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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處可去的核廢料

J 核電與能源

(本文摘自2015年出版的《如果台灣的四周是海洋》)

無法處理核廢料,卻一直誇口核能發電的好處,好比知道要吃得飽,卻不知道自己的屁眼被封了起來。

◎如果你家瓦斯桶嘶嘶地漏氣

有些話,聽起來很理性也很合理,但事實上不然。譬如,對於核電,許多人說:他們也知道非核的路要走,但是得先確認是否有足夠的再生能源,以確保供電沒有問題,不要妨礙經濟成長,電價不要上漲,以免影響民生。

這種思維的不合理,打一個比方就明白了。

如果有人家的桶裝瓦斯已經在嘶嘶嘶地漏氣,你叫他別再用了,趕快逃開,他卻說:「我也知道瓦斯漏氣危險,可是我總得先用它燒飯,不能叫家人餓肚子啊。」你怎麼說呢?

許多仍然堅持要讓核電延役的人,用的理由就是不能叫家人吃不上飯,但是他們卻不顧瓦斯桶萬一爆炸,哪是吃不吃得上飯的事。

今天,對台灣來說,那個一直在嘶嘶作響地漏氣,但許多人卻不肯面對的問題,就是已經滿載,卻無處可去的核廢料。

怎麼處理核廢料,不但是從開始發展核電就該準備的,也應該一直當作最重要的課題。無法處理核廢料,卻一直誇口核能發電的好處。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用了比較粗俗但直接的說法:好比只強調要吃得飽,卻不顧自己的屁眼被封了起來。

◎核廢料有三種

談起核廢料,大家會想起蘭嶼。但核廢料其實有三種:高階、中階、低階。放在蘭嶼的,是最低階的,也就是在核電廠工作過的人的衣服和手套等。而最高階也最危險的核廢料,是已經在核能反應爐裡使用過之後,退出來的燃料束。這些使用過的燃料束需要小心保管和再處理。所謂小心保管,就是它們從反應爐裡退出來之後得儲放在一個冷卻水池裡;所謂再處理,就是日後需要再從水池裡移轉出來,交給有能力處理的國家,去除那些可能成為核彈原料的成分,然後再另找地方貯存。

而蘭嶼存放的核廢料都是低階的。而就在離台北很近的金山,光是核一廠的一號機冷卻池裡,就超限滿載了高階核廢料,充滿了不成比例的危險。

◎核一廠屁眼被封住的原因

多年來,我們政府一直強調核電的許多好處,卻一直隱瞞也逃避這些用過的燃料束問題。以核一廠為例。核一廠有兩個反應爐。二○一五年的年中,一號反應爐的冷卻水池已經超限滿載;明年三月,二號反應爐的冷卻水池也是。超限滿載,就是反應爐到了該把一些使用過的燃料束退出來的時候,冷卻水池卻沒有空間可以容納了。換句話說,核一廠的屁眼被封住了。

台電怎麼可能沒想到核電廠屁眼被封住的問題?我為了這個問題親自去核一廠參觀,並詢問他們。

原因很多,從他們的回答,加上我另外的查詢,最主要的有三點。我們的核廢料,最早一直是期待交由國外處理。但是:

  • 一九七九年美國卡特總統對核能計畫喊卡,也不准處理境外運來的核廢料之後,交給美國處理的指望沒了;
  • 一九八○年代末,由於台法之間爆發拉法葉艦回佣等醜聞,所以一度期盼把核廢料交給法國處理的打算也泡湯了;
  • 這些核廢料轉而想要在國內設法找地方掩埋處理,但是到二○○○年之後,因為所有設址都要取得當地公民的同意,而國內對生態、環保意識的高漲,使得在台灣處理的可能性也難以推進。

這段時間,台電能做的,就是把核一廠的冷卻池做超限利用。

◎核廢料冷卻池需要有「迴車空間」

照核廢料冷卻池的設計,不能完全裝滿,要保留一個空間因應不時之需。這樣,當反應爐出現緊急情況,必須退出所有燃料束的時候,就可以使用這個保留空間。很像一個停車場要保留「迴車空間」,不能每個地方都停滿汽車。而核一廠在這四十年間因為核廢料無處可去,先是加大冷卻池裡儲放燃料束的密度,相當於縮小停車格的空間;再來就是連保留空間也塞滿了燃料束,相當於把迴車空間也都塞滿了汽車。

這樣一個核廢料超限滿載的核一廠,原來訂在二○一八年除役,但是現在政府卻想設法再延役二十年,說是核一廠運轉多年穩定,善加保養再運轉也不是問題。但不論說核一廠可以運轉到二○一八年或二○三八年,其實都沒考慮到核一廠一號機的冷卻水池在今年此刻就已經超限滿載的問題。這好比說一個人的身體狀態還能再活個二十年,但他的屁眼卻現在就封住了。身體再好,屁眼被封住怎麼活?

◎兩次參訪核一廠查證的問題

我從去年開始追蹤這個問題。近年來,我雖然對核電抱持越來越大的懷疑與戒心,也寫過文章質疑此事,但總想盡力與台電溝通,看看他們能不能提出一些解釋。

就這樣,今年我向台電申請,去參訪了兩次核一廠。主要想聽台電怎麼解釋下列事情:

一、核一廠一號機的冷卻池,到底超限滿載的情況如何?

二、據《蘋果日報》兩次報導,核一廠一號機去年大修之後,有三、四十根應退而退不出來的燃料束會逾期使用,也因此,今年重新啟用後,下一個運轉周期將縮短。這是怎麼回事?

對第一點,台電的回答是:去年底從爐心退出一批九十二束燃料束之後,目前核一廠一號機的冷卻池全塞滿,只剩兩格空間可用。(確實是沒有「迴車空間」了)。

對於第二點,我們兩次參訪,台電的說法不一。台電先是承認去年底的大修,有預定退出而沒退的燃料束,但是十束而不是媒體所說的三、四十束。並且,每次要退多少,不是固定按每十八個月一次的周期,而要看每一根燃料束的「燃耗值」。他們說這次沒退出的十根燃料束的燃耗值還沒到要報廢的時候,但是效能確實到了比較差的階段,所以準備把運轉周期從十八個月縮短到十五個月。

第二次,台電的說法改變了。他們否認上次說過有預定退出而沒退出的十束,強調核一的每根燃料束的燃耗值都還沒燒到他們所定的上限。過去他們都是根據要產生多少總能量,來決定需要更換多少根燃料束。但這次因為冷卻池空間不夠,所以倒過來算,先決定爐心退出多少束,再決定運轉多少天。因為去年底退出的根數比較少,運轉周期才從十八個月縮短為十五個月。

◎燃料束逾期使用的危險

要如此追究到底有沒有燃料束逾期使用,是為了要了解逾期使用的燃料束會產生什麼危險。

之前,我聽核能專家賀立維分析,說過期的燃料束繼續使用,會產生竹節效應。也就是說,燃料束本身會產生一些變形的地方,因而可能有破裂的危險。

就這一點,我也問了台電。而台電兩次給的答案不一致。

第一次,他們說賀立維所提出的竹節效應的風險,是三十年前的事,現在已經不存在。因為當時燃料束裡所裝的燃料丸形狀是方形,所以一旦撐起來會產生「竹節」形狀,並使燃料束破裂。但現在的燃料丸形狀已經四角圓鈍化,所以不會產生這種情況。

我回頭向賀立維查證後,第二次再問他們:近年來台電的各種報告裡,雖然看不到發生「竹節效應」的紀錄,但是核二廠光是在最近十二年內,就發生了五件P C I 事件(Pellet cladding interaction,燃料丸與護套效應),那P C I 事件和「竹節效應」的關係是什麼?

台電先是說「竹節效應」並不能和P C I 完全畫上等號,但是到最後承認P C I 裡包括但不等於「竹節效應」。但不論怎麼說,起碼證明了一點:包括但不等於「竹節效應」的P C I 事件,並不是只發生在三十年前,最近也在發生。

◎原能會破壞立場所產生的問題

本來,當社會對核電議題產生疑懼的時候,如果有一個中立的第三方提出一些回答,可以降低很多不必要的衝突。

在台灣,台電的主管機關原子能委員會(簡稱原能會),本來應該扮演這個角色,可惜沒有。原能會交由屬下的核研所來監督台電,卻又讓核研所向台電承包大量業務,破壞了這個立場。

監察院早在二○一二年就審議通過糾正案,指出核研所在那之前三年間承包台電及其相關基金會共四十四件,總計八億元以上計畫,而經濟部、台電、原能會、核研所等幾方之間的業務「不僅欠缺嚴謹及妥適,而且涉有球員兼裁判情事,並使外界產生監督者拿受監督者錢財如何盡公正 監督義務之嚴重質疑」。

因為這些背景,今年當我要把核一廠一號機相關問題,寫信去問原能會主委的時候,許多人都要我不要浪費時間。但我還是就寫了。

蔡主委回信,就我的問題,回覆說台電都沒問題。

先不說其他人的疑問,我自己就有。蔡主委沒有回答我核廢料冷卻池到底需不需要保留「迴車空間」;對於爐心四百零八束燃料束萬一遇上緊急情況必須退出而又無處可退的時候該怎麼處理,也沒有正面回答。

我去找了一位有處理核能設備經驗的外國朋友,問他的意見。

「就我所知,全世界核廢料的冷卻池沒有不保留『迴車空間』的。」不願具名的他說,「有些風險,是不能冒的。」

◎三十年前美國原子能委員會委員長告訴我們的話

我想起前中央研究院院長李遠哲說,當年他還在美國的時候,有一天同樣也是諾貝爾化學獎得主,並曾經在美國六任總統下擔任過二十多年美國原子能委員會委員長的西博格教授(Glenn Seaborg )來找他,說是看到台灣要做核四的新聞。西博格說,台灣要建核四,也千萬不要找美國奇異公司。因為奇異自三哩島核災後已經有二十多年沒建過核電廠,他們已經沒有人才,如果由奇異來做,一定是轉包再轉包,核四會變成唯一一家拼裝車又沒有標準配件的核電廠。李遠哲說他為此特地飛回來向政府相關單位提出建言,但沒有被接受。

◎三十年後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委員長告訴我們的話

今年五月,擔任過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NRC)委員長的葛瑞.亞滋寇(Gregory Jaczko)來台。他在演說裡指出,「全世界核能發電佔比將愈來愈少,而美國核電廠將在十五年內全數除役;他指出,未來不只是核電廠,在美國,整個核能工業也是未來會逐漸消失的產業。」

亞滋寇強調,不論擁核或反核,「核電科技本身在未來數十年,它就是一個即將消失的科技,即使有許多人還在鼓吹核電的新技術與發展,但它就是一個即將消失的科技」。

三十年前,我們沒有聽美國原子能委員會委員長的話,已經受到教訓。現在,三十年後,要不要聽聽美國核能管理委員會委員長的話?

◎立法院下半會期要嚴防的事

二○一五年立法院上半會期,反核團體好不容易抵制了核一廠一號機的再啟動,下半會期開始,又要面臨同樣的課題。

宜蘭人文基金會董事長陳錫南,今年上半會期為了核一廠一號機不要再啟動而下跪。他呼籲大家一定要繼續制止。「就算核一廠的一號機真的能再啟動,最多也再運作十五個月,因為裡頭要退出來的燃料束再也無處可去,終究還是沒法再運轉。」陳錫南說,「核一廠的一號機總共不過發大約百分之一到一點五的電。為什麼要為這一點電來叫我們在十五個月裡承擔這麼巨大的風險?」

的確。那個嘶嘶漏氣的瓦斯桶,反正再燒一頓飯也就不能再用了,為什麼還要讓大家冒上不可測的危險?我們為什麼不現在就立即著手預防萬一爆發,比高雄氣爆不知要嚴重多少倍的危險?

 

核廢料拼裝車與空白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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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處理的相關立法,最近有一個賈儀平等學者發起的「學者版」通過了一讀,本周五又有一個「政院版」排入一讀。「學者版」的是拼裝車版本,危機重重;「政院版」的則是個黑洞,等於要一本空白支票。

由於「學者版」的架構是拼裝原能會現有的《放射性物料管理法》和核廢料場址設置條例,再有些加減。所以,光是對照現有原能會條例,就可以看出有哪些問題。

第一,現在核廢料管理的主管機關是原能會,但是在學者版裡,主管機關成了經濟部,然後把原能會安排成「輻射安全管制單位」,有些事情(如貯存容器的規格)要由經濟部會商原能會定之,有些事情(如低階核廢料的分類)又要原能會直接定之。一看就是多頭馬車,權責糾纏不清。

第二,要新設「資訊交流委員會」和「科技諮詢委員會」。前者好像主要做資訊宣導,但也要負責決定建議候選地址;後者說是由中央研究院推薦的專家學者組成,但只提供專業意見。所以這兩個委員會的權責也是十分模糊。

第三,原能會現有的法條裡,處理核廢料的「經營者」,得先經過審核才能拿到建造執照。審核的4大條件裡,有一條是「申請人之技術與管理能力及財務基礎等足以勝任其設施之經營」。甚至對實際操作的運轉人員,也有資格規定。但是新的學者版裡,負責處理核廢料的稱作「營運者」,只有一句「經政府指定或核准營運」,其他什麼規範也沒有。實際操作人員的規範,當然更沒有。

第四,照現行法,如果違法,不但要處以最高達一億元的罰款,並且「屆期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有些犯行(如棄置核廢料)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且「法人之負責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都會因執行業務違法而受處罰。但是在新的學者版裡,違法只有最高一億元的罰款,沒有連續處罰,更沒有任何刑期的處罰。總之,對違法者門戶洞開。

第五,台灣目前核廢料管理最難也最核心的關鍵是在選址。現行條例規定最後由地方公投決定。學者版設計了由評選「潛在地址」到「建議候選地址」,再經當地議會通過,成為「候選場址」,再經過環評通過之後,送立法院通過,最終由行政院核定為場址。其中,公投不見了;給地方的回饋金不見了;土地撥用及徵收辦法不見了。在台灣今天的現實,這能行得通嗎?

此外,學者版有個旗幟鮮明的第18條:「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應採用深層地質處置方式設置。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地下實驗室,研究深層地質、水文條件及工程技術。」從學者版發起人都是地質學者來看,整個立法應該都是為了這一條。但這是用立法來解決的事嗎?並且經濟部有能力監督主管這麼一個地下實驗室?

最後,學者版引人疑慮的是:為了處理核廢料相關的事情,要成立一個管理基金。台電累積的3千億元左右基金都要「全數撥入」,再組成一個「基金管理會」來運用。可對於這個基金管理會的權責,卻沒有任何說明。這是否很奇怪的事?
至於政院版,比學者版好看的地方是沒那麼支離破碎,然而難看的是其實什麼都沒說。政院版的重點,是設一個行政法人來管理核廢料,這個行政法人由一個15人的董事會運作,再由經濟部督導。別無其他。
簡單地說,政院版只是告訴我們,一切都交給這個不必受立法院直接監督的董事會吧,他們搞定。學者版還勉強拉原能會當個配角,政院版連提都不提了。
核廢料的處理,是關係我們及子孫生死之事,立法的人應該嚴肅一點,自重一點。立法委員也該撤簽的撤簽,幫我們擋關的擋關吧。

本文同步發表於 2015年4月30日蘋果日報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430/3652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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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的危險在屁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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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過一個滅鼠的方法:抓了老鼠把屁眼縫上,把它餵得飽飽地放走。這隻老鼠回到窩裡肚子要爆炸,就會發瘋地亂咬,一個老鼠窩也就沒了。想出這種毒辣手段的人,真知道屁眼的重要。

其實,核電的要害也在屁眼:核廢料。怎麼處理核廢料,不但是從開始發展核電就該準備的,也應該一直都當作最重要的課題。無法處理核廢料,卻一直誇口核能發電的好處,就好比只強調要吃得飽,卻不顧自己的屁眼被封了起來。

談起核廢料,大家會想起蘭嶼。但核廢料其實有三種:高階、中階、低階。放在蘭嶼的,是最低階的,也就是在核電廠工作過的人的衣服和手套等。而最高階也最危險的核廢料,是已經在核能反應爐裡使用過之後,退出來的燃料束。這些使用過的燃料束需要小心保管和再處理。所謂小心保管,就是它們從反應爐裡退出來之後得儲放在一個冷卻水池裡;所謂再處理,就是日後需要再從水池裡移轉出來,交給有能力處理的國家,去除那些可能成為核彈原料的成份,然後再另找地方貯存。

多年來,我們政府一直強調核電的許多好處,卻一直隱瞞也逃避這些用過的燃料束問題。以核一廠為例。核一廠有兩個反應爐。去年底,一號反應爐的冷卻水池已經滿載;明年三月,二號反應爐的冷卻水池也即將滿載。滿載,就是反應爐到了該把一些使用過的燃料束退出來的時候,冷卻水池卻沒有空間可以容納了。換句話說,核一廠的屁眼被封住了。

今天,政府還想把幾個核電廠延役。原來訂在2018年除役的核一廠,他們想設法再延役二十年。支持方的人,說是核一廠運轉多年穩定,善加保養再運轉也不是問題;即使反對方的人,許多也接受了核一廠在2018年停役的時間表。但不論說核一廠可以運轉到 2018年或2038年,其實都沒考慮到核一廠的冷卻水池在2015年的此刻就已經滿載的問題。這好比說一個人的身體狀態還能再活個三五年,但他的屁眼卻現在就封住了。身體再好,屁眼被封的人怎麼活?核電廠性能再好,沒有冷卻水池可以接納退出來的燃料束,要怎麼運作?

去年十二月,核一的一號反應爐要歲修更換一批燃料束,而其中有大約三十束沒有水池空間可以容納的時候,我們的台電,以及支持它的政府的對應方案是:把它們留在反應爐裡繼續燒。

任何報廢的東西再繼續使用,都是危險的。反應爐裡有些用過的燃料束不退出來,還留在裡頭繼續燒,更不必說。全世界核電廠沒有任何這種紀錄可供參考,但是我們的台電就準備這麼做。以核能專家賀立維為代表,很多人早就警告這會產生種種不可承受的危險,但台電卻就是不聽,堅持要在去年底歲修之後,今年一月中旬就啟動。只是,一月中旬之後,此事一直還沒發生。三月八日的新聞報導,台電終於說明原因了。原來台電在更換燃料束時發現金屬把手鬆脫。他們說,這不但是台灣有核電以來從沒見過的,也是國際上從沒發生過的案例,而他們將向採購商求償超過十五億的衍生成本。
http://udn.com/news/story/7314/750930

我們不能不說:這真是天佑台灣。台電想要破全世界核電廠的先例,把用過的燃料束留在反應爐裡燒的瘋狂行為,終於因為全世界核電廠從沒發生過的燃料束把手鬆脫發生在台電,而得以暫時沒有進行。現在台電既然發現全世界從沒發生的問題發生在台灣了,那就更應該再也不要想在台灣做如此瘋狂的嘗試。核能專家,應該是科學家;科學家,應該是理性的人;理性的人,應該知道哪些危險是可以承受的,哪些是無法承受的。現在台電發現燃料束的把手鬆脫,還可以對供應商求償十五億,如果台電自己把用過的燃料束繼續燒而爆發問題呢?不要說無從求償,我們承受得起這種危險嗎?

三月十四日的反核大遊行馬上要開始了。我建議大家就聚焦一件事情:堅決反對核一廠那些用過的燃料束再繼續燒。核一的一號機水池沒有空間容納退出來的燃棒了,就該就地除役;二號機明年三月水池超載了,也該就地除役。核一的除役,連2018年都不能等,更不必說像是毛治國行政院長上星期所說還要再考慮延役。

大家別再擔心是否有足夠的替代能源,或是否來得及替代。那都是在擔心夠不夠吃的問題。而我們現在已經發生的危機是:我們的屁眼被封住了。老鼠的屁眼被縫上,是它做不了主,無能為力。我們卻不能。我們不只為了後代子孫著想,也為了自己此刻就陷入如此巨大的危險之中,不能不拆掉台灣「核電廠沒屁眼」的爆炸引信。

立即讓核一廠開始就地除役,只是第一步。

(發表於3/9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61190

魔鬼的面貌

G 政府與政治J 核電與能源P 隨筆

晚上在書中看到一個核彈試爆的圖。從沒有如此感受深刻地看清魔鬼的面貌:巨大又有一種騰升的形貌、黑暗又有耀目的光亮、像是花朵又綻放著血紅的脈瘤、毀滅一切卻還能夠讓有些人引之為雄武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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