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無行,及彈劾案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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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無行,及彈劾案案名】

昨天公懲會審理監察院彈劾管中閔違法兼職案,審判長要求管中閔指認監察院懷疑可能是他所寫的文章,「管中閔表示,時日久遠,記不清楚,審判長則請管回去後整理資料,之後再行指認。」

寫文章的人,每一個字每一個標點符號都是自己生出的孩子,是不是自己寫的,看一眼就會認出。

要說因為時日久遠就記不清楚,還得回去整理資料之後才能指認,應該只有習慣抄襲的人才會出現這種問題。

政治人物碰到自己迴避不了的問題就推搪記不得,是常見的事,也不值一哂。

一個經常以文人自居的大學校長,閃躲自己違法兼職的爭議,卻喜歡掉書袋,講「深文周納」;不顧自己應有的風行草偃的高度,不但不思澄清諸多兼職爭議,還只知跳針重複「政治迫害」,讓我只想到四個字:「文人無行」。

另外,看報導昨天公審的新聞,許多媒體的焦點都聚在管中閔儘管是政府高階政務官,是否可以投稿拿稿費、拿了多少、哪些文章是不是他寫的、文章裡是否涉及政府事務、追究政務官寫稿是否違憲,等等。

我不知道這到底是媒體的報導故意模糊焦點,打泥巴戰,還是審判長模糊了焦點。

今年二月監察院公布管中閔兼職情形的調查報告,後來監察委員蔡崇義還召開記者會,說明彈劾他的原因重點不在他寫稿,「任何人寫稿領稿費都是正當的」,但蔡崇義表示,「監察院彈劾的關鍵,是因為固定領取稿費。蔡並談到,其實當時管中閔在某媒體,也領有幾十萬稿費,但也沒說他是兼職,只有固定收入才會認定是兼職。」

劃一下重點:當政務官,還是機關首長級的高階政務官,是不是投稿,是不是匿名發表的投稿領稿費,如果是按篇計酬,不在這次監察院彈劾的範圍之內。監察院彈劾的,是看到管仲閔在壹傳媒連續七個月每月固定領取稿費,形成固定收入,才認定是兼職。

監察院彈劾案的案名,不是管中閔「違法投稿賺稿費」案,是「違法兼職案」。

昨天審判長也完全沒有追究這個「固定收入」,難道是連監察院彈劾報告的標題都沒看?

下次開庭,請不要跟著一些媒體起舞打泥巴戰,從這個根本上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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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經常以文人自居的大學校長,閃躲自己違法兼職的爭議,卻喜歡掉書袋,講「深文周納」;不顧自己應有的風行草偃的高度,不但不思澄清諸多兼職爭議,還只知跳針重複「政治迫害」,讓我只想到四個字:「文人無行」。

 

監察院資料, 截自 管中閔兼職調查「完整報告」大公開!http://bit.ly/2Jg3ZoQ

 

監察院資料, 截自 管中閔兼職調查「完整報告」大公開!http://bit.ly/2Jg3ZoQ

 

監察院資料, 截自 管中閔兼職調查「完整報告」大公開!http://bit.ly/2Jg3Z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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