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tio hero

2018 年 10 月 18 日,20:30

P 隨筆

【晚餐 + 預告】

每年十月法蘭克福書展的時候,在旅途上都很忙碌。

今年又特別。

我在旅途上寫一本書,編一本書的同時,完成了一個限期一星期的企劃案,
上星期五在「報導者」上發表一篇<如果你參加過反核運動>,其後,就又寫了一篇<如果我們再不注意縣市議員選舉>,這個星期五,明天要發表在上報。

年底的九合一選舉來說,只剩大約三十天了,但媒體的注意焦點都在縣市長選舉,尤其以台北、高雄兩地的市長為甚;此外,就是一些公投案比較是媒體的熱點。

關心縣市議員選舉的人少之又少。
許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選區的議員到底是什麼人,也沒有返鄉投票的意願。

但,這是許多人在暗中偷笑最樂的。

明天早上七點,上報會刊出這一篇文章,看過<如果你參加過反核運動>的人,請不要錯過這一篇<如果我們再不注意縣市議員選舉>。這兩篇有相連的關係。

我的臉書也會在七點半貼出。

因為完成了工作,剛才吃了一盤美味沙拉。也貼出來。:)

相關文章:

<如果你參加過反核運動>

報導者頁面:https://bit.ly/2OWOnLC
郝明義 FB 首頁:http://bit.ly/2Ey5Xlh

西方人做沙拉,和我們做水餃一樣,就是有獨到的地方。

 

明早七點,上報刊出。
七點半,我的臉書會貼出。

 

2018 年 10 月 17 日,20:30

P 隨筆

【一本為了不會下圍棋的人寫的書】

本因坊王銘琬的新書《棋士與Ai》,我在出版之前搶先看校樣就讀完了。

王銘琬說他之前寫的書,多少都需要對圍棋有相當的認識,而這本書是為了完全不會下圍棋的人而寫。

我相信他的誠意。確實,這是一本為了對圍棋形同一張白紙的人所寫。即使仍然會談到一些相關的知識和背景,但進入的門檻被王銘琬調整到不能再低。

這麼看,《棋士與Ai》的書名倒容易讓人誤以為門檻很高。而王銘琬要說的話,其實是人人都是棋士,人人都該了解AI。因為 AlphaGo開啟了一個未來。

讀了這本書有不少話要說,但這一陣子太多書稿、文章要寫,所以後來我就想乾脆趁他下旬回台灣舉行一系列發表會和講座的時候,我自己也和他來一場對談好了。為了區隔其他專家和他對談的不同,我可以從金剛經談起。

以下就是王銘琬即將開始的四場講座和活動。

即使你沒有下過圍棋,沒有任何圍棋知識,相信也可以體會王銘琬說為什麼人人都可以是棋士,人人都需要了解AI.

王銘琬(旅日職業棋士55、56期本因坊)四場講座與活動如下,請至少參加一場。:)
每一場都可以帶你入門。

10/21

從純棋認識《棋士與Ai》

時間:2018/10/21 (日)下午 2:30-4:00
地點:蔦屋書店信義店(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8號5樓)

主講者:王銘琬

https://bit.ly/2EsNNRR

10/26

棋士與AI
學純棋理解alphago 訣竅篇及新書分享會

.時間:2018年10月26日(五)晚上7:30
.地點:紀州庵文學森林(台北市中正區同安街107號)
.主講者:王銘琬

https://bit.ly/2QQucwc

10/27
AlphaGo開啓的未來新世界

時間:2018/10/27(六)下午2:30-4:30
地點:誠品松菸店3樓Forum(台北市信義區菸廠路88號)

主講者:王銘琬
與談人:吳毅成(交通大學資訊工程學系教授暨「CGI圍棋程式」研究團隊主持人)

https://bit.ly/2RP7CFP

10/27
從Ai和金剛經看圍棋與人類

時間:10/27(六)晚上7:30-9:00
地點:蔦屋書店信義店(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8號5樓)
講者: 王銘琬
與談者:郝明義

https://bit.ly/2QQM2iK

 

2018 年 10 月 16 日,20:30

P 隨筆

【iMage3 在法蘭克福】

今年我們在法蘭克福書展,有一個策略性的決定。就是不論在國內是用大塊還是大辣還是iMage3的品牌出版的圖像書,在法蘭克福對外主打 iMage3.

這個策略決定後,展位設計馬上就決定了。

因為我們的展位面積很小,但正好介於台灣館的綠色主調和中國館的白色主調之間,所以紅色是不二選擇。

然後立面的主視覺用鄭問的《阿鼻劍》,橫面的主視覺用幾米的《閉上眼睛一下下》,再有其他十位圖像創作者的作品。


事前的設計。就決定以紅色為主調。

 

佈展好之後,開展之前,和同事。

 

Peter Weidhaas 法蘭克福書展前任主席衛浩世是我 30年前認識,後來成為好友的人。
Grazia Gotti 波隆那海神廣場書店創辦人,是我今年認識,成為好友的人

 

波隆那書展主席 Elena Pasolli,和 Grazia Gotti(左) 。

 

黑色斑點的作者 和 韓國 PK Agency負責人 Pauline 一起來。

THE DISOBEDIENT STONE 不安分的石頭
Ahn Zhe 安哲

No. 39 Animal Surgery 動物醫院三十九號
Chinlun Lee 李瑾倫

SMALL TOWN, SOUTHERN TIME : ZUOYING & ČESK KRUMLOV 南方小鎮時光
61CHI

A CACHALOT ON A TRAIN 坐火車的抹香鯨
Yang-Kai Wang 王彥鎧

 

SOMEWHERE有一個地方
Yu Xiao Lu 于小鷺
(這是一位神秘的新作家…..正在進行中的新作)

THE LITTLE DRIFTER流浪小孩
Crystal kung 水晶孔

 

Paper Travel 紙上行旅的移動風景
Teng YU 鄧彧

Etudes for Papa 老爸練習曲
Sean Chuang 小莊

 

THE MAN WHO STOOPS IN PALM LINE CANYONS
蹲在掌紋峽谷的男人
Inca Pan 川貝母

 

Baker 麵包師之旅
Chen Wen Sheng 陳穩升

 

SOMETIMES SOMETIMES 閉上眼睛一下下
Jimmy Liao 幾米

 

Abi Sword 阿鼻劍
Chen Uen and Mali 鄭問.馬利

 

2018 年 10 月 15 日,20:30

P 隨筆

【每年的儀式】

每年來法蘭克福書展,最後一晚都有個儀式,就是去一家 Mr. Lee 吃韓國飯。
確實,德國香腸雖然很好吃,但是連續幾天吃下來,加上香腸之外也都是西餐,最後一晚吃上熱騰騰的韓式料理,成了大家共同的期待。

何況,這一家有一道菜是在台北的韓國餐廳也難找到的。

豬肉+泡菜與醃海鮮混拌+豆腐,再用白菜皮外包。肉膩度這樣就剛好中和了。

今天上網網速極有限,只能傳一張圖,所以就把本來要做的大塊 iMage3展位導覽延後了。

各位就當作導遊的人肚子餓了,去吃一頓好了。明天再見。:)

圖像裡可能有食物

 

2018 年 10 月 15 日,10:00

G 政府與政治J 核電與能源P 隨筆

【為什麼不能二次送件?—請馬英九和張善政先生參考】

前一陣子,「以核養綠」公投案說是要二次送件,中選會不收之後,有人絕食抗議,前總統馬英九和前行政院長張善政都去打氣。

馬英九說:補送時間在期限以內,法律也沒找到哪一條規定不能補送,所以中選會這是在糟蹋「公投法」。

張善政去聲援,則直接說:「中選會就是另一個促轉會,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就是下一個張天欽。」

送案的人要給自己的行為強找正當性解釋,這是人之常情。不過,看當過總統的馬英九和當過行政院長的張善政都說中選會不收補件是違法之後,讓我好奇地請教了一些法律人士,包括 賀德芬 和 苗博雅 MiaoPoya 等人。

所以我把他們對「為什麼不能二次送件?」的說明用 Q&A 整理如下,希望至少馬英九和張善政先生,以他們曾經當過國家領導人的高度能看得比較明白。

Q:為什麼不能二次送件?

A:公投法對於送件,有三個相關的規定:

1.連署開跑後,六個月內要完成送件。沒有完成,就視為放棄連署
2.送件後,中選會在一個月內要完成查驗,告知查驗結果。
3.如果查驗後發現份數不足,中選會有義務通知領銜人「補正」;領銜人有一個月的時間可以補交連署書。

如果用考試來比喻,就是交卷時間可以提早,最遲則一定要在鈴聲響之前交出考卷,否則視為缺考。

但交了卷後,老師有責任在十五分鐘內批改完成告知成績。

初閱成績出爐後,若不及格,再有十五分鐘時間可補考再交卷。

那麼,考生可不可以自行決定提早交卷,走出教室晃一圈之後,發現可能考不及格,就再跑回教室說,我要二次交卷呢?

老師說不可以,因為這樣會架空原先關於交卷的時程規定,造成時程紊亂。

如果同意,那批改時間要從一次交卷起算?還是二次交卷起算?還是最後一次交卷起算?如果從最後一次交卷起算,豈不是可以隨他愛交幾次就交幾次,時限一直往後延長?如果認可多次交卷,往後有考生在第一分鐘就交一部分,之後每隔五分鐘就「交卷」一次呢?

Q:可是馬英九先生說:公投法沒找到哪一條規定說不能補送?

A:這就像是說:剛才那個考生不服在抗議,說考試規則上又沒有寫不能多次交卷。沒有寫不能做的事情,就是可以做呀。

Q:那是不是「法律沒規定不行,就代表可以」呢?

這句話對。但是不適用在這個場合。

對的部分是,這句話展現的是「限縮政府權力」的精神。如果法律沒有明文授權,那政府就不能限制人民受憲法保障的基本權。

面對政府在欠缺法源依據之下,侵害人民的基本權,確實可以理直氣壯地說「沒有法律規定,你不能限制我的權利」。

不過,在「公投二次送件」的案例裡,人民和機關彼此的權利義務,已經在公投法規定的程序裡有了安排(你按時送件、我按時審核)。領銜人送件的權利已經在一次送件的時候被保障。如果要硬說「公投法沒有規定不能二次送件,就代表可以」,那麼,公投法也沒有規定公投票投進票匭後不能拿出來再投一次,難道就代表可以嗎?

法律的解釋除了文義,還要考慮體系。如果某種解釋方式會直接架空其他重要規定,那麼採取該種解釋就有爭議。

公投送件的相關規定,除了保障領銜人的權利,其時程規定也與公共利益有關(穩定、可預期的時程,才能避免因公投時程不明確而引起的社會動盪)。否則,如果其他公投案的領銜人又提出不同的要求呢?

Q:可是如果有人還是堅持公投法沒找到規定,就不能拒收補件呢?

A:民主多元的社會,人民對法律的詮釋,本來就不需要跟政府一樣。但在民主法治國家,對行政機關的解釋不服,最正本清源的正辦,還是請司法權出來主持公道。

借用考試的比喻,若考生不服老師關於交卷、批閱規定的解釋,最重要的行動,還是要向有權推翻老師決定的上級機關申訴(例如依照學則向學務處申訴)。

如果有考生光坐在教室門口抗議,但卻堅持不向學務處申訴;等老師宣佈可以補考之後,說拒絕補考,那就有點奇怪了。

在公投能否二次送件的案例裡,當時最該採取的法律行動,是要求中選會出具「拒收連署書」的書面拒絕文件。接著持這張拒絕文件,提出訴願、行政訴訟,一路到聲請釋憲,請司法院大法官來主持公道。

這才是正本清源的法律行動。

相關閱讀

【如果你參加過反核運動】https://bit.ly/2IS5k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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