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Q 前瞻條例

2017 年 6 月 20 日,09:03

G 政府與政治P 隨筆Q 前瞻條例

【需要與林全院長直接討論前瞻條例的理由】

各位連署以及關心全面檢視「前瞻計畫」的朋友:

繼上周寫了我們對「前瞻計畫」的立場與接下來該做的事情之後,我第二篇文章寫有關我們對前瞻條例的立場及接下來該做的事,今天發表在蘋果日報。

請大家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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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房子總得先看看藍圖>

常識告訴我們:建築師要幫屋主蓋房子,總該讓屋主看看設計藍圖、說明設計理念、如何施工及裝潢、效用何在、要花多少錢、如何控制預算等等。

如果屋主有疑問或不同的意見,建築師應該回答或修改,然後才進行。

蓋一棟房子都要有這樣的程序,列了8,800億元特別預算的「前瞻條例」和「前瞻計畫」當然更該如此。

現在的情況是:行政院把「前瞻條例」送進了立法院之後,在委員會裡連一個字也沒有討論、一個字也沒修改,就出了委員會,進入黨團協商的階段。蔡英文總統並以她民進黨主席的身分,指示執政黨立委要在臨時會通過。

同時,編了8,800億元項目預算的「前瞻計畫」,儘管因為破壞政府體制、內容極其草率等問題被社會各界質疑,但是行政院正在等「前瞻條例」通過之後就送進立法院,立法院也準備加開第二次、第三次臨時會,加緊通過。

用蓋房子的比喻來看,我們人民相當於屋主,行政院相當於建築師,「前瞻條例」相當於建築藍圖,「前瞻計畫」相當於施工及裝潢方案和預算,立法院相當於屋主的代理人,黨團協商相當於不同派系代理人之間談判交換條件的會議。

因此,我們遭遇的問題是:建築師交出設計藍圖之後,屋主的代理人根本沒要求建築師說明藍圖是怎麼構思出來的,也完全沒提出對藍圖的質疑,就準備彼此交換一下條件通過了。如果喬不攏,人數最多的那一派(執政黨立委)就準備出動表決部隊硬過了。

這樣的過程裡,我們人民到底失去了什麼?

本來,在立法過程裡,委員會階段的審查,是最重要的核心。只有在這個階段,所有相關行政官員才會全部列席,完整報告法案的內容。立法和行政雙方才有機會就法案的本身進行詢答與辯論。

然而,在「前瞻條例」上,立法院自廢武功,讓行政官員不必報告,不必就條例內容有任何討論、修改,就出了委員會。
出了委員會之後的黨團協商階段,雖然也會有官員到場,但一來只是少數,二來那主要是立委之間討價還價的角力場所,不是立委對行政官員進行完整詢答、辯論,能進行有效監督的場域。

等黨團協商結束,法案進了院會二讀的階段,行政官員就不必再出席。二讀階段不論是辯論,還是要吵鬧或衝撞,都只是立法委員之間的事,和行政官員無關。

換句話說,行政官員搞出問題這麼多、爭議這麼大的「前瞻條例」之後,已經置身事外,解套了。

建築師端出設計藍圖之後,如果屋主已經看出問題和爭議,建築師卻可以不做任何更動,還置身事外,一副準備施工、裝潢,開始花錢的態勢,這合理嗎?

那我們可以做些什麼?

「全面檢視『前瞻計畫』」的聲明,達到五千人連署之後,我們已經要求政府在兩個星期之內,公開說明每個項目的七點內容。這相當於要求他們說明施工和裝潢方案及預算的內容。

至於「前瞻條例」,也就是建築藍圖,政府說已經交給立法院了,所以不能提供說明。我們想到政府可能會這麼說,所以在連署聲明裡對「前瞻條例」提出的主張是:「請立法院仔細檢查並修改」七點內容。

本來,立法院亡羊補牢,應該趁這次臨時會,要求林全院長和他的閣員出席,補做一次委員會階段該做而沒做的事,也就是請建築師說明藍圖,並接受質詢。

但是以目前決定的臨時會議程來看,這個可能並不存在。

現在,蔡英文總統重視「前瞻條例」與「前瞻計畫」,民間許多人也是同樣重視。然而兩者的差異是:蔡總統認為重要,所以要趕快通過,而我們認為正因為重要,所以需要慎重評估、全面檢視。

所以,我想到一個可能。

5月19日我訪問林全院長的時候,問他是否可能出席臨時會接受質詢。當時他說不會,一是因為不能破壞體制,二是怕在野黨鬧場,他根本登不了台。(我後來聽錄音裡有這一段。)

因此,我的想法是:既然蔡總統如此重視「前瞻條例」,民間對「前瞻條例」又有這麼多疑問,偏偏立法院現在又沒有機會再質詢行政官員,那麼為了讓大家可以充分溝通,我們就邀請林全院長和相關閣員,來和民間做一次直接、雙向的討論。 如此也可提醒立法院有更積極的作為。

我會代表五千多名連署聲明的人,對林全院長發出一封邀請函。我們可以保證他不會有登不了台的問題。

影響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深遠的國家重大建設,在充滿這麼大爭議的情況下,如果連質疑、辯論的機會都沒有,就硬要通過,不是台灣民主發展到今天應該發生的事。

希望林院長能接受邀請。

蓋8,800億的房子,總得先看看藍圖。

相關閱讀:

【請行政院兩個星期回應前瞻計畫的理由】
http://bit.ly/2rvjjrx

【歡迎行政院提前回應,並請注意另一個但書】
http://bit.ly/2rxFNbx

全面檢視「前瞻」計畫連署平台
http://bit.ly/2slnQw1

郝明義/出版人常識告訴我們:建築師要幫屋主蓋房子,總該讓屋主看看設計藍圖、說明設計理念、如何施工及裝潢、效用何在、要花多少錢、如何控制…
APPLEDAILY.COM.TW|作者:蘋果日報

2017 年 6 月 19 日,16:27

G 政府與政治P 隨筆Q 前瞻條例

【6月20日 邀請林全院長直接討論 記者會】新聞通知

6月15日下午3點5分,全面檢視「前瞻計畫」聲明連署人數達到 5,000人,在國發會下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立案成功。

這份聲明裡的主張分兩個部份:一是「前瞻條例」的部份,一是「前瞻計畫」的部份。

用蓋房子的比喻來看,「前瞻條例」相當於建築藍圖,「前瞻計畫」相當於施工及裝潢方案和預算。

全面檢視「前瞻計畫」聲明連署發起人之一的郝明義,上周已經致信林全院長,請林院長提醒並協助國發會在兩個星期之內,或至遲不晚於「前瞻計畫」預算送進立法院之前,回應他們立案的提議,公開說明每個項目的七點內容。也就是詳細說明施工及裝潢方案和預算。

至於「前瞻條例」,也就是建築藍圖的部份,由於國發會說已經送進立法院,不宜代為回應,因此明天6月20日(周二)早上,郝明義與新加入全面檢視「前瞻計畫」聲明連署的黃國昌(時代力量立法委員)、苗博雅(社會民主黨全國委員)、謝金河(財信傳媒董事長)等人,舉行記者會,說明為什麼需要檢視建築藍圖的重要,目前在立法院碰到的問題,因此邀請林全院長及其相關閣員和民間做直接、雙向的討論。

歡迎參加。

記者會

時間:6月20日(周二)早上10點
地點:市長官邸藝文沙龍表演廳
台北市徐州路46號

沒有自動替代文字。

2017 年 6 月 19 日,10:32

G 政府與政治P 隨筆Q 前瞻條例

繼上周四寫【請行政院兩個星期回應前瞻計畫的理由】,並據此周五寫給林全院長【歡迎行政院提前回應,並請注意另一個但書】之後,下一篇文章寫好初稿,在周末調整了兩次,準備在明天發表。

先在此說明。再請大家等一下。

我那個連署滿五千人時要貼的臉書Banner,終於也改好,貼在這裡。
再次感謝大家。我們一起再努力。

沒有自動替代文字。

 

【歡迎行政院提前回應,並請注意另一個但書】

G 政府與政治P 隨筆Q 前瞻條例

【歡迎行政院提前回應,並請注意另一個但書】

林全院長:

6月15日下午3點5分,全面檢視「前瞻計畫」聲明連署人數達到 5,000人,在國發會下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立案成功。

這份聲明裡的主張分兩個部份:一是就「前瞻條例」的部份,一是就「前瞻計畫」的部份。

就「前瞻條例」的部份,因為已經進了立法院,我們連署聲明的重點是「請立法院仔細檢查」,而沒有期待行政院回應。

就「前瞻計畫」的內容,因為不但也都是行政院各部會所提出,現在也還在行政院內,所以我們說:「請行政院編列前瞻計畫各項目的相關部會,就其所提各個計畫及預算的編列,詳細說明以下內容,並送立法院審議」。

照政府法規「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政府回應的時間「以不超過兩個月為原則」,也就是最晚8月15日。

但我們有充分的理由要求政府大幅提前。

因為我們的提案不是新生的事務,需要各部會去研究、思考。我們提案要求行政院及各部會說明的是:已經做好的前瞻計畫裡各個項目的七點內容。

對於「前瞻計畫」,民間質疑倉促作業的聲浪一直很大。而政府也經常辯解說這個計畫事實上經過長時間周全的準備。既然如此,政府越早回應,公布大家希望知道的這些項目的內容,越有利於澄清諸多爭議。

這樣,行政院及各部會回應的工作,應該主要是把各自早就準備好的內容都貼上網,所以我相信兩個星期的時間應該足夠了。換句話說,就是希望政府能在6月29日之前回應。

如果政府覺得根本不用兩個星期,可以提前,那當然更好。

另有一點,我們的聲明裡有寫:請行政院及各相關部會提供這些內容說明的時候,「並送立法院審議」。因此,我們得到這些說明的時間,至遲應該不晚於行政院把「前瞻計畫」預算送進立法院的時間,而不要發生「前瞻計畫」的預算送進立法院了,卻還沒回應我們的情形。

本來,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立案的一般項目,應該是國發會負責綜合回應,但因為這次「前瞻計畫」涵蓋面大,並如您所言,「前瞻計畫」是由行政院主導而不是國發會主導,因此我就把這封信寫給您,請您再提醒或協助國發會。

這次我們選擇使用政府的公共政策平台來發起連署,有些人認為難免徒勞無功。但由於台灣的民主進程來到這裡,「開放政府」也推展到這裡,所以我們相信應該善用這裡來進行一次政府與公民的對話,也相信政府不會讓我們失望。

昨天我也寫了一篇文章〈請行政院兩個星期回應前瞻計畫的理由〉,文中整理了這次連署的一些特別之處。在這裡一併附上,請參閱。

謝謝您。

並祝
政安

郝明義 謹啟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十六日

副本:

蔡總統英文
國發會陳主委添枝

本函以電郵及掛號並陳

圖像裡可能有文字

【請行政院兩個星期回應前瞻計畫的理由】

G 政府與政治P 隨筆Q 前瞻條例

【請行政院兩個星期回應前瞻計畫的理由】

各位連署以及關心全面檢視「前瞻計畫」的朋友:

在連署開始63個小時又5分鐘後,全面檢視「前瞻計畫」達到了5,000人連署目標。

和其他人數更多的連署比起來,我從這5,000人連署中看到不同的意義,也感受到不同的力量。

我想先回顧一下我們如何來到這裡,再談接下來我們可以做什麼。

6月12日連署記者會結束後,得知發表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的聲明,還要經過國發會核定而無法開始連署,我心裡很忐忑。

做廣宣活動,記者會辦了,實際的活動卻沒同時發生,是大忌。尤其看到有些人去了平台卻無法連署,心中不免焦急。

還好最多三天的核定時間,國發會用了速件處理,我們從6月13日凌晨零時開始可以連署了。

第一天的連署人數沒什麼爆量。但值得高興的是:人數一直在穩定地增加,到13日晚上23:33 的時候,達到2,000人。也就在這個時候,我發現了一件事:連署的人數,很穩定地以大約每個小時100人的速度在增加。

第二天,6月14日仍然是這個速度,然後到晚上22:02 的時候達到 4,000人。所以,今天早上 10點左右我看到人數來到 4,500的時候,就推算下午 3點可以來到 5,000人。到中午,越發確認,所以提前做了個臉書的Banner,寫下午 3點達標。而最後實際達標的時間是 3點5分。

這5,000 人的連署速度,沒有因為第一天是新聞熱點而爆衝;沒有因為後面兩天有其他重大新聞而減緩;沒有因為別人說這個政府的連署平台連署了也白連署而消沉;也沒有因為一些意見領袖在臉書上的支持而興奮,一直以平均每小時大約 100人的速度在增加,給我很大的震撼,與感動。

他們讓我見證到:台灣的確有一群熱情而理性的人存在。他們有參與公眾事務的熱情,又有不受他人影響的理性。我相信:是這種熱情的理性,使得全面檢視「前瞻計畫」的連署,以平均、穩定的速度,在63小時而不是60天內達成了目標。

就這個層面來看,這5,000人的連署,有一種震動的力量。

這是我們的來時路。

接下來看看我們的訴求。

談訴求之前,先看看「前瞻條例」和「前瞻計畫」的關係。

打個比喻,前瞻條例是方向的話,前瞻計畫就是路徑;前瞻條例是建築藍圖的話,前瞻計畫就是實際施工與裝潢。總之,是先決定前瞻條例的原則,再決定前瞻計畫的內容。

這樣看的話,就知道我們現在面臨的問題是什麼。

第一,是行政院把「前瞻條例」送進立法院之後,在委員會裡連一個字都沒討論,更別提修改,就出了委員會,進了院會。現在的態勢,就是政府準備在臨時會限期通過。

換句話說,政府提了一個基礎建設的方向或藍圖之後,儘管這麼多人指出其中有思慮不周,有需要調整之處,但政府不容任何人有意見,一定要大家照單全收。

第二,是行政院做好的特別預算 8,800億元「前瞻計畫」,雖然還沒送進立法院,但是在曝光之後,馬上讓社會各界指出許多決策過程破壞政府體制、內容極其草率等等問題。

可是照目前的態勢,政府毫不理會被指出的種種問題,就是準備在第一次立法院臨時會通過「前瞻條例」之後,再開第二、第三次臨時會,把「前瞻計畫」送進去通過。

所以,全面檢視「前瞻計畫」的連署,我們提出的主張有兩個部份:一是就前瞻條例的部份;二是就前瞻計畫的部份。

就前瞻條例的部份,也就是比喻為方向和藍圖的部份,因為已經送進了立法院,所以我們的主張是:請立法院仔細檢查並修改前瞻條例的以下內容:

1. 範圍:不應只是工程建設
2. 建立平台,讓所有資訊透明
3. 審議的程序,要求每個項目都做完整的效益評估
4. 公眾參與,讓利害關係人有表達意見的機會
5. 配合國土計畫並著重生態優先
6. 加入退場機制,讓通不過的項目淘汰
7. 加入究責條款

就前瞻計畫的部份,也就是路徑和施工與裝潢的部份,因為還沒送進立法院,但行政「院」核定通過,所以我們的主張是:

「請行政院編列前瞻計畫各項目的相關部會,就其所提各個計畫及預算的編列,詳細說明以下內容,並送立法院審議:

1. 該計畫項目立案之原由及背景。該計畫項目如果由先前某計畫變更而來,說明其原由。
2. 該計畫項目所需預算?錢從哪裡來?中央與地方分配之比例?
3. 該計畫項目的目的及效益?
4. 該計畫有否進行社會影響評估?
5. 該計畫有沒有可以配合或替代的非工程手段?
6. 該計畫有沒有過往類似的成功或失敗案例以供借鏡?
7. 該計畫預期創造的就業機會」

那現在我們選擇在政府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連署達到 5,000人,成功立案之後,接下來要做的事是什麼?

這要先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能做與不能做的事是什麼。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是國發會管轄的,他們在網站上本來就寫著:他們只回應行政院及所屬中央部會相關的議題。

已經送進立法院的前瞻條例,不在他們回應範圍之內。

我們一開始就知道這一點,所以就前瞻條例的部份,我們連署聲明寫的本來就是「請立法院仔細檢查」,而不是請行政院回應。

但是前瞻計畫則不同。前瞻計畫 362頁的內容,都是行政院各部會所提出,現在也還在行政院內,所以我們說:「請行政院編列前瞻計畫各項目的相關部會,就其所提各個計畫及預算的編列,詳細說明以下內容,並送立法院審議」。

所以,行政院及各部會,當然要在我們連署達標、立案成功之後,回應我們。這是政府法規「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所明定的。

不過,照這個法規,政府回應的時間「以不超過兩個月為原則」,也就是最晚8月15日。

但,我們有充分的理由要求政府大幅提前。

因為我們的提案不是新生的事務,需要他們去研究、思考。

我們提案要求他們說明的是:他們已經做好的前瞻計畫裡各個項目的說明。

對於「前瞻計畫」,政府到現在一直不承認他們是倉促作業,說這個計畫經過長時間周全的準備。那,現在不正好是可以讓政府證明他們所言屬實的機會?

既然行政院及各部會回應的時間,不過是把他們早就準備好的功課都貼上網的時間,我認為:那給他們兩個星期的時間,應該足夠了。換句話說,就是6月29日。

這就是我初步給大家的報告。如果大家同意,請多轉發。

至於前瞻條例,我們也不是無法可施,無事可做。
我明天再另寫一篇文章來奉報想法。

再次感謝大家對全面檢視「前瞻計畫」連署的支持。

我們跨出了第一步。

我們再前行。

沒有自動替代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