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5 月 7 日,11:00

P 隨筆

【桃園機場航警局安檢標準混亂,對身障者的擾民問題】(修訂版 11:50)

星期六下午,我要去釜山。
到了機場,在釜山航空的櫃台辦手續,我從自己騎的電動小機車換坐到機場提供的輪椅,然後司機就幫釜山航空的人把電動小機車拆解,拿去當行李安檢了。

我因為前兩天都趕稿睡得很少,等他們的工夫就打了個瞌睡。

矇矓中過了好久,等他們回來叫我的時候,告訴我一件做夢也沒想到的事:行李安檢的地方說我的電動小機車電池有問題,過不了關,今天上不了飛機。

我使用電動小機車代步已經有六年。現在騎的這一台用了三年,每年出國騎它,光最近一年就至少去過美國、法國、義大利、韓國、日本有十次。這樣我在世界各地跑,從來沒有發生過電池安檢過不了關,上不了飛機。

以我騎去的這些國家來說,對身障者使用電動小機車的安檢情形大致分三大類。

第一類,是要先在航空公司櫃台換坐機場輪椅,然後把電動小輪椅拆解,電池單獨另裝一箱,然後當行李去X光安檢。台灣的桃園機場、松山機場都是這一類。

第二類,是不必換坐機場輪椅,直接騎到機艙口,路上做身體和隨身行李安檢的時候檢測一下。然後在登機的時候把電池和車身分離拿下去託運。韓國的首爾、釜山機場是這一類。

第三類和第二類大致相同,唯一不同的是登機的時候也不要求把電池和車身分離,全車直接拿下去託運。美國所有的機場都是這一類。

所以桃園機場是最「嚴格」的。但是水準很不穩定的「嚴格」。桃園機場的這種行李安檢方法,我遇過三種情況。

第一種,是和其他國際機場一樣,照程序電池分離裝箱送安檢就好。這種情況佔多數。

第二種,是電池分離裝箱安檢還不行,一定要找我去再問這是不是鋰電池。我要回答不是,有時候還要上網查機型讓他們確認不是鋰電池,才放行。這種情況佔少數。

第三種,是比第二種還嚴格,即使確認了不是鋰電池也不行,必須要我把電池當手提行李,另外拎去登機,在隨身行李的地方再過一次安檢。這種情況最少,但是近六年來至少發生過兩次。

但是5月5日星期六這一次是我從來沒遇過的,在世界各地沒遇過,在台灣也沒遇過。連第三種也不行,把分離的電池當手提行李另外安檢再登機也不行。就是不放行。

家裡有事我要趕回釜山卻上不了飛機,簡直要昏倒。

我問釜山航空和協助他們的長榮地勤的人為什麼不行,他們說是因為這是鉛酸電池不行。

我以前確認我的電池絕不是鋰電池,但從沒聽說過是鋁酸電池,也不知道如果是鉛酸電池為什麼就不能通過。

於是我到安檢的地方,要求見他們的長官,出來了一位王俊喨分隊長。

我跟他解釋了我叫什麼名字,做什麼工作,可以在網上查到我的資料,最近幾年每年都使用這台電動小機車進出桃園機場十來次,之前都沒問題,緊急情況是否可以自己寫個保證書,先讓我出境。

他說不行。

這時飛機已經飛走。我看事已至此,就決定花長一點時間,仔細跟他𨤳清到底是怎麼回事。如果連我都碰上這種事,我相信其他身障者也會。

我和這位王分隊長花了兩個多小時討論過的問題重點整理如下。

1. 為什麼同樣這台電動小機車,以前進出這個機場那麼多次都沒問題,這次卻不行?以前最嚴格的時候還可以分離電池手提登機,這次為什麼不行?

答:以前為什麼可以我不知道。但是這次不行。

2. 你們說這是鉛酸電池,但我不知道這是否鉛酸電池,也不知道如果是鉛酸電池就為什麼就不能過。請說明你們憑什麼規定說鉛酸電池不能通過安檢?

答:(拿出一份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給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的函給我看)根據這一條:『鉛酸電池部份,依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航空安全運送技術規範(ICAO TI)規定,除身障或行動不便人士所使用含有鉛酸電池之電動輪椅准許託運外,其他含有鉛酸電池裝置,旅客不得攜帶或託運上機。(如附件一)

3.可不論怎麼說,這一條裡明明寫著「除身障或行動不便人士所使用含有鉛酸電池之電動輪椅准許託運外」,明明可以為什麼不行?

答:我們還另有一個規定。(他從檔案夾裡又拿出另一份「旅客及組員可攜帶或託運上機之危險物品資料」)雖然是可以託運,但請看這一條:『非溢漏式濕電池(Non-spillable wet Betteries)必須符合特殊條款 A67(Special Provision A67)或包裝指令 872(Packing Instruction 872)之震動及壓差測試 』。(如附件二)

4. 我這個電池明明是外包密封,已經是「非溢漏式」,有什麼問題?

答:電池是否「非溢漏式」,不能只看外包是否密封。

5. 那你說的「必須符合特殊條款 A67(Special Provision A67)或包裝指令 872(Packing Instruction 872)之震動及壓差測試」又是指什麼?你們怎麼確認沒有通過?

答:我們也不知道。所以你要有證明。

6. 我用了好幾年,世界各地機場都可以過關,不也是一種證明嗎?進出你們桃園機場幾十次都沒有問題了,不也是一種證明?

答:以前可以,不表示這一次就可以。

7. 機場的安檢不應該有該有的技術認識嗎?不是該用負面表列,哪些不符合規定的剔除就好,為什麼要用正面表列,要使用者自己提證明?

答:我們就是要正面表列。請你們找廠商提供沒有問題的文件。

8. 我使用的是光陽生產的,不是小牌子。網上就可以查到產品規格,你們為什麼不看一下?現在看一下好不好?

答:我們不看網上資料,必須書面證明。

9. 要廠商提供書面證明文件,是備查的還是必查的?

答:必查的。

10. 那現在是星期六周末,我怎麼辦?或者,如果我是個歐洲人騎了這台車來台灣,你們要他提供這個那個證明,他提供不出來怎麼辦?

答:所以剛才有一個變通辦法,就是請航空公司開一個切結書,保證責任他們自負,就可以。

11. 但釜山航空已經說機場安檢都不敢放行,他們更不敢簽,那怎麼辦?

答:那就要和航空公司繼續溝通。飛機是他們的,他們要負責。

12.我真的家裡有事要趕回去,等不到星期一。我看星期天凌晨三點釜山航空還有另一個航班,你能不能請問你的主管,看有沒有什麼變通的辦法?

答:(王分隊長離開了一會兒回來)沒有。

以上就是我和他的對答重點。

以前桃園機場各次對我電動小機車的電池安檢都標準不一,早覺得這不是嚴格,形同自由心證,造成混亂也擾民。本來早該找個機會徹底了解問題所在,方便自己進出機場,也方便所有同樣需求的身障者。但都因為自己總以忙為借口,偷懶沒有做這件事,有時候被干擾一下也就得過且過。

但是現在發現,置之不理,隨航警局這些人整天自由心證,就會發生前天我遭遇的這種事情。

所以我決定設法採取一點行動,一方面是確保自己下次可以出國,一方面也希望對所有身障者都有助益。

今天周一上班了,我先查出了第一件事,從光陽公司的網上下載產品規格說明,已經證明這種電池是「密封式的鉛酸電瓶」(附件三),現在要查明「密封式」為什麼不等於「非溢漏式」。https://bit.ly/2HUxM8T

我還會就王俊喨分隊長回答我的每一條繼續查。如果大家有建議,請告訴我。

相關閱讀

【請王榮璋委員召開協調會討論的六類問題】
https://www.facebook.com/rexhow.dna/posts/1938530079514521

 

圖像裡可能有大家坐著

這是我買了三年的光陽電動小機車。
產品型錄在這裡,EQ20 型
http://static.kymco.com.tw/mobilityscooter/products.html

 

沒有自動替代文字。

電池和車身分離之後的樣子。
我以前確認我的電池絕不是鋰電池,但從沒聽說過是碳酸電池,但是5月5日王隊長和航空公司的人堅持說這是碳酸電池,任何情況都不能託運。分離之後裝箱託運不行,隨手㩗帶也不行。最後我上不了飛機。

 

沒有自動替代文字。

即使我不知道我的電池是否鉛酸電池,我要王俊喨分隊長說明憑什麼規定說鉛酸電池不能通過安檢?

王分隊長出示了這份文件。附件一。

我問他:可是文件這一條(紅線處)明明寫著「除身障或行動不便人士所使用含有鉛酸電池之電動輪椅准許託運外」,明明可以為什麼不行?

王分隊長說我看得很清楚,說他們還有另一份文件,請拿出下一份文件。

 

圖像裡可能有文字

王俊喨分隊長從檔案夾裡又拿出另一份「旅客及組員可攜帶或託運上機之危險物品資料」。附件二。

他說雖然是可以託運,但是要我看第五條紅字的地方:『非溢漏式濕電池(Non-spillable wet Betteries)必須符合特殊條款 A67(Special Provision A67)或包裝指令 872(Packing Instruction 872)之震動及壓差測試 』。

我說這個電池明明是外包密封,已經是「非溢漏式」,有什麼問題?

他說:電池是否「非溢漏式」,不能只看外包是否密封。

圖像裡可能有文字

今天周一上班了,我先查出了第一件事,從光陽公司的網上下載產品規格說明,已經證明這種電池是「密封式的鉛酸電瓶」(附件三),現在要查明「密封式」為什麼不等於「非溢漏式」。規格說明書可以看這裡:https://bit.ly/2HUxM8T

 

Comments

Previous
2018 年 5 月 6 日,17:56
Next
2018 年 5 月 8 日,10:34

Leave a comment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