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發生在花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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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發生在花壇的故事】
昨天下午蔡志忠要到image3 非常圖像空間演講,早上我就先陪他回彰化老家看看。那是花壇鄉,從歌劇院四十分鐘左右的距離。
我們到了花壇,看他住到十四歲去台北的老厝。也去和他的四位小學同學一起午餐。一路聽他講很多小時候的故事,其中有些他也在下午的演講裡有提到。很動人。
他說他很小就對學校和老師失望,是因為小學和中學各發生了一件事。
小學時候,是有一天班上同學都買了字典,男同學藍色封面女同學粉紅色的字典後,其中有一人的字典丟了。並且當天下午發現被人撕了之後丟到田裡。顯然是有人為了什麼事報復。
第二天早上,老師跟他們全班同學說:請大家都閉上眼睛,不能看別人,然後請那位作了這件事的同學自己舉手。老師知道是誰做的就好,不會告訴別人。蔡志忠說他也閉上了眼睛。
可是過了兩天,老師叫蔡志忠和另一位同學一起去某某某家。去告訴那個同學的爸爸,他家孩子做了撕人家字典的事,要他爸爸好好管教。
蔡志忠一聽就知道是怎麼回事。因為那個同學乖得不得了,一定是被另外那個人霸凌,所以想到這個報復方法。哪想到和老師自首之後,卻被出賣。
蔡志忠說,如果老師只叫他一個人去通知,他一定就不去,然後回去跟老師說已經去過了。但是因為還有另一個同學一起去,那也是個聽話得不得了的同學,他們就還是去了。
蔡志忠說,他到現在都記得那天下午他們去找那個同學的時候,那個同學看到他們來,老遠就嚇得哆嗦的樣子;也記得他們離開之後,那個同學被父親追打的慘叫聲。
他永遠沒法原諒那個老師,不但出賣自首的學生,還叫另兩個學生去人家裡扮演告發的角色。
到中學的時候,他因為寫字工整秀麗,被指定寫班誌,每天記上課的情況。他寫完班誌,每天要給導師簽名,然後去掛到校長室門口。
有一天,他怎麼找導師都找不到。他如果不管導師有沒有簽名,直接掛到校長室門口的話,第二天校長找導師問,會責怪老師,所以他就為了導師著想,直接代老師簽了名。因為那個老師的簽名很簡單,好摹仿。
結果第二天導師找他,問他這是誰簽的。蔡志忠就一五一十說了。
老師拉著臉說:你不知道這是不該做的事嗎?然後說:要打十下手心,伸手出來。
蔡志忠伸出兩隻手。那個老師就狠狠地用力抽了十下,使他手心腫得老高。
所以,等他因為熱愛漫畫,自己修練出功力,投槁台北一家漫畫社得以錄取後,他就毫不猶豫地決定離開家鄉了。
他說得知錄取的那一天,他先去找媽媽說。他媽媽說好啊,你要去跟你爸爸說。
蔡志忠又去找他爸爸。他爸爸是花壇鄉書法寫最好的人。
他爸爸在客廳裡看報。蔡志忠走到他爸爸身後,說他要去台北畫漫畫,他爸爸問他何時去,他說明天,他爸爸就說好。蔡志忠說他說了十四個字,他爸爸說了十三個字,一直頭也沒回。
第二天他就拎著皮箱搭火車去台北了。
他跑到最後面那一節車廂外頭,坐在火車地板上,兩隻腳盪在外頭,看著鐵軌在眼前離家鄉越來越遠,「我心裡一直在叫,再也不回來了,再也不回來了。」
後來我問他:你第二天就走,都沒有辦什麼休學手續嗎?
「我才不管哩。」蔡志忠說。
真是個動人的故事。
一個傳奇也就如此開始。
昨天他講的主題是:「每個小孩都是天才,只是媽媽不知道──每個人都能厲害100倍,只是自己不相信。」而他說他媽媽是最了解他的。
他的總結是:永遠要相信孩子,鼓勵孩子做他們想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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