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3 月 10 日,17:45
P 隨筆
【原來我們是1970年代的韓國】
昨天和一位電影導演聊天。
導演問我出版業是否每賣一本書都要開發票。我說是啊。
又問我現在跟作者報版稅是否都是電腦報表。我說是啊。
為什麼問這些呢?我問。
導演跟我說:電影業到現在還有很多院線吃票嚴重,甚至給的報表還是用手寫的。擺明了兩套帳。偶爾去哪一場清點人數和後來看到的報表不一致,要戲院說明,戲院會問你有什麼證據。還講了一個赫赫有名的院線。
更長我見識的,是聽說有一種「點數戲院」。就是他給你多少點,也就是多少錢,然後票房多少你就別管了。
我大吃一驚。問怎麼會這種事情。
導演說沒人知道。明明電影法通過了要改善的事情,文化部也沒有積極要求。
分手的時候,我說我眼睛都睜不開來。實在太出乎意料,太多疑問。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行行有自己的問題。
但是電影這個內容如此數位化、走在時代尖端的行業,在台灣今天會發生這種事,卻實在太不可思議。
這讓我想起1970年代我還在韓國的時候,聽到戲院會發生的一些情形。只是人家今天都走到哪裡了,我們還在1970年代的做法打轉。
不知該說什麼好。但起碼了解如果我們電影的環境比不上韓國,真不是沒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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