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1 月 24 日,20:45

G 政府與政治P 隨筆
1974年,我18歲,高中畢業,第一件事是把三分平頭留成長髮。
再過幾個月,就去拍了這張相片,辦了護照,生平第一次離開出生的韓國釜山市,來了台灣。
我父親雖然不明白我哪來的信心跨洋越海,沒了家人的照顧,我怎麼料理生活,但他沒有阻攔我,讓我走上自己選擇的生命路途。
我感謝他相信我已經是個「大人」了。
我相信18歲的人可以也必須為自己的生命負責,為自己的權利和責任負責——當然包括公民權。
11月26日投票,除了有市長、里長、市議員票要投之外,還有一張 「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第1案」,也就是「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案」的票要投。
我支持18歲公民投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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