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Q 前瞻條例

2017 年 7 月 11 日,09:38

G 政府與政治P 隨筆Q 前瞻條例

【「前瞻條例」的落日條款怎麼失蹤的?有什麼影響?怎麼辦?】

1. 什麼是「落日條款」?原來的落日條款長什麼樣子?

「落日條款」指的是這個條例從何時開始施行,到何時結束。

「前瞻條例」原來的落日條款在第十一條:「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至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這是從時間上註明限制,指出施行時間最多八年。

此外,原來的第七條是「所需經費上限為新臺幣八千九百億元」,這是從預算上註明限制,指出花的錢不能超過這麼多。所以,原來的第七條和第十五條內容合起來,就是我們這幾個月常聽到的「八年八千九百億元」。時間和預算都有落日條款。

2. 「落日條款」怎麼不見了?

經過這次臨時會審查之後三讀的「前瞻條例」,條文有些增加和改動。

原來的第十一條,現在是第十五條。但第十五條的內容是:「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換句話說,只有開始施行的時間,沒有施行結束的時間。時間上,沒有了限制。

同時,第七條所需的經費改為「以四年為期程,預算上限為新臺幣四千二百億元,期滿後,後續預 算及期程,經立法院同意後,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及期 程為之」。換句話說,雖然說了四年最多花四千二百億元,但是只要立法院同意,期滿還可以續編。

所以,現在的第七條和第十五條內容合起來,就是劉靜怡教授指出來的問題:「不管誰當執政黨,都可以每四年就大方舉債4200億」,並且本條例在遭立法院廢止之前「永遠有效」。

3. 為什麼會發生「落日條款」失蹤的事?

有兩種說法。

第一種是:這次臨時會要趕在三天內通過「前瞻條例」,所以在黨團協商階段,大家忙中有錯,民、國兩黨忙著談判八年八千九百億還是四年四千二百億元,改來改去就把第十五條的落日條款改不見了。

第二種是:在黨團協商階段,國民黨與民進黨兩黨私下協商時,達成刪去落日條款的共識,最後由民進黨負責在二讀會進行中,突然提出第十五條的修正動議,把落日條款改不見了。

佐證第二種說法的是:時代力量的黃國昌說:他在臨時會已經提出這個問題,在時力的版本註明加上八年的時間限制,但民進黨不回應,還強勢表決封殺他們的提案。黃國昌當天發言的錄影,請看這裡:http://bit.ly/2tOHMb9

4. 行政院為什麼會說「落日條款」並沒有失蹤?別的人又怎麼看?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立法過程已然明白說明特別條例是實施八年,後來雖然立法院改為四年一期,並規定可以續編另一四年期程之4200億元,但法律精神仍然是不得超過八年8400億元,這不論從立法過程或依法學方法論的限縮解釋等等,皆可以明白知曉此特別條例就是八年,因此,請劉教授不要以訛傳訛。」http://bit.ly/2tzc29q

徐國勇還說:「(講沒有落日條款)這不符合法律解釋的方法。任何一個法律人不會做超出這樣的解釋。」並要求大家「相關論述不用再去做文字上挑惕」。http://bit.ly/2sWo6Db

但黃國昌質疑說:如果「立法過程已然明白說明特別條例是實施八年」,那為什麼當他們提出註明八年時限的條文時,民進黨要封殺他們的版本?

前立委林濁水說:「認一下錯有那麼危險嗎?法律文字被這樣文過飾非對待,政權和法制都丑角化了。」http://bit.ly/2sM12XB

東吳大學胡博硯教授說:「不能否認法條文義確是如此,難保未來不會被誤用。」http://bit.ly/2tztFpS

律師呂秋遠說:「這張支票是不是太空白?」http://bit.ly/2v4H3jI

5. 有沒有「落日條款」不見的先例?以前怎麼處理?

2008年,馬政府時代行政院通過「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草案」與「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特別條例草案」,並送立院審議,「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批評,前者沒訂落日期限,『是準備在未來選舉時再發一次』、『公然賄選』;後者沒訂預算上限或總額,則是『預留加碼可能性』、『是正港的空白支票』,為國民黨綁樁,立院已成『行政院的總務處』。」http://bit.ly/2sXJS9z

由於民進黨團堅持消費券應有落日條款,經過朝野協商取得共識,最後加上落日條款,規定條例自公布日施行至民國98 年9月30日止。http://bit.ly/2t6EV9R

6. 現在該怎麼辦?

「前瞻條例」三讀通過後,如果總統還沒公告,可以請行政院提出覆議。

2013年《會計法》修法,就是立法出現重大瑕疵,由行政院提出覆議的例子。當時朝野黨團協商同意,三讀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案,卻漏了關鍵的「教」字,「使得大學教員因此沒有被納入除罪範圍,但卻使時任立委的顏清標用公款喝花酒將獲得除罪,激起社會輿論撻伐,最後在行政院提出覆議後,立法院再次表決通過覆議,順利解決修法出錯問題。」http://bit.ly/2t74pUo

但是這一次「前瞻條例」三讀通過後,雖然因為劉靜怡教授發現沒有落日條款的重大紕漏,並且經民連在7月6日發出緊急呼籲,「請各界公民緊急致電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呼籲柯總召出面坦承疏漏,上呈總統暫緩公告施行前瞻條例,待下次臨時會趕緊修正補漏。」但行政院置之不理,第二天就由總統火速公告施行,所以覆議已經沒有機會。

現在只剩下由立法院來修法。這也是為什麼「請政府謹守民主法治國家的治理原則」的五點呼籲中,第一點就是: 以「前瞻條例」發生立法沒有落日條款的惡例,訴求立法院進行修法。

圖像裡可能有文字

2017 年 7 月 11 日,09:38

G 政府與政治P 隨筆Q 前瞻條例

【7月11日記者會新聞資料 綜合集中】

1. 請政府謹守民主法治國家的治理原則 五點呼籲 http://bit.ly/2uKPIs8

2. 關鍵時刻,請您共同站出來發聲 http://bit.ly/2v5EqOL

3. 附件一:與前瞻條例相關的閱讀 http://bit.ly/2uJM2H0

4. 附件二:「前瞻條例」的落日條款怎麼失蹤的? http://bit.ly/2t7qnqu
或 http://bit.ly/2tBR1eg

5. 直播錄影:http://bit.ly/2tCl6KU

 

2017 年 7 月 6 日,17:54

G 政府與政治P 隨筆Q 前瞻條例

【監督新版「前瞻計畫」的七個要點】(增訂版)

之前政府受到最多的抨擊,就是「前瞻條例」(相當於建築藍圖)還沒通過甚至沒有任何討論,「前瞻計畫」(相當於施工方案和預算)都編好了。並且這個計畫產生的程序、時間、內容都有很大的問題。

所以,昨天「前瞻條例」調整為四年四千二百億但可續編,並且新加少子化、食安、人才培育等項目之後,可以列出七個監督要點:

第一,必須有新版「前瞻計畫」。
因為預算和項目都有調整,行政院不能再用4月2日核定的舊版前瞻計畫和預算來送立法院,必須編新版了。前幾天朱澤民主計長說周三通過「前瞻條例」之後,周四就可以把舊版前瞻計畫」送進立法院上菜的事絕不能發生了。http://bit.ly/2tL44ex

第二,新版「前瞻計畫」必須有明確的主責單位。
不知是否因為是林全院長而不是國發會規畫這個重大經濟建設的權力,舊版「前瞻計畫」封面上連主責單位都沒有,破壞體統也讓人感覺到政府沒人願意為此負責,如圖一。新版必須沒有這個現象。

第三,新版「前瞻計畫」必須是行政「院會」而不是「院」核定通過。
舊版「前瞻計畫」封面上註明是行政「院」核定通過,有違憲法第58條規定:凡涉及預算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這次必須沒有這個現象。

第四,行政院準備時間必須充分
舊版「前瞻計畫」的「緣起」,第一句話就說明是「依據總統 105 年 12 月 31 日年終談話」而來,到4月5日行政院核定,綜合整理的準備時間不過三個月,一直被各方詬病草率。這次「前瞻條例」新增了少子化、食安、人才培育等項目,新增這麼多項目,理應需要更充分的時間。

第五,新版「前瞻計畫」項目預算比例應有調整
舊版「前瞻計畫」中軌道建設的預算比例高達幾乎一半,是社會各方質疑最多的項目。現在新版「前瞻條例」新增了少子化、食安、人才培育等項目,軌道建設的預算比例更沒有理由不縮減。

第六,新版「前瞻計畫」項目內容應該說明更清楚
舊版「前瞻計畫」中,軌道建設38項目的計畫概要說明,都太過草率不足,為各方詬病。我曾經統計過38個軌道建設項目的字數,不論是幾百億或上千億的項目,說明字數都在兩三百字之間。新竹環線輕軌,300 億元只有169字;高雄捷運延伸環線,1454.71億元只有 313字,尤其是代表。
政府為之辯護,都說在一本計畫書裡無法納入太多說明字數,然而,同樣的舊版「前瞻計畫」中,其他建設項目說明上千字的比比皆是,尤其數位建設裡,兩千字以上的很多。以「4.5.6 園區智慧機器人創新自造基地計畫」為例,這個不過 20億元的計畫,就寫了2,438字。
各方質疑最多最大的38個軌道建設項目,在新版「前瞻計畫」裡必須做出與其預算金額成比例的計畫說明。

說明內容的重點,應包含我們在全面檢視「前瞻計畫」連署聲明中所要求政府回應的:(註1)
1.該計畫項目所需預算?錢從哪裡來?中央與地方分配之比例?
2.該計畫項目的目的及效益?
3.該計畫有否進行社會影響評估?
4.該計畫有沒有可以配合或替代的非工程手段?
5.該計畫有沒有過往類似的成功或失敗案例以供借鏡?
6.該計畫預期創造的就業機會

第七,總體經濟效益的評估及說明必須更完整
舊版「前瞻計畫」全部361頁,但其中「總體經濟效益」的評估部份僅佔2頁,也是為人詬病草率及不負責任的重點。新版理應做充分的評估與說明。

我們全民監督行政院新版「「前瞻計畫」,就從這七點來追蹤。

註1: 這一段增訂於是7月7日早上8:29。

相關閱讀:全面檢視「前瞻計畫」連署平台 http://bit.ly/2slnQw1

2017 年 7 月 6 日,12:56

G 政府與政治P 隨筆Q 前瞻條例

【倉促通過的前瞻條例出現重大紕漏,大家趕快緊急行動】

本來在寫如何監督接下來「新版前瞻計畫」,突然看到經民連傳來一個緊急呼籲,趕快先寫這件事。

請看經民連發現立法院在限時三天通過「前瞻條例」的趕路下,結果捅出了多大的紕漏:

『藍綠離譜立法,讓前瞻條例成為可以一直四年又四年,不斷提出4200億舉債的超級大錢坑法案…….

『不管誰當執政黨,都可以每四年就大方舉債4200億,而且不受預算法第二十三條之拘束、也不受公共債務法第五條第七項規定之限制。

『這將把規避年度預算的「特別預算」,以及「政府大量舉債」兩者,立即「完全常態化」,並且千秋萬世延續,已經是嚴重的違憲危機和財政危機。』(全文看這裡:http://bit.ly/2sIHEuE

我打電話問黃國昌,問他怎麼會發生這種事,他說他昨天在臨時會就已經提出這個問題,但民進黨不回應,還是強勢表決封殺他們的提案。剛才看他臉書,他貼出了昨天他發言的錄影,請看這裡:http://bit.ly/2tOHMb9

我又打電話問林濁水,他說這就是搞「黨團協商」的後遺症,什麼都要喬,而不是在委員會認真討論法條,加上又要限期通過,就搞出這件嚴重的事情。他說行政院必須覆議了。

現在請大家告訴大家這件嚴重的事情,並且如經民連的呼籲:

「請各界公民緊急致電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呼籲柯總召出面坦承疏漏,上呈總統暫緩公告施行前瞻條例,待下次臨時會趕緊修正補漏。
柯建銘國會辦公室電話:02-23586106」

(全文看這裡:http://bit.ly/2tOw0xF

#郝明義訪談前瞻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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