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條例涉及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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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條例涉及的一句話】(本文發表於今天自由時報)

蔡總統:

最近,您說不明白國民黨究竟反對「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的哪一項。

我不了解國民黨是怎麼想的,但是在看了許多學者專家的發言,也親自訪問了一些人之後,倒是比較明白民間另一批人反對,或至少擔心的是什麼。

我們可以從您說的一段話開始:「既然社會多數的民意,已經把執政的責任和國會過半席次交給了我們,民進黨就有責任讓國家往前走。」這段話的後半,您如果加上一句話可能會更好:民進黨就有責任「以前瞻而民主的政府運作方式」讓國家往前走。

這次前瞻條例之所以引起這麼大爭議,主因應該就是缺少「前瞻而民主的政府運作方式」。會這麼說,是因為幾點。

第一,「前瞻條例」產生的程序不明,甚至不合政府體制。

這麼一個重大的政府建設計劃,跨越八年八千億,應該是過去的經建會,現在的國發會所負責的。

但是看黃國昌立委對國發會主委陳添枝的質詢,聲稱已核定的「前瞻計畫」(註1),竟從來沒有在國發會正式討論審議,也沒有經過行政院院會當討論案審議通過。國發會主委對這些內容如何拼湊起來,也不明究理。

結果這次前瞻條例為人詬病之一,就是計畫書厚達三百六十多頁(註2),其中有關總體經濟效益的評估卻草草只有兩頁,並且內容也空泛。而立委拿到的整本計畫的首頁,連負責單位是誰都沒有印。

媒體報導,這次前瞻條例是一位政務委員直接和地方縣市長直接喬出來的。

有人為此辯護,說此次前瞻計畫與過往最大的不同,在於過去的大型建設計劃都是「由上而下」,這次則是「由下而上」,「政院方面只是制定整合大方向,計畫是由地方縣市政府所提出,善用地方的智慧,不僅更貼近地方的實際需求,也是賴以加速決策的策略。」

如果此說成立,那政府現在可以開始撤銷中央機關了。何況,現在看來,可能正因為其中沒有中央部會的充分討論,地方政府又各有視野侷限,所以不只難以評估總體經濟效益,也無法兼顧相關領域需求的平衡。

這兩個月來,還得您和林全院長分別見一些團體,再交待主事者與他們溝通,把這些人關注的議題納入前瞻條例,只是問題的一個現象。

第二,前瞻而民主的政府運作,應該事前及早就啟動公民參與機制和程序,讓相關利害關係人在規劃前期就納入討論。這次卻沒有。

辯護這次政府的計劃是「由下而上」的人,忘了這上下不該只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而必須以人民為先。

否則就如同政大教授徐世榮所說的,是繼續維持威權時代計畫行政程序,排除其他價值及人民參與,也難免將繼續進行浮濫徵收導致人民迫遷等問題,「不合理、不民主、不尊重基本人權」。

一個產生體制和程序都不明的計劃,又沒有讓人民有事前足夠的參與,會被人抨擊是政治人物的分贓,不是沒有原因。

第三,前瞻之為前瞻,是因為肯回顧與檢討。但這次看不到民進黨政府在這方面的用心。

前立委林濁水跟我說,民進黨第一次在陳水扁總統執政的時候,曾經發生廣建機場而後來荒廢,廣建許多地方文化中心而後來落為蚊字館的問題。當時那也都是以「平衡區域發展」為名而做的事。

林濁水提醒:今天民進黨政府再推前瞻條例,需要了解當年那些有問題的計劃是怎麼形成,在誰的手上形成的,以免重蹈覆轍。

何況,很多人的疑慮是:佔了前瞻計劃最重頭戲的輕軌建設一旦因為考慮不周而難以繼續經營,後果遠比蚊子館嚴重。

可偏偏過去陳水扁政府、馬英九政府在此類擴大公共建設投資的特別條例中,都有追究官員疏失的「究責條款」,這次在前瞻條例中卻消失了。這會被人詬病,也不是沒有原因。

第四,前瞻的標準不明,內容與比例有爭議。

目前政府回應外界的質疑,主要挑國民黨來回,並且「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拿國民黨政府當年的作為來反唇相譏。

但如果只拿國民黨過去的作為來比較,那許多人可能就不知道為什麼期待政黨輪替,選民進黨上台了。

何況,民進黨政府需要認清:今天我們面對的世局不同於過去。

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有一個相對穩定的世局。而今天,全世界都在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正因為我們處在一個風雲詭譎、沒有任何典範可以依循的環境裡,我們格外需要善用自己僅有的資源,殺出一條生路。

殺出生路,也就是如何提升國家競爭力。因此,雖然這次舉債的額度也是充滿爭議,但如果當真是有助於提升國家競爭力,相信大家還是會支持。

只是這次前瞻條例雖然也在軌道系統之外,也包括數位、綠能,乃至於水資源等建設,說起來像是四足鼎立,但就像台大教授鄭秀玲在公聽會所言,綠能建設、數位建設這兩個比較具有前瞻性的建設,卻「分別只有二百四十三億元及四百六十億元經費;相較之下,交通建設佔了四千二百四十億元」。

鄭秀玲認為:「光做實體建設的思維很落伍」。另一位不具名的教授的說法則是:「這個計劃只是為既有的工業生產模式打開資源的門。」

也許,政府還另有計劃。可能,政府對前瞻的標準是什麼,內容及比例該佔多少,說得再清楚一點會消除許多疑慮。但這都不是目前權責單位不明、計畫的總體效益評估(註3)也只有兩頁的前瞻條例所能回答的。

以上請您參考。很期待政府「以前瞻而民主的政府運作方式」,來推動這前瞻條例的下一步。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102499

註1: 此處原寫「前瞻條例」,應為「前瞻計畫」。
註2: 這裡改為註明是計畫書。計畫書總頁數應是三百六十多頁。本段另一處同。計畫書可以來這裡下載:http://achievement.ey.gov.tw/cp.aspx?n=1E42BEB0F68720CB
註3: 這裡加了「計畫的」三個字。語意比較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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