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tio hero

2015 年 9 月 20 日

P 隨筆

對於日本通過新安保法

這兩年,因為美國重返亞洲的政策,尤其進入今年,看著安倍去美國表態,看著越南、緬甸也紛紛與美國走近,很多人感受到因為中國的強勢崛起,台灣在新的國際形勢之下,有新的槓桿可用。
這兩年的新形勢固然有變,但我覺得台灣其實從來都不必小看自己。我們一直都在一個關鍵位置上。

台灣應該善知自己的位置與價值。擔心與對岸實力懸殊而覺得不如及早投降固然不足取,只想讓自己成為美國的保護國,也是自毀身價。

不論中國大陸是否要向外擴張,也不論以美國與日本為首的太平洋其他國家是否要圍堵,台灣從來都處在一個關鍵樞紐上,應該善用自己關鍵樞紐的機會。….

當然,有人會說這種關鍵樞紐好危險。但這就是我們的位置,我們應該接受這種挑戰,欣然地。平衡,是這個位置上最核心的觀念與心態。平衡,也是我們唯一能倚賴的工具和方法。

想要急統,讓台灣成為突破這整個東亞島鏈的缺口;想要急獨,讓台灣成為永遠在太平洋上封阻中國的城垛,都是不切實際,並且會給我們自己帶來毀滅性的危險。

我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讓自己成為幾方勢力激盪中的平衡點。颱風中,唯有颱風眼是平靜的。東亞風雲激盪中,台灣唯有站在平衡點才能安全。
而所有的平衡,都是動態的平衡。一如有人蒙眼持平衡桿而能走兩棟高樓間的鋼索。

--摘自「第二道靈魂的試煉:位置」《如果台灣的四周是海洋》

至於蒙眼持平衡桿而走高樓間鋼索的世界紀錄,請看這裡: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CKTUWM2GZU

 

無處可去的核廢料

J 核電與能源

(本文摘自2015年出版的《如果台灣的四周是海洋》)

無法處理核廢料,卻一直誇口核能發電的好處,好比知道要吃得飽,卻不知道自己的屁眼被封了起來。

◎如果你家瓦斯桶嘶嘶地漏氣

有些話,聽起來很理性也很合理,但事實上不然。譬如,對於核電,許多人說:他們也知道非核的路要走,但是得先確認是否有足夠的再生能源,以確保供電沒有問題,不要妨礙經濟成長,電價不要上漲,以免影響民生。

這種思維的不合理,打一個比方就明白了。

如果有人家的桶裝瓦斯已經在嘶嘶嘶地漏氣,你叫他別再用了,趕快逃開,他卻說:「我也知道瓦斯漏氣危險,可是我總得先用它燒飯,不能叫家人餓肚子啊。」你怎麼說呢?

許多仍然堅持要讓核電延役的人,用的理由就是不能叫家人吃不上飯,但是他們卻不顧瓦斯桶萬一爆炸,哪是吃不吃得上飯的事。

今天,對台灣來說,那個一直在嘶嘶作響地漏氣,但許多人卻不肯面對的問題,就是已經滿載,卻無處可去的核廢料。

怎麼處理核廢料,不但是從開始發展核電就該準備的,也應該一直當作最重要的課題。無法處理核廢料,卻一直誇口核能發電的好處。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用了比較粗俗但直接的說法:好比只強調要吃得飽,卻不顧自己的屁眼被封了起來。

◎核廢料有三種

談起核廢料,大家會想起蘭嶼。但核廢料其實有三種:高階、中階、低階。放在蘭嶼的,是最低階的,也就是在核電廠工作過的人的衣服和手套等。而最高階也最危險的核廢料,是已經在核能反應爐裡使用過之後,退出來的燃料束。這些使用過的燃料束需要小心保管和再處理。所謂小心保管,就是它們從反應爐裡退出來之後得儲放在一個冷卻水池裡;所謂再處理,就是日後需要再從水池裡移轉出來,交給有能力處理的國家,去除那些可能成為核彈原料的成分,然後再另找地方貯存。

而蘭嶼存放的核廢料都是低階的。而就在離台北很近的金山,光是核一廠的一號機冷卻池裡,就超限滿載了高階核廢料,充滿了不成比例的危險。

◎核一廠屁眼被封住的原因

多年來,我們政府一直強調核電的許多好處,卻一直隱瞞也逃避這些用過的燃料束問題。以核一廠為例。核一廠有兩個反應爐。二○一五年的年中,一號反應爐的冷卻水池已經超限滿載;明年三月,二號反應爐的冷卻水池也是。超限滿載,就是反應爐到了該把一些使用過的燃料束退出來的時候,冷卻水池卻沒有空間可以容納了。換句話說,核一廠的屁眼被封住了。

台電怎麼可能沒想到核電廠屁眼被封住的問題?我為了這個問題親自去核一廠參觀,並詢問他們。

原因很多,從他們的回答,加上我另外的查詢,最主要的有三點。我們的核廢料,最早一直是期待交由國外處理。但是:

  • 一九七九年美國卡特總統對核能計畫喊卡,也不准處理境外運來的核廢料之後,交給美國處理的指望沒了;
  • 一九八○年代末,由於台法之間爆發拉法葉艦回佣等醜聞,所以一度期盼把核廢料交給法國處理的打算也泡湯了;
  • 這些核廢料轉而想要在國內設法找地方掩埋處理,但是到二○○○年之後,因為所有設址都要取得當地公民的同意,而國內對生態、環保意識的高漲,使得在台灣處理的可能性也難以推進。

這段時間,台電能做的,就是把核一廠的冷卻池做超限利用。

◎核廢料冷卻池需要有「迴車空間」

照核廢料冷卻池的設計,不能完全裝滿,要保留一個空間因應不時之需。這樣,當反應爐出現緊急情況,必須退出所有燃料束的時候,就可以使用這個保留空間。很像一個停車場要保留「迴車空間」,不能每個地方都停滿汽車。而核一廠在這四十年間因為核廢料無處可去,先是加大冷卻池裡儲放燃料束的密度,相當於縮小停車格的空間;再來就是連保留空間也塞滿了燃料束,相當於把迴車空間也都塞滿了汽車。

這樣一個核廢料超限滿載的核一廠,原來訂在二○一八年除役,但是現在政府卻想設法再延役二十年,說是核一廠運轉多年穩定,善加保養再運轉也不是問題。但不論說核一廠可以運轉到二○一八年或二○三八年,其實都沒考慮到核一廠一號機的冷卻水池在今年此刻就已經超限滿載的問題。這好比說一個人的身體狀態還能再活個二十年,但他的屁眼卻現在就封住了。身體再好,屁眼被封住怎麼活?

◎兩次參訪核一廠查證的問題

我從去年開始追蹤這個問題。近年來,我雖然對核電抱持越來越大的懷疑與戒心,也寫過文章質疑此事,但總想盡力與台電溝通,看看他們能不能提出一些解釋。

就這樣,今年我向台電申請,去參訪了兩次核一廠。主要想聽台電怎麼解釋下列事情:

一、核一廠一號機的冷卻池,到底超限滿載的情況如何?

二、據《蘋果日報》兩次報導,核一廠一號機去年大修之後,有三、四十根應退而退不出來的燃料束會逾期使用,也因此,今年重新啟用後,下一個運轉周期將縮短。這是怎麼回事?

對第一點,台電的回答是:去年底從爐心退出一批九十二束燃料束之後,目前核一廠一號機的冷卻池全塞滿,只剩兩格空間可用。(確實是沒有「迴車空間」了)。

對於第二點,我們兩次參訪,台電的說法不一。台電先是承認去年底的大修,有預定退出而沒退的燃料束,但是十束而不是媒體所說的三、四十束。並且,每次要退多少,不是固定按每十八個月一次的周期,而要看每一根燃料束的「燃耗值」。他們說這次沒退出的十根燃料束的燃耗值還沒到要報廢的時候,但是效能確實到了比較差的階段,所以準備把運轉周期從十八個月縮短到十五個月。

第二次,台電的說法改變了。他們否認上次說過有預定退出而沒退出的十束,強調核一的每根燃料束的燃耗值都還沒燒到他們所定的上限。過去他們都是根據要產生多少總能量,來決定需要更換多少根燃料束。但這次因為冷卻池空間不夠,所以倒過來算,先決定爐心退出多少束,再決定運轉多少天。因為去年底退出的根數比較少,運轉周期才從十八個月縮短為十五個月。

◎燃料束逾期使用的危險

要如此追究到底有沒有燃料束逾期使用,是為了要了解逾期使用的燃料束會產生什麼危險。

之前,我聽核能專家賀立維分析,說過期的燃料束繼續使用,會產生竹節效應。也就是說,燃料束本身會產生一些變形的地方,因而可能有破裂的危險。

就這一點,我也問了台電。而台電兩次給的答案不一致。

第一次,他們說賀立維所提出的竹節效應的風險,是三十年前的事,現在已經不存在。因為當時燃料束裡所裝的燃料丸形狀是方形,所以一旦撐起來會產生「竹節」形狀,並使燃料束破裂。但現在的燃料丸形狀已經四角圓鈍化,所以不會產生這種情況。

我回頭向賀立維查證後,第二次再問他們:近年來台電的各種報告裡,雖然看不到發生「竹節效應」的紀錄,但是核二廠光是在最近十二年內,就發生了五件P C I 事件(Pellet cladding interaction,燃料丸與護套效應),那P C I 事件和「竹節效應」的關係是什麼?

台電先是說「竹節效應」並不能和P C I 完全畫上等號,但是到最後承認P C I 裡包括但不等於「竹節效應」。但不論怎麼說,起碼證明了一點:包括但不等於「竹節效應」的P C I 事件,並不是只發生在三十年前,最近也在發生。

◎原能會破壞立場所產生的問題

本來,當社會對核電議題產生疑懼的時候,如果有一個中立的第三方提出一些回答,可以降低很多不必要的衝突。

在台灣,台電的主管機關原子能委員會(簡稱原能會),本來應該扮演這個角色,可惜沒有。原能會交由屬下的核研所來監督台電,卻又讓核研所向台電承包大量業務,破壞了這個立場。

監察院早在二○一二年就審議通過糾正案,指出核研所在那之前三年間承包台電及其相關基金會共四十四件,總計八億元以上計畫,而經濟部、台電、原能會、核研所等幾方之間的業務「不僅欠缺嚴謹及妥適,而且涉有球員兼裁判情事,並使外界產生監督者拿受監督者錢財如何盡公正 監督義務之嚴重質疑」。

因為這些背景,今年當我要把核一廠一號機相關問題,寫信去問原能會主委的時候,許多人都要我不要浪費時間。但我還是就寫了。

蔡主委回信,就我的問題,回覆說台電都沒問題。

先不說其他人的疑問,我自己就有。蔡主委沒有回答我核廢料冷卻池到底需不需要保留「迴車空間」;對於爐心四百零八束燃料束萬一遇上緊急情況必須退出而又無處可退的時候該怎麼處理,也沒有正面回答。

我去找了一位有處理核能設備經驗的外國朋友,問他的意見。

「就我所知,全世界核廢料的冷卻池沒有不保留『迴車空間』的。」不願具名的他說,「有些風險,是不能冒的。」

◎三十年前美國原子能委員會委員長告訴我們的話

我想起前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說,當年他還在美國的時候,有一天同樣也是諾貝爾化學獎得主,並曾經在美國六任總統下擔任過二十多年美國原子能委員會委員長的西博格教授(Glenn Seaborg )來找他,說是看到台灣要做核四的新聞。西博格說,台灣要建核四,也千萬不要找美國奇異公司。因為奇異自三哩島核災後已經有二十多年沒建過核電廠,他們已經沒有人才,如果由奇異來做,一定是轉包再轉包,核四會變成唯一一家拼裝車又沒有標準配件的核電廠。李遠哲說他為此特地飛回來向政府相關單位提出建言,但沒有被接受。

◎三十年後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委員長告訴我們的話

今年五月,擔任過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NRC)委員長的葛瑞.亞滋寇(Gregory Jaczko)來台。他在演說裡指出,「全世界核能發電佔比將愈來愈少,而美國核電廠將在十五年內全數除役;他指出,未來不只是核電廠,在美國,整個核能工業也是未來會逐漸消失的產業。」

亞滋寇強調,不論擁核或反核,「核電科技本身在未來數十年,它就是一個即將消失的科技,即使有許多人還在鼓吹核電的新技術與發展,但它就是一個即將消失的科技」。

三十年前,我們沒有聽美國原子能委員會委員長的話,已經受到教訓。現在,三十年後,要不要聽聽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委員長的話?

◎立法院下半會期要嚴防的事

二○一五年立法院上半會期,反核團體好不容易抵制了核一廠一號機的再啟動,下半會期開始,又要面臨同樣的課題。

宜蘭人文基金會董事長陳錫南,今年上半會期為了核一廠一號機不要再啟動而下跪。他呼籲大家一定要繼續制止。「就算核一廠的一號機真的能再啟動,最多也再運作十五個月,因為裡頭要退出來的燃料束再也無處可去,終究還是沒法再運轉。」陳錫南說,「核一廠的一號機總共不過發大約百分之一到一點五的電。為什麼要為這一點電來叫我們在十五個月裡承擔這麼巨大的風險?」

的確。那個嘶嘶漏氣的瓦斯桶,反正再燒一頓飯也就不能再用了,為什麼還要讓大家冒上不可測的危險?我們為什麼不現在就立即著手預防萬一爆發,比高雄氣爆不知要嚴重多少倍的危險?

 

2015 年 9 月 13 日 – 之 2

P 隨筆

經濟部針對我在《如果台灣的四周是海洋》裡談到的「服貿的未爆彈」有了回應。因為回應得太草率,又有許多違反事實之言,我本來在臉書上寫不再理會。

但是今天我聽一位朋友談到媒體上有太多虛假新聞,她們為了澄清這些假新聞的奔波之苦後,決定還是不要姑息由政府領頭來製造假訊息之風。

我之所以說經濟部的回應是製造假訊息,以他們所說的這一段文字為代表:「為保障弱勢者權益,我國老人及身障機構依照我國法規僅能以非營利型態經營,未來開放陸資來台亦然,沒有商業化及營利賺錢的問題。」

是嗎?看一下服貿協議就知道,我們政府對陸資開放這項服務的時候,所同意的是讓他們「以合夥形式設立小型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經濟部能指出中華民國法律哪一條講「合夥」代表的是「非營利型態經營」、「沒有商業化及營利賺錢的問題」?…..

http://rexhow.com/…/%E5%8F%88%E4%B8%80%E5%80%8B%E8%A1%8C%E…/

本文全文發表於 自由時報 自由開講
另有一短版文發表於 聯合報。

又一個行政崩壞的例子

I 反服貿運動

經濟部針對我在《如果台灣的四周是海洋》裡談到的「服貿的未爆彈」有了回應。因為回應得太草率,又有許多違反事實之言,我本來在臉書上寫不再理會。

但是今天我聽一位朋友談到媒體上有太多虛假新聞,她們為了澄清這些假新聞的奔波之苦後,決定還是不要姑息由政府領頭來製造假訊息之風。

我之所以說經濟部的回應是製造假訊息,以他們所說的這一段文字為代表:「為保障弱勢者權益,我國老人及身障機構依照我國法規僅能以非營利型態經營,未來開放陸資來台亦然,沒有商業化及營利賺錢的問題。」

是嗎?看一下服貿協議就知道,我們政府對陸資開放這項服務的時候,所同意的是讓他們「以合夥形式設立小型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經濟部能指出中華民國法律哪一條講「合夥」代表的是「非營利型態經營」、「沒有商業化及營利賺錢的問題」?

事實上,這次服貿協議開放陸資可以合夥的方式經營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早被殘障聯盟等單位所抗議。我請教過殘障聯盟秘書長王榮璋,如果陸資以營利方式來經營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到底會有什麼影響。王榮璋回答我:目前台灣都是以非營利目的來提供這些服務,各家主要基於理想和奉獻的精神在做這些事,彼此不構成威脅。但是一旦有營利的單位加入則不同。他們為了創造收入,就需要擴大客源,積極搶生意;又為了創造利潤,就需要節省成本,不是調整從業人員的薪資,就是可能影響服務的品質,使被服務者的待遇受影響。其他行業,被服務者受到比較差的待遇時,會反應,會抗議,但是身心障礙者則難以如此表達。尤其是植物人。因此這種影響不能從其他一般行業的觀點來判斷。

最有意思的是,王榮璋去問社福部相關官員這次為什麼要開放「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他們說不知道,說是經濟部去談的,是對岸指名要求開放的。王榮璋去問經濟部要怎麼評估這些影響,沒人能回答;看了所有相關報告,沒有隻字片語。

我們自己國內只能非營利機構做的事,卻開放給陸資可以來營利已經夠怪了,更奇怪的是對岸經營「向老年人和殘疾人提供的社會福利」服務,營利或非營利事業皆可,甚至也允許港澳到中國大陸去以營利事業經營,但是在這次服貿協議裡對我們開放的卻只准以「非企業單位形式」也就是「非營利」機構來經營,並且地區也只限廣東和福建。

難道是我們國內這些非營利機構都不具競爭力?顯然也不是。王榮璋說對岸大量的人來向他們取經。此外,看去年十二月一則新聞報導,重慶唯一的台灣獨資的照護中心,就是一名嫁到台灣八年的陸配劉女士回鄉所開設的「鴻禧照護公司」,四年開了三家分店。劉女士指出台灣照護機構的管理方式比較成熟,人員素質也比較高,一本台灣內政部出版的「照顧服務員訓練教材」,更是她的經營寶典。有這些事實擺著,政府怎麼會在服貿協議裡反而談成對岸只准我們以非營利機構的形式去經營?

大家反黑箱服貿,這「黑箱」有兩個層次。一個是繞開國會監督,違反民主程序的黑箱;二就是協議許多內容沒有說明的黑箱。所以明年大選之後,等立法院重新組成後,我的期待是:在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和服貿協議之前,兩者都需要舉行聽證會而不是公聽會。

公聽會沒有法律效力。從過去張慶忠曾經一天趕場舉辦六場服貿公聽會,而公聽會現場出席官員和立法委員都經常零零落落,就知道這可以虛應故事。但聽證會不然,有法律效力,行政部門要一一回應問題。

為什麼我們政府會在「老人及身心障礙機構」的經營上,在國內和對岸都談出這麼多奇怪的狀況,正是聽證會該查明的重點之一。

在那之前,政府可以不回答,但不要回答得這麼背離事實。

而經濟部的長官都不出面,只任由一個級別很低的人出來提供一些背離事實的回應,也正是我在書中所指出的行政崩壞的又一個證明。

本文全文發表於 自由時報 自由開講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443130

另有一短版文發表於 聯合報,標題為 該報編輯所加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183695-%E6%8B%92%E6%89%93%E9%96%8B%E9%BB%91%E7%AE%B1-%E6%88%91%E5%AE%98%E5%93%A1%E9%82%84%E9%BB%91%E7%99%BD%E8%AC%9B

經濟部針對我在《如果台灣的四周是海洋》裡談到的「服貿的未爆彈」有了回應。因為回應得太草率,又有許多違反事實之言,我本來在臉書上寫不再理會。但是今天我聽一位朋友談到媒體上有太多虛假新聞,她們為了澄清這些假新聞的奔波之苦後,決定還是不要姑息…

Posted by 郝明義Rex How on 201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