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8 月 15 日,21:02

G 政府與政治P 隨筆

【分寸—致陳維昭召集人】

陳維昭召集人:

臺大工會聲援校內各學生組織反對遴選會 8/2 聲明,不知您是否看到。

我看過,也發表過一篇回應的文章。

從過去半年多的觀察與了解,我相信:這次台大校長聘任案之引起諸多爭議,喧騰難息,有三方面因素。

其一,是該受聘人本身的爭議行為及其面對問題的態度。
其二,是教育部本身立場與處理方法的搖擺與粗糙。
其三,是台大遴選會及校方本身在過程中所產生的爭議。
這一點也正是臺大工會在其聲明中所指出,此次校長遴選爭議,台大校方各種言論及行為「已屢屢違反民主法治之基本價值與原則」的問題。

今天奉函,是因為想到這第三點問題,可能與您有不可分割的關係。

您是1993年當選台大第一任「民選」校長,再連任兩屆,總共當了十二年校長。卸任後,您又擔任了兩屆校長的遴選委員會召集人。總之,過去的二十五年間,您直接、間接影響與台大校長相關的工作,至少有十六年。

這十六年時間裡,和台大校長相關的爭議不少。由我來說,所有爭議的源頭,都可以回溯至您1993年當上校長後,修改台大組織章程,把原先校長只能連任一次改為可以連任兩次,享受起自肥條款。

對於這起爭議,您的說法是一切合法,是校務會議所通過的。但這種說法不值一哂。古今中外任何極權者要延長自己的任期,也都是自稱合法,有會議通過的背書。

中華民國總統都只能連任得一次,您卻能自己修法得以連任兩次,創紀錄地當上十二年台大校長。

中華民國總統都沒法對誰是接任者有任何置喙之餘地,您卻可以在在卸任之後還再擔任兩屆台大校長遴選會的召集人,二十五年後還繼續影響校長人選之決定,指點江山。

簡言之,您是披著「合法」的外衣,進行擅權、擴權之實。在台大,您真形成一個有別於台灣民主化社社會的獨立王國。

臺大工會在聲明中所言:「校內各種黑箱會議運作已久」,行政高層的一言堂決策模式「罔顧本校學生及勞工權益」,以及此次校長遴選爭議,校方各種言論及行為「已屢屢違反民主法治之基本價值與原則」的問題,相信都因為受您形成的這個獨立王國的治理風格所影響。

您的影響如此之大,相對的責任如此之大,但從未見您反省過。

上屆台大校長因為爆出爭議行為,自己多少知所進退,本屆未再續任,但是您身為該校長遴選會的召集人,卻絲毫不覺慚愧,本屆又繼續擔任校長遴選會的召集人。

本屆校長遴選的過程爆出爭議,您身為遴選會的召集人,也同樣不覺任何慚愧。面對爭議,不知道如何民主、開放地面對,而只知道以更充滿爭議的手段回應,形同火上加油,越發不可收拾。

不僅如此。煙火彌漫之後,您和同伴們還更披起「大學自治」的外衣,掛起「政黨離開校園」的旗子,營造起藍綠對立的氛圍,模糊事件的焦點,自己則成功地隱身於煙霧之後。

今年我台大畢業四十周年。對您就任校長之後這二十五年的台大校園,之前實在注意不多。也因為注意不多,所以本屆校長遴選案爆出爭議之後,我固然也看到當事人的爭議行為及其面對問題的態度,但對台大校園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更感到好奇;我固然也因為您和同伴們點放的許多煙霧而謹慎自己的發言,但更要感謝您和同伴們的動作實在太奇特,所以最後終究從煙霧中看出您藏鏡人的身影。

寫這封信給您,是以一個前後期校友的身分,給您一個建議。

大學自治,不是讓台大所謂「校方」及主導遴選會和校務會議的人把連中學生都知道的基本民主法治、議事規則踩在腳下。

政黨退出校園,不是把台大送給您陳維昭閣下,無人無法可管,讓您直接間接影響台大這麼多年之後,還可以再繼續垂簾聽政。

所以我給您的建議是:仔細看看也想想「分寸」兩個字。

從您當年修法自肥,擴大台大校長的續任屆數,而美其名曰校務會議決定,「一切合法」開始,您就拉低了台大校長在我們社會的位階。

在一個社會裡,法律是規範行為的最低標準,道德則是高標準。任何人只知道為自己的行為披上「合法」的外衣,而完全不顧道德的顧慮,都是往最低標準的沉淪。

台大校長,當然更是如此。台大校長的位置,在我們社會有一種超越性的位階,所謂「風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心之所嚮而已」的位階。

從您開始以合法之名來行自肥任期之實,就是把台大校長拉下這個位階,棄守道德的高標,而自甘淪落到法律底線的低標。

有您做榜樣,後來的台大校長取法乎下而能得到什麼,不難想像。近來台大校長或被遴選的當事人會一再產生這麼大爭議,甚至有踩過法律底線之嫌,其來有自。

法律的衡量尺度有條文,而道德的衡量尺度不過是「分寸」兩字。一是注意分寸間的細微,一是掌握內心的分寸。您對台大擁有如此巨大的影響力,建議至少在這次台大校長遴選案的發展上,您以遴選會召集人的身分,後續能多少開始注意「分寸」。

畢竟,「分寸」兩字不像「羞恥」兩字筆劃複雜,比較好認。

身為關心此案的台大校友,我也有兩個要求。

一,是8月2日台大遴選會發布的聲明,說是在「葉俊榮部長分別與召集人及數位遴委懇談」之後,得到「本會」的肯定,因而發布該聲明。

但是葉俊榮部長既然只是「與召集人及數位遴委懇談」,並且還是「分別」懇談,那台大遴選會後來是開過什麼樣的會,向所有成員告知葉部長懇談的內容並討論之後,決定由遴選會發出這個聲明呢?

畢竟,光召集人及數位遴委,是不足以代表遴選會全體成員的。請公開說明會議是如何召開與討論的是盼。

二,是台大遴選會在8月2日的聲明中,難得地承認了遴選過程「無明顯重大瑕疵」。

承認「無明顯重大瑕疵」,就是承認有瑕疵,但不明顯重大。

所以是否可以煩請遴委會說明一下:到底遴委會發現也承認的瑕疵是什麼?是經過遴委會開過什麼樣的會議討論過後,決定那雖然是瑕疵,但並不明顯重大呢?

以上兩點,期待您以召集人身分公開回覆說明,以釋眾疑。

隨函也附上臺大工會的聲明,以及我對他們的回應,並請參考。

順候
時祺

本信以臉書發表並以掛號信奉達

郝明義 謹啟
2018年8月15日

【臺大工會聲援校內各學生組織反對遴選會 8/2 聲明】https://bit.ly/2vERdcM

【站上改革台大的關鍵點―對國立臺灣大學工會的回應及建議】https://bit.ly/2OnTz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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