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1 月 14 日,16:22

G 政府與政治J 核電與能源P 隨筆

【學術界不同意16號公投案的理由】

14 日早上聽說連署人已經達559人。摘五個理由的綱要如下:

一、2025年老舊電廠不除役、核四續建(未必能)上路,擁抱「過期核電廠」與「混亂拼裝核四」,將陷台灣於核災風險。

二、2017年核能僅佔台灣用電8%,以核養綠主張2025年核電20%,缺乏可行性基礎;燃煤火力發電高達40%,難以解決空污問題。2025年讓核電如期除役歸零、燃煤電廠降至30% 以大幅減少空污,非核減煤是能源轉型的好路徑。

三、核電延役、危險核四若上路,將製造更多萬年核廢料,背離環境與世代正義

四、再生能源的生產與分配具分散化與彈性化特性,適合建立具彈性、調適力與恢復力的電力系統,也將帶動新能源產業的前景與就業機會。

五、掌握正確資訊,踐行直接民主,莫讓核電復僻延宕非核減煤的能源轉型契機,為自己與下一代做出負責與務實的選擇。

結語:

在此能源轉型的歷史時刻,我們呼籲有識全民就公投第16案投下「不同意」,讓台灣社會大步邁向「非核減煤」的發展願景與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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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日本福島核災後,台灣經歷對核能使用的激烈辯論,國人理解到,台灣核電廠因同時面臨地震斷層、海嘯及洪水威脅,加以核一二四廠緊鄰首都圈,半徑30公里內人口超過500萬,若發生嚴重事故,都將是全球風險與代價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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