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3 月 4 日,22:01

P 隨筆

「據教育部目前的了解,全國有157所大專校院,其中一半以上的大學校院都簽署類似承諾書,包括台大、成大、清大、交大、政大、中興、中山、高雄大學、東華、台東大學等國立大學,輔大、文化、淡江、東海、逢甲、世新等私立大學,台科大、雲科大等技職大學。……

「學校均主張自己未違法,也絕非簽署一中承諾書,且強調所簽署的承諾書,是給中國學生申請來我國短期研修之用,我國大學和中國的大學之間所簽署的合作協議書,有依規定事先送教育部審查獲得同意。」

既然這些學校都自覺沒有問題,只是一份合作協議書,那就請各自公布吧。

台大應該帶頭示範。

貼文後補充:剛才看到了台大做的示範。這一則新聞說:

『台大出示由台大國際事務處去年8月16日擬具的「聲明書」內容為:

「本校向來秉持自由學風之原則,對於所有來校交換/訪問之學生,皆以此原則來推動學術之交流。

貴校學生來訪臺大研修期間,本校仍應遵循此一原則於接待系所選讀課程暨從事學術交流相關活動。兩岸近年交流密集,暢通無礙,本校特此重申辦學原則並誠摯歡迎貴校學生來訪之意。

特此聲明

國立臺灣大學 國際事務處 敬啟

2016年8月16日』

https://udn.com/news/story/1/2320259#prettyPhoto

大學簽署中生研修承諾書風波愈演愈烈,教育部正在加速清查中,據教育部目前的了解,全國有157所大專校院,其中一半以上的大學校院都簽署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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