也不是普通的語言了:那是一種海洋和天空、平靜和風暴說的語言。…… 

水手不知道死亡在哪裡抓住他,不知道把生命留在哪條船上;也許當他在風中吐出最後一口氣的時候,他會縱身跳進海浪的懷抱,捆在兩支槳上,繼續他的旅行;也許他會葬於荒島,人們永遠找不到他,就像他在大洋的中心孤獨地睡在吊床上。 單單是船就頗有可觀:對舵的最微小的動作都有靈敏的反應,它是半鷹半馬的怪獸,或者是有翼的駿馬,聽命於舵手的手,如同馬聽命於騎手的手。桅杆和繩索的優雅,在桅桁上翻飛的水手的輕靈,船的各種不同的身姿,或逆風側行,或順風直駛,都使這架複雜的機器成為人類天才的一大奇觀。時而海浪的泡沫撞在船身上,粉碎而後迸射;時而平靜的水波在船頭前面溫順地分開。國際旗,狹長形小旗,帆,使這座尼普頓的宮殿臻於至美:最低的帆完全展開,鼓成一個圓柱體;最高的帆,中間收緊,宛若海妖的雙乳。船生氣勃勃地用它的龍骨犁鏵般嘩嘩地切開大海的田野 在那個沒有照像機、錄音機、錄像機的時代,夏多布里昂是如此相信他的文字可以把他所經歷的海洋生活,重現在讀者的眼前。而他,也的確做到了──只多不少地做到了。 所以,對我這樣一個經常在書寫的人來說,讀《墓中回憶錄》這樣一本書,讓我有了這些體會:

一,       當一個人以四十年時間來書寫一本書,他所投入的精神,心力是什麼樣的;

二,       當一個人全心全意相信文字與文學的力量時,他會如何運用文字與文學的力量。(儘管法文原文才是精髓,但是透過中文譯本仍然可以有所見識。)

三,       自己也可以仔細思考如何讓自己的文字書寫更上層樓,固然不要流於虛浮的堆砌與華麗,但又可以不只是簡潔、明白而已。 

部落格是網誌。夏多布里昂的時代沒有網路,但他的《墓中回憶錄》卻不折不扣是一部先行的網誌。這麼說,是因為網誌有兩個特點:一,作者經常發表他的日誌;二,讀者可以有所回應。

夏多布里昂的《墓中回憶錄》一篇篇文章長期書寫累積(卻又不是日記),寫好的文章都要朗誦給朋友聽,再據以有所修改,甚為符合網誌的上述兩個特點。 由今天來看,《墓中回憶錄》和我們時代氛圍相似的,還不只這些。

還有一個相似處是:我們和夏多布里昂都站在兩個世紀相交之際。舊的世紀,帶著過去的傳統和氣氛,仍舊縈繞不去;新的世紀,又要把尚待發展的一切,迫不及待地希望有所代換。  所有的價值觀、典範、人物,都在一個大匯聚與大輪替的場景中。夏多布里昂有他那個時間點上的場景與人物:革命、民主、工業、華盛頓、拿破崙,因而有了《墓中回憶錄》滔滔長河的記敘。

在這種新舊交替的時代裡,有一個文學家以他的眼光為我們留下第一手,親身經歷的資料,是完全不同於後人如何解釋那種新舊交替的時代感的。從夏多布里昂想到我們自己,我們也有書寫這樣一個網誌的時空條件。

想像一下,如果今天有一位像夏多布里昂這樣的人,用文字書寫所有美國與中東的戰爭、大陸與台灣關係的轉化、網路與實體世界的消長、地球與生態的演變──並且他還有幸可以第一手觀察到布希、比爾蓋茨等人的話,可以給再兩百年後的人什麼樣的感觸? 

也許紀錄片有紀錄片的力量,但我還是相信如果是像夏多布里昂那樣的文字,文字所能表述的時代的交替感,一定不同於其他。 

就是這些原因,讓我覺得,起碼每一個在書寫部落格的人,都應該讀讀《墓中回憶錄》。讓我們每一個人都當一個浪漫主義的書寫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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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幾天,風清涼,雲溫和,陽送暖,是讀書的好日子。
    而,部落格書寫這件事,主要是抒發個人的真實心意,坦然踏實的,做自己。說自己想說,寫自己想寫,正心誠心,或狂心放心,留待緣至、有心人的回應、傾聽、共鳴,對話,促發書寫的循環得以完成,一部份,因為網路開放的特性,對話始終會進行著,轉換著,轉化成不同的樣貌,被不同的參與者、寫者、讀者賦予不同的意義。這真是件奇妙的事。我們應該用開放的心和充分的想像力,從書寫的文字形象中,和相輔相成的圖片中,共讀、共構出,屬於我們的該文風景... 。然後,在適合的時間點,匯集成這個時代聲音的片段,從一個適切的主題切入,循著書寫的初衷精神,編撰成一本、網路的書 。

    怎麼樣梳理出其脈絡、編成一本可讀性高、展現獨具一格生命風景或時代訊息的網路的書,這方天地、開墾、拓荒、尚待真正成熟的方式誕生.共同努力吧.我珍惜的朋友們.無論我們相識或還未聚首、相信努力的道路上、始終前進的彼此、會看見並走出一條明路的. 前進吧 向前邁步 書寫 的道路 文的紋路 網路 我們呼吸的土地與風景. 。

  • 網路.是書寫生命的進行式.
    最近我們的一位朋友,開始以她的方式,嘗試網路書寫與書籍出版的新可能。
    時代的轉動、跳躍.是需要有一種簡明、貼近人性的新出版形式的發生了。她以自身為實踐的基礎,開始了這件事。我們因著對話而參與其中,共同形塑未來的心樣貌.
    閱讀.是極其私密的一件事.
    卻有因著充分展演自己與對話交流的需要,心靈的急切需要,而發聲、成為出版。網路與書的M次方作用,可以是開闊自由又充滿個性的.
    http://blog.sina.com.tw/matchmaker/
    這是她的網址–火柴人的書.
    看過後,我的感想是,我們每個人,尤其是年輕人,都需要這樣一本,自己的書.夢想之書.

    與Rex你分享這訊息.也希望你努力的路子能順利拓展.一路平安.

  • 謝謝回應。不過,很抱歉,我原來的問題不夠清楚,我是指從原法文書名的Outre tombe (墓外),郭先生(or 出版社)何以改成了「墓中」? 有何「內幕」嗎?

  • 路人甲你好,我是本書的編輯shandy
    關於你的疑問,我們詢問了譯者郭宏安先生,為什麼不用「墓畔」、「墓外」,郭先生說:墓外是人生活的地方,而作者夏多布里昂想像自己已經死了、是坐在自己的棺材裏寫作的,「我更喜歡在棺材裡頭說話;我的敍述將伴隨著那些因發自墳墓而具有某種神聖性的聲音」,譯者序中,郭先生也反覆在引用作者的這些話,以說明為何譯為《墓中回憶錄》。

  • 根據我的了解,原書書名就是因為Chateaubriand堅持這本回憶錄在他死後方可出版,故而方稱為Outre-tombe「墓外」,故不宜擅改為「墓中」(即使參考英文版的書名,也絕非「墓中」)。還是別讓Chateaubriand這下子在「墓中」哭泣吧。

    更何況,Outre也不可能是「中」的意思。否則法蘭西那些「海外」僑民(les ressortissants d’outre-mer),都成了在大海「中」載浮載沉的「海中」僑民,那就不好了。

  • 對於”部落格”
    其實在”越讀者”一書中早已瞭解郝先生對此定義與見解,
    但我認為,
    因為每個人對於文字認知程度差異,也使得部落格世界有極大落差,
    如同書般,
    好書,好的部落格是值得我們一而再的光顧甚至流連忘返,
    然而,
    或許我們都忘了部落格真實存在的意義,
    正因為科技文明帶來文字影像爆炸的年代裡下,我們可以足不出戶,透過網路滿足我們需求
    但社交呢,
    blog就是提供這虛擬世界中,不相識的兩人再度會面的場域.
    也因此,
    即便文字熟悉與運用有再大的差異
    至少藉由連線過程,
    在的每個”格”中,任何一個網域角落裡,我們都會看見某個人,
    或許陌生,
    或許熟悉,
    更或者它就是坐在你身旁的那一位,
    但那也無仿,
    因為文字的力量,使我們的眼界穿越曾經忽略的一切,再度地”看見”與”被看見”,甚至重新瞭解某個人…….
    而文字就是個人情感最佳的訴說方式……..
    我很喜歡這種由影像重返文字世界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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