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11 月 30 日,16:11

P 隨筆

方儉這一篇非常深刻。

他說,頂新之判無罪,『其實這是司法、行政、考試、立法、監察五權錯亂必然的惡果,絕非個案。以我過去20多年報導或舉發官商勾結的食安、公害案數十件,最後有罪者,皆因被抓到貪污,只要沒有貪污收錢的證據,再大的公害、食安問題,主事者都可以安全過關。…..

『我們難道看不出這中間的關鍵漏洞嗎?長期官商勾結,執法人員不得不移送或起訴黑心廠商,故意留下重要關鍵證據,或起訴非關重點的罪狀,像明明是水污染的照片,告廠商垃圾沒有處理好,當然「證據不足」;起訴廠商油有問題,但沒有說油有哪些有害物質、也沒有受害人,當然是「無罪」。』

古有一富二代,喜歡在鬧市騎快馬,經常肇事,後來撞死了人,事情鬧大了,可能會被關,紹興師爺功力深厚,把訟卷的「馳馬傷人」改為「馬馳傷人」,主審…
APPLEDAILY.COM.TW|作者: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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