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3 月 2 日,22:19

P 隨筆
今天和一位從美國回來工作的朋友餐敘。
他說了在他行業裡看到同事相嫉,互相搞各種小動作、耍陰招要把對方幹掉的情況。聽他說了些例子。
我問他這不也算是人性嗎?難道美國就沒有這種情況?
他說美國的人才多,你用這種黑招幹掉一個人沒有用,因為還有更多人和你競爭。並且你耍了這種招之後,反而可能在行業裡留下惡名,對自己不利。所以成本太高,得不償失。
但是在台灣,像他的行業叫得出名字的就是那麼五、六個人,所以幹掉一個是一個,很容易獨大,沒有人抵制得了你。因此效益很大,很划算。
很慶幸我不在他的行業裡。(不是火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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