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6 月 24 日,10:12
G 政府與政治N 談論過的新聞與文章P 隨筆
1.
A 憲改是一回事。
B 國會改革是一回事。
C 經過完整立法程序加強立委職權是一回事。
D 破壞立法程序,擴大充滿爭議的立委職權又是另一回事。
這裡面,D1「破壞立法程序」是問題的主,D2「擴大充滿爭議的立委職權」是次。
這次大法官釋憲,應該首先解釋是否「破壞立法程序」。
2.
破壞立法程序的事,2014年國民黨在強行通過服貿協議的時候出過「半分忠」事件,結果引爆太陽花運動。
2016年民進黨全面執政後,強行通過勞基法修法的時候出過「一分瑩」事件;2017年民進黨強行通過前瞻條例的時候出過「二十瑩」事件,還有少了落日條款也強硬不理。
因為民進黨曾經有過的先例,這次國民黨和民眾黨聯手破壞立法程序,強壓通過立委擴大職權的修法,不但藍白兩軍的支持者對破壞程序這件事毫不在意,甚至覺得是報了一箭之仇;連一些中立的人也認為這又不是沒發生過的事,或甚至覺得是民進黨的報應。
但「破壞立法程序」的程度還是有別。
拿民進黨強行通過前瞻條例的情況和這次藍白兩黨強行通過立院職權修法的情況相比,前者給立法程序造成的破壞如果比喻為撞車,這次的破壞就是以壓路機碾壓。而他們之所以敢如此破壞,是因為基本心態已經是相信可以「先立法,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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