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tio hero

2015 年 11 月 5 日,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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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光顧著馬習會

馬習會要注意,但別只注意那一件事。
台灣今天的問題,主要出在自身,兩岸問題只是自身問題的延伸之一。
自身問題裡,最重要的是國會的改革,所以我覺得明年大選,立委的選舉要比總統的選舉還更關鍵。所以這一陣子一直在和綠社盟及時代力量的立委候選人訪談。
上個星期六,早上去新竹見時代力量的邱顯智,中午去桃園見綠社盟的呂東杰,下午去宜蘭見綠社盟的吳紹文。

這件事進行了一個多月,再一個月左右可以告一段落。屆時再跟大家報告。
本周六,十一月七日晚上六點,邱顯智在新竹有個競選募款餐會 ,他在FB上寫了一篇「剛泡好咖啡。對著電腦,路上無車無人,夜深無聲…..」的競選聲明。請大家看一下。

在時代力量推出的區域候選人裡,邱顯智因為挑戰的對象是民進黨的柯建銘而受注目,使得新竹地區也成為全國性關注的一個焦點。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photos/a.1572766066297113.1073741828.1572670472973339/1654671378106581/?type=3&permPage=1

邱顯智的相片。
邱顯智

【呷乎飽,選乎贏!
–新竹市立委候選人 邱顯智競選募款餐會】

時間:11/7(六)18:00
地點:華麗雅緻餐廳 國際宴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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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1 月 5 日,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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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夏張會是九月

剛想到一件事情很好奇。這次馬習會是張志軍在十月份夏張會時提起來的。那是十月十四日。而國民黨換柱是在十月七日發生的。
如果夏張會是在九月,張志軍提前一個月讓夏立言帶回這個訊息呢?換柱還會不會進行?換柱的說法又會是什麼?

2015 年 11 月 5 日,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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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今天登了林中斌一篇文章,他分析習近平的前兩個原因,也可以說是同一個原因,值得一讀。他在結語裡提出執政黨在嚴重的情況下,有可能把總統大選延期,「朝野須盡力防止」,讓我有些意外,和他過去的風格好像不大一樣:

『這次馬習會有了突破,最主要是北京的想法有了關鍵性改變。原因有三:首先是南海局勢,讓北京有了急迫感。南海情勢讓北京意識到他在國際法上的立場與根據是很薄弱的,例如最近的國際仲裁判決不利於大陸或台灣、大陸在國際法上的人才不夠、國際法庭上又沒有中國人。此外,南海的爭端和重要的資料在台灣這邊,北京一直希望兩岸能夠合作。

『第二,民進黨在總統大選中可能獲勝。雖然蔡英文主席一直不斷往中間以及北京可以接受的說法上移動,但北京對民進黨一直不放心;第三,習近平的權力基礎穩固了,他可以一個人拍板而不顧忌到內部的反彈。………

『在影響上,首先,馬習見面以後,兩岸往整合與統合的方向,滾動的巨輪開始往前,以後要停下來很難。其次,國內反對的力量會因此更強烈,也會延續。因為國內經濟不好,年輕人對現況非常不滿,若再看到馬習會,反應可能比太陽花學運時更強烈。假若因此導致社會動盪,在總統大選前,執政黨或許會以2000年以前北京所提過的攻台4條件「台灣宣布法理獨立、台灣獲得核子武器、外力介入以及台灣內部動盪」來宣布為預防大陸對台動武,必須用非常手段將總統大選延期,朝野須盡力防止。

『美中台三方的關係發展後續也值得注意。美國官方說法對馬習會審慎樂觀,但事實上美方應是非常憂慮的。因為兩岸走在一起,對美國在東亞的權力均衡其實並不利。』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1105000440-260109
一國兩府 呼之欲出--林中斌

2015 年 11 月 4 日,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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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

很遺憾今天「獨立評論@天下」發生把黃丞儀文章撤架之事。因為對於此事不能不表達立場,煩請把我在「獨立評論@天下」發表的文章也都撤下。
謝謝。

郝明義 謹啟

Cheng-Yi Huang

因為很多朋友都在問,為什麼看不到我今天早上發表在「獨立評論@天下」的文章:「立法院應即彈劾馬總統」?就乾脆統一說明。
我大概是從2013年2月開始在「獨立評論@天下」寫一些評論文字,到目前為止也才寫過十三篇(包括今早被「河蟹」掉的這篇)。說起來實在不算多。當時天下的總主筆何榮幸邀請我開這個專欄時,說過絕對不會干預寫什麼內容。因為相信何榮幸辦媒體的信譽,所以就欣然答應。

2015 年 11 月 4 日,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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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次馬總統是對憲法「視而不見」

今早寫:馬總統應該檢視一下,這次是否又因為他急於讓「馬習會」成局,而對什麼事情「視而不見」。
黃丞儀寫了一篇文章<立法院應即彈劾馬總統>,告訴我們這次馬總統是對憲法「視而不見」:

『中華民國總統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會面,這是一九四九年以來未曾有之政治變局,更是總統代表統治權所行使的高度政治行為。如果連屬於低度政治行為的通商、通航,都需要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五條:「應經立法院決議」,那麼會引發龐大政治效應的兩岸最高領導人政治性交往,難道不屬於憲法規範層次的「國家重要事項」,因而應循憲法規定先由行政院於院會議決,再提出於立法院,尋求多數立法委員的支持,以符合民主政治的課責原理?

『從目前已知的情勢發展來看,總統並沒有事先將此一「重要事項」交由行政院院會討論、甚或議決(如果有,請公布會議記錄)。國會的參與決策權更是形同虛設,所有行程都訂好了,才叫行政院院長和總統府秘書長去立法院報告,簡直視中華民國立法院為橡皮圖章。這種情形在審查服貿協議時,就已經上演過一次,其結果就引發了佔領立法院的大規模公民運動。但馬總統絲毫不以為意,繼續我行我素,再次將憲法當成具文,違反「國家重要事項」必須依循的憲法程序。』

http://www.appledaily.com.tw/…/%E7%AB%8B%E6%B3%95%E9%99%A2%…

作者:黃丞儀(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馬英九總統任內躁進的兩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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