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7 月 3 日,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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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的MeToo聲中,我想起選擇結束自己生命來明志的林于仙。
今天7月3日,正好是她去世三周年。
1.
我和林于仙通過一次話。
2015年,我因為要寫長照相關的文章,向相關專家請教有沒有年輕世代樂於以長照做長期生涯規劃的人。因而被介紹當時去日本專門進修失智症患者照護的林于仙,在網路上訪問過她一次。
雖然沒見過面,通話就可以感受到她是個陽光女孩。
五年後,2020年突然在新聞上看到林于仙在新北市衛生局工作地點跳樓自殺,非常吃驚。
後來看她臉書上的遺書和一些報導,許多場景是很令人扼腕的。

林于仙是被之前上班的五甘心物理治療所的老闆廖泰翔性侵。有天早上廖泰翔在公司聚餐的宿醉之後,趁同事都離開,只剩于仙去廁所照顧他的時候,「把我從廁所拖到客廳再扛到房間」。于仙和他掙扎了一個小時,最後被得逞。
于仙說她沒有報警也沒有講出去的原因,是因為像房思琪所說:「一個精緻的女孩是不會說出去的,因為太髒了,自尊心往往是一根傷人傷己的針,但在這裡,自尊心會縫起她的嘴。」
同時,她也選擇相信廖泰翔所說的「會對我負責,一切他會處理」,因而保持了一段時間的關係。她之所以會如此相信,是因為「我覺得這件事情很髒,如果他真的對我負責,這件事情就不髒了。」
只是她不知道的,這使得廖泰翔不只一心企圖控制她,還在她決心斷絕關係換了工作後也繼續糾纏,並且,也給了他日後主張雙方是感情糾紛,他並沒有性侵的說法。甚至當他太太回過頭來控告林于仙妨害家庭時,廖泰翔本人也同時告她妨害名譽。
林于仙雖然本來決定周旋下去,但是在遭到黑函舉報、媒體要訪問的壓力時,最後一天被新北市衛生局長官約談,顯然那個過程給她造成駱駝背上的最後一根草,情緒崩潰,當晚選擇在衛生局頂樓跳樓,「願用這條命,讓真相浮出檯面」。
而她跳樓之前留下的遺書,開頭寫著:
「『如果被車撞了,至少還有一灘爛肉讓人家可憐,而妳呢?連渣都沒有』
「謝謝你,在你的不斷挑釁與刺激下,我妥協了。」
2.
林于仙死後,她的家屬走上了訴訟之路。
今年三月三十日,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檢方的起訴後,「根據林女遭約詢時的錄音譯文、林女前同事證述與林女臉書及IG貼文等,可認定廖男確有強制性交犯行」,依強制性交罪判了廖義翔3年6月徒刑。
至於「強制性交因而致被害者羞憤自殺」這一點,則說是難以認定「林女自殺是因遭廖男性侵所生羞忿而致。」
這段時間,她的家屬推動刑法228條修法,針對權勢性侵加重刑罰,但沒有通過。
此外,針對「一個政府的衛教單位把人約談到在自家機關以死明志怎麼完全沒有責任」,他們對新北市衛生局提出國賠訴訟,也沒有勝訴。
只是去年監察院在調查本案後提出的調查報告中指出,新北市衛生局收到對林于仙的黑函之後對她的約談,過程不符合程序正義,「該次約談混雜了調查的程序,像是會議記錄以及錄音。林于仙在約談中提及性侵並情緒崩潰,卻無停止談話或是有心理專業人員在場,未給予疑似性侵受害者保護措施,衛生局依法應向警方告發,卻未處理。」
3.
監察院雖然對新北市衛生局提出糾正,但一年來衛生局並沒有任何表示。
在林于仙離開的三周年,新北市衛生局如果願意就此表達歉意,想必對她略有安慰。
而更重要的應該是:
如林于仙家人在昨天貼文上所言,雖然MeToo 運動終於有了進展,他們也看到擔心的一些問題,包括
「有心人利用該運動得利
隱密性犯罪的司法認定
這都是考驗法官的難題」,
但他們一直堅持的是,
「這些遭受到不幸際遇的人們不再是一個人面對
沒有人再需要以死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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