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tio hero

2015 年 11 月 4 日,21:35

P 隨筆

敬啟者:

很遺憾今天「獨立評論@天下」發生把黃丞儀文章撤架之事。因為對於此事不能不表達立場,煩請把我在「獨立評論@天下」發表的文章也都撤下。
謝謝。

郝明義 謹啟

Cheng-Yi Huang

因為很多朋友都在問,為什麼看不到我今天早上發表在「獨立評論@天下」的文章:「立法院應即彈劾馬總統」?就乾脆統一說明。
我大概是從2013年2月開始在「獨立評論@天下」寫一些評論文字,到目前為止也才寫過十三篇(包括今早被「河蟹」掉的這篇)。說起來實在不算多。當時天下的總主筆何榮幸邀請我開這個專欄時,說過絕對不會干預寫什麼內容。因為相信何榮幸辦媒體的信譽,所以就欣然答應。

2015 年 11 月 4 日,16:39

P 隨筆

原來這次馬總統是對憲法「視而不見」

今早寫:馬總統應該檢視一下,這次是否又因為他急於讓「馬習會」成局,而對什麼事情「視而不見」。
黃丞儀寫了一篇文章<立法院應即彈劾馬總統>,告訴我們這次馬總統是對憲法「視而不見」:

『中華民國總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會面,這是一九四九年以來未曾有之政治變局,更是總統代表統治權所行使的高度政治行為。如果連屬於低度政治行為的通商、通航,都需要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五條:「應經立法院決議」,那麼會引發龐大政治效應的兩岸最高領導人政治性交往,難道不屬於憲法規範層次的「國家重要事項」,因而應循憲法規定先由行政院於院會議決,再提出於立法院,尋求多數立法委員的支持,以符合民主政治的課責原理?

『從目前已知的情勢發展來看,總統並沒有事先將此一「重要事項」交由行政院院會討論、甚或議決(如果有,請公布會議記錄)。國會的參與決策權更是形同虛設,所有行程都訂好了,才叫行政院院長和總統府秘書長去立法院報告,簡直視中華民國立法院為橡皮圖章。這種情形在審查服貿協議時,就已經上演過一次,其結果就引發了佔領立法院的大規模公民運動。但馬總統絲毫不以為意,繼續我行我素,再次將憲法當成具文,違反「國家重要事項」必須依循的憲法程序。』

http://www.appledaily.com.tw/…/%E7%AB%8B%E6%B3%95%E9%99%A2%…

作者:黃丞儀(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馬英九總統任內躁進的兩岸政策…
APPLEDAILY.COM.TW|作者:蘋果日報

2015 年 11 月 4 日,09:02

P 隨筆

馬總統不要再次「視而不見」

一個人的注意焦點如果過於集中在自己關切、喜好的事物上,就會忽略、模糊其他周遭原本應該注意的事物,造成「視而不見」的現象。

馬英九總統對「2014 APEC馬習會」的念茲在茲,曾經讓我們目睹他如何「視而不見」。
由於馬總統太想有一場發生在北京的「2014 APEC馬習會」,所以完全沒有注意到長期以來對岸連派出版社來台灣參加一個冠了「國際」之名的台北書展都是禁忌,怎麼可能讓中華民國的總統去北京參加APEC (亞太經合會) 這個正式的國際領袖級的會議?

何況,就像一個北京朋友跟我說的:「你們都沒看出來,二○一四A P E C ,是習近平要展現自己成為習大帝的一場登基大典嗎?他怎麼可能在自己的登基大典上讓你馬英九過來,用國共領袖破天荒會面的新聞來分食他的光彩和新聞版面?」

但由於馬總統想讓「2014 APEC 馬習會」在北京發生的心太過急切,所以連對岸的長期國策,和基本的人情世故都「視而未見」。甚至在破局幾近一年之後接受BBC訪問的時候都覺察不到問題的原由。(詳細說明見《如果台灣的四周是海洋》)

現在有一場「馬習會」將在新加坡登場了。就大方向來說,我同意林濁水所說:「若能符合對等、尊嚴、不喪失主權,見面當然是好事,否則就是一場災難」。
雖然看過去的紀錄不令人樂觀,但還是希望馬總統這次不要又是急切於為了「馬習會」成局,而再次發生「視而不見」的問題。

馬習會之前,他應該再次檢視一下有沒有什麼事情是因為他「視而不見」才成局;見面的時候,他應該注意不要因為馬習會的成局卻對許多事「視而不見」。否則,難免林濁水說的「災難」。

至於我們大家,就一起視而見地注意發展吧。

‪#‎twunbound‬

2015 年 11 月 3 日,20:51

P 隨筆

他們到底為什麼會如此?

其實也不過八年前,陳水扁執政的末期,國民黨曾經很受許多年輕人歡迎。
這八年時間國民黨之越來越不受年輕人喜歡,有內外不同的因素使然。
國民黨無能檢討,無法改善情況倒罷了,令人驚異的是他們急切於硬要把一批批年輕人劃為敵人,不硬把越來越年輕的世代趕進對手陣營絕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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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明義Rex How 的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