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1 月 20 日,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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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眾打緊急求救電話沒有得到及時救助而出現重大事故,事後要查明真相及細節,不只是要追究責任,也是為了𨤳清相關單位的作業流程及訓練,以便當作未來改善的根據,不要重蹈覆轍,再產生其他受害人。
2.
幾年前有部韓劇《VOICE聲明線》很熱門,改編自2012年發生在韓國水原市的殺人事件,可以當個佐證。
水原殺人事件的受害人是個在手機組件工廠上班的年輕女孩子。事發當晚大約11點回家路上,被一名中國朝鮮族男人綁回住處強暴。男人在發洩後出門,女孩也趁機鎖上門撥打112 緊急求救電話。
女孩在電話裡把自己的處境說得很清楚:「一個不認識的大叔正在強暴我。現在大叔出去,我鎖了門打電話。房子大概是過了池洞小學還沒到莫谷遊樂場的路上。」
接電話的警方聽到這些,反問的卻是「你是說現在正在被強暴嗎?」、「你不知道詳細的地址嗎?」、「誰會做這種事啊?」一些不是不相干,就是她根本答不出來的問題。
通話錄音接著可以聽到男人破門而入的聲音,女孩不斷「我錯了,大叔,我錯了!」、「救救我!救救我!(慘叫啊啊聲)」。直到電話掛斷前,還繼續錄到男人撕膠帶的聲音、女孩繼續哭嚎的聲音。
可是值班員警仍然把此事當作是熟人或夫妻吵架,沒有處理。直到兩個小時後,次日凌晨一點左右,才確認這真是緊急事件。開始搜查後,又漏了「過了池洞小學」這句關鍵,白花許多時間,直到早上11點30分,才逮到男人。
但這時女孩早已被肢解為280多塊。
3.
水原警方事後一直撒謊,想要隱瞞真相。先是說只接到15秒電話,第二天說是只有1分20秒,到女孩說「我錯了,大叔,我錯了!」為止。第三天才終於承認通話時間全長7分36秒。
後面有長達六分鐘時間,警方完全坐聽女孩哭嚎。
當有人質問警方為什麼如此的時候,警方的回答是:「因為電話掉在地上,沒有人接聽,所以我們也沒有辦法。」
看事後的檢討,一是112緊急求救中心的當值警員缺乏專業訓練,有報導說當時只有五分之一受過訓練;二是韓國因為人權團體為防警方濫用的顧慮,之前禁止警方緊急求救電話有來電自動定位功能,之後因本案而啟用。
4.
我們可以看到,即使韓國發生過如此慘痛的教訓,也做過許多檢討,事隔十年之後,這次梨泰院事件又發生事前再三有人打電話給警方示警,但警方置之不理的情況。
所以一個社會每當此類事件發生,當然一定要支持受害者要求政府公布所有細節和真相。因為即使公布也充分檢討了,一旦時間過久了還是會痲痺、懈怠,何況不公布、不徹底檢討。
這就是我們應該支持恩恩爸爸要求侯友宜市長不要迴避,公布所有應公布資料的原因。
恩恩因為那81分鐘而死去,而事過七個月,新北市府、消防局、衛生局三個機關也都認定自己沒有怠忽職守,那到底問題是出在哪裡?這不是只有公開面對才可能𨤳清?
也只有在𨤳清之後,才比較可能痛定思痛,不讓悲劇再次發生。
(資料參考來源:維基百科中文、韓文版「水原殺人分屍案」)
(照片:《Voice聲命線》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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