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韓國、台灣兩件自殺案談「有品社會」(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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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有品社會」?
今天的台灣人為什麼要思考「有品社會」的意義?
這是我這兩個月和同事一直在討論的議題。

而昨天、今天連續寫了韓國和台灣兩個年輕人自殺相關的貼文後,我想到一些說明點。

1.
書的原名是「The Decent Society」。
「Decent」這個字在中文裡比較難找到適當的翻譯。

口語說的話,大多情況下可以譯為「還可以」。也就是不是多麼好,但是有起碼的品質。
不過講到一個人的時候,說他是個 Decent 的人,相當於說他是個雖然平凡,但不做什麼有愧於人的事,是個很不錯的人。這裡就透著相當的尊重和肯定。

所以用 Decent來形容一個社會的時候,字面的意思也相當於說這個社會雖然沒多麼了不起,但是也相當不錯。

中文該怎麼翻譯,我們討論了一陣,最後決定用「有品社會」。

2.
「有品社會」在說的是什麼?
它和「文明社會」有什麼不同?和「民主社會」有什麼不同?

這本書的作者是以色列作家 阿維賽・馬格利特(Avishai Margalit)。
馬格利特在前言裡開宗明義地說:「有品社會就是其社會組織不羞辱人民的社會。 」

怎麼把這句話說得更清楚一些?

他拿「有品社會」和「文明社會」的不同來解釋。
「文明社會是成員之間互相不羞辱的社會,而有品社會則是社會組織不羞辱人民的社會。」

從這句話可以知道,即使是一個極權社會,如果其成員有比較高的素養,互相不羞辱,那麼其文明社會的成份不見得低;即使是一個民主社會,如果其成員的素養不高,容易互相羞辱,那麼其文明社會的成份不見得高。

相較於民主社會,極權社會的組織和制度固然容易羞辱人民而難稱為「有品社會」,即使是一個民主社會,只要其社會組織和制度有羞辱人民之處,那就仍然不是有品社會。

總之,「一個社會如果其組織的運作方式不會使其公民有充分理由認為他們被羞辱,它便是有品社會。」

3.
那什麼是「羞辱」?
作者的定義是:「羞辱是任何讓人有充足的理由感到自己的自尊受到傷害的行為或狀況。 」

也因此,即使是一個所謂民主的社會,在公民身分、隱私、福利、就業、官僚機構、懲罰等各方面的課題上,都可能存在社會組織和制度讓人民感到遭受羞辱,也就是自尊受到傷害的行為和狀況。

作者不斷論證羞辱的各種面向、深層意義、各種政治理論和社會制度的差異,還有各種社會課題和觀念抽絲剝繭的細部剖析。

讀起來雖然需要相當聚精會神,不斷跟著作者思辨,但是也會不斷打開思索的面向。

尤其今天全世界不論民主社會還是文明社會的定義都是來自西方,所以看作者不斷上溯西方社會的發展源流,會看到一些很有意思的觀點。

譬如,談到「勢利社會」的時候,作者一方面指出「在社會和文化的整體情境下,它必定會構成並鼓勵羞辱,不僅是個人的羞辱而且是組織的羞辱」,但他也「清楚地說明勢利社會的歷史和社會作用,以及有品社會概念中最重要的尊重和羞辱概念的形成。」

作者引用一位德國社會學家的觀點,以吐痰、擤鼻涕、使用刀叉、居住空間劃分的習慣演化為例,解釋一系列看起來微不足道的小演化,積累結果卻影響深遠。

「每一步都是很小的, 但其結果卻控制了人的分泌物,成為了開創公共和私人空間的前奏。」而正是勢利的皇家宮廷,及其附屬的貴族,在社會上產生上行下效的作用,引導了這些演化,不但「對隱私概念的發展產生了決定性的促進作用,催生出私人個體概念。最終,這些概念形成了尊嚴的現代概念和羞辱的現代概念的基礎。」

4.
現在我們來看看這本書對今天台灣人的意義。

對我自己來說,最重要的是開始思考:不論我們自詡是多麼民主、自由的社會,還是得檢查社會裡有哪些組織和制度的運作方式使人民會感到被羞辱,還不足成為一個有品社會。

我們不妨先看看美國的例子。

美國最近激發「黑人的命也是命」運動的源頭,固然有警察執法的種族歧視的原因,但一定也有他們警察機構和制度的運作方式本身就有容易使人民感到被羞辱的可能。看看youtube上一些警察對白人也是如何粗暴對待就知道。

如果連美國這種所謂民主社會的領頭羊,都存在組織和制度的運作方式會使人民感到被羞辱的問題,身屬民主社會後進的社會,當然更需要這種自省。

像韓國最近爆發的23歲運動選手崔淑賢自殺,所暴露運動選手遭受教練、隊醫、隊友各種身心虐待、暴力恐嚇,「甚至是無法用言語表達的性騷擾」的問題,眾所公認是根深蒂固。

而這種根深蒂固中,固然有韓國男尊女卑的文化因素產生的影響,顯然一定也免不了屬於他們體育相關組織及運作方式,其本身就容易對運動員產生羞辱的可能。

那麼,和韓國大約同時開始民主化的台灣,又有哪些組織和制度的運作方式容易讓人民感到遭受羞辱?

5.
我最先想到的,是教育制度。容易讓中學六年階段的學生遭受羞辱的考試導向的教育制度。

中學六年時間裡的台灣學生,是如何容易遭受我們教育制度的羞辱,自尊容易受到哪些傷害,不必多說。

而今早貼文談的那位自殺的女照護員與「房思琪」的聯想,更讓人感慨。房思琪正是台灣學生遭受教育制度羞辱的最刺眼的代表。

我相信如果不是我們考試導向的教育制度把那麼多少女關進了補習班,如果她們不是被考試剝奪了青春期與同齡異性交往的機會,那些「李國華」老師應該沒那麼容易把自己裝扮得文采風流,也比較沒那麼多機會把學生勾引進他們圈養的「初戀園地」吧?

當然,即使沒有碰上「李國華」,我們中學生因為考試制度而走上自殺之路的例子,也不必我多言。

我們社會裡容易讓人民遭受羞辱的組織和制度,也一定不只有教育這一塊。

《有品社會》可以激發許多思索的角度。
這是一本被譽為羅爾斯(John Rawls)的《正義論》以來,在社會正義領域最重要的書籍。

相關貼文:

一個韓國女孩之死:https://bit.ly/3dSQ2uk

一個台灣女孩之死:https://bit.ly/2ZBEn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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