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7 月 21 日,12:21
G 政府與政治P 隨筆Q 前瞻條例
【國發會對「全面檢視『前瞻計畫』」的來函及我的回函】
我出國的前一天,看到國發會寄來了一份公函。因為是紙本,我只好掃描了一份帶在旅途上看。台北時間7月21日早上我回他們一函如下。他們的來函,我也把掃描檔一起貼出來。其中畫紅線的,和我回他們的內容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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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國發會陳添枝主委
副本:行政院秘書長、唐鳳政務委員
自:郝明義
時間:中華民國106年7月21日
函號:RH1060721-1
密等:公開
主旨:回覆貴會7月14日 「發國字第1060020662號」函
說明:
1.貴會7月14日來函說明,針對「全面檢視『前瞻計畫』」於國發會網路平台所提各議題之個案內容,「後續將按前揭時程規劃內容於本 (106) 年7月15日前提供台端,同時公開於本平臺。」
來函附件資料中也有兩次提到「未來 (7月15日) 也將以第一期的個案計畫內容,作為資料提供標的,並進行後續處理」,以及7月15日將於平台「將行政院院會 (7/6) 通過擬送立法院之第一期預算編列情形及各部會補充相關評估審查資料等併同公開與提案人」。
但收到來函之後,一直到今天(7月21日)還沒看到以上說是要在7月15日公布的這些資料。到目前為止,貴會在本平台上的回應只有6月22日及7月13日兩次,如附件截圖。
2.來函提到有附件一與附件二,然而不但沒有註明何者為一何者為二,還另有來函中沒有特別標註的一份「本會初步回應」,不知這算是一份什麼文件?又,如果是貴會正式的「初步回應」,為何不公布在「全面檢視『前瞻計畫』」平台上?如果不是正式的「初步回應」,附在給我的公函裡算什麼意思?
3.不論貴會這份「初步回應」算是什麼文件,以目前所見,雖然說明文字較多,但仍然是輪廓性的描述,離我們原始提議要求政府就實際各個項目回應的內容,都相差甚遠。這裡,再說明一次我們要求的是什麼:
「請行政院編列前瞻計畫各項目的相關部會,就其所提各個計畫及預算的編列,詳細說明以下內容,並送立法院審議:
「1. 該計畫項目立案之原由及背景。該計畫項目如果由先前某計畫變更而來,說明其原由。
「2. 該計畫項目所需預算?錢從哪裡來?中央與地方分配之比例?
「3. 該計畫項目的目的及效益?
「4. 該計畫有否進行社會影響評估?
「5. 該計畫有沒有可以配合或替代的非工程手段?
「6. 該計畫有沒有過往類似的成功或失敗案例以供借鏡?
「7. 該計畫預期創造的就業機會」
現在既然行政院會已經把新版前瞻計畫的第一期預算已經送進立法院,並且已經都有各部會「相關評估審查資料」,那就請將各個計畫項目按以上我們提出的七個問題逐項回應。
4.來函提到8月1日以前,「視提案人回應結果,由相關部會內部進行研析及可行性評估是否有進一步再調整,必要時邀集利害關係人以協作會議方式徵詢意見」。
就這一點,請了解:基於尚未見到上述貴會應該在7月15日公布的資料,所以我們無法在8月1日前提出任何回應。
另,如果需要邀集協作會議徵詢意見,請事先說明會議主題、貴會及政府相關單位有哪些人出席,以便我們也了解該有哪些相關的人出席。
5.對於公函寫法,有些提醒。政府公函,理應以精準、便於理解為原則。除了前述來函附件連編號、性質都不註明,造成閱讀與理解之不便之外,文件中還有地方仍然把前瞻基礎建設稱之為「8年計畫」。這些問題出現在國發會這種單位發出的公函中,實在令人遺憾。
6.還有一個提醒:貴會7月14日這份公函只以紙本寄送,造成各種不便。因為是貴會是周五寄,隔了周末,到周一才寄到,我看到時已經是周二7月18日早上,再加上只有紙本,要閱讀與直接引用內容都不便。
長期以來,我寄信給政府單位,都是以電郵及掛號信並寄。現在政府應該不缺可以協助貴會公務數位化的專家。公函如果至少能同時寄一份PDF文件,可以加速大家的工作效率。
附件:(見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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