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4 月 15 日,20:49

G 政府與政治P 隨筆

【謝曉星和張景森的問題】

昨天全國 NGOs 環境會議在立法院舉行,早上我下高雄之前先應邀去講了一個題目「能源政策必須有轉型正義」。

開頭我就以謝曉星和張景森最近的說話當引子。

核二廠2號機重啟前,那麼多人提出各種提醒,以及違法的問題,原能會仍然核准其通過,等到重啟第二天就跳機,大家謝曉星負責的時候,他說「沒有核安問題,不曉得要負什麼責任」。

我說這就像是逮到酒駕的人,他卻說,「我又沒撞死人,不曉得要負什麼責任。」要到撞死人之後才抓酒駕的話,根本就不必抓酒駕了啊。

張景森說的,核二廠2號機重啟問題都是反核人員過分的推動,「提前除役不是民進黨的立場,如期除役才是」也是不知核安為何物。你家汽車引擎在差幾天就報廢之前如果才大修了一次第二天就爆發問題的話,你還會說還有幾天可以用就硬開上高速公路嗎?

謝曉星和張景森都是一來看錯了自己要負責任的時機,二來也完全不知道要負責任的大小。

真要等到出了核安才要負責,你們負得起嗎?

核二廠二號機3月底重起不到24小時又跳機。原能會主委謝曉星說,「沒有發生核安問題,不曉得要負什麼責任?」大塊文化董事長郝明義14日批,核安問題不像酒駕或車禍,真到出了問題時,誰能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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