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4 月 11 日,22:12

P 隨筆

今天經民連召開「監督條例勿忘318」記者會,賴中強和林飛帆等人指出民進黨版監督條例草案的六大缺失。

看新聞,其中有一點特別引人注目。林飛帆質疑,「綠版草案並無溯及既往、過渡條款,導致服貿與貨貿等談判中、或已簽署但國會尚未審查通過的協議無法適用,這樣符合民進黨在318學運時承諾人民『先立法,後審查』的訴求嗎?並直言如此『立這個法的目的何在?』」

賴中強則指出,「民進黨從善如流只從了一半,草案僅將『兩岸協議草案』審議階段的『逾期視為同意』,改為『送院會議決』,但『協議文本』的正式簽署階段,仍保留『備查』的規定,如何備查完全未規定。」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將正式提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經濟民主連合(原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11日下午召開「監督條例勿忘318」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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