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I 反服貿運動

2023 年 7 月 26 日,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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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傍晚回到家就睡著了,可又惦記著一件事。
剛才醒來,趕快處理這篇貼文。
今天7月26日。十年前的今天,是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台灣出版及閱讀生態影響調查採訪與公聽會綜合報告
發表的日子。
2.
10年前的6 月 21 日 ,兩岸雙方代表在上海簽署《兩岸服貿協議》後,協議中所涵蓋的產業類別第一次公布。
出版業上下游也第一次發現除了印刷業之外,尚有書刊發行(書籍、文具批發業)、書刊零售(書 籍、文具零售業)也被納入。 許多產業發出抗議聲。立院不分朝野立委,均表達對政府事先沒有溝通的不滿。 政府及一些支持這個協議的產業,則以「利大於弊」為辯護。
6 月 21 日之後 爭議繼續發酵。6 月 26 日出版業上下游及相關的十四家公、協、學會,以及其他各界人士,發表共同聲明。其後並決定組成「《兩岸服貿協議》對台灣出版及閱讀 生態影響調查採訪與公聽會工作小組」,進行比較大面積的調查採訪, 並且在7月14 日舉辦四場公聽會,然後在7月26日完成並發表調查採訪及公聽會的綜合報告。
事實上,那是簽了服貿協議之後,出版業是台灣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自行完成全面產業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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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6 月 21 日,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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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0日下午我在立法院開了記者會後,總統府很快有了回應,告訴我這次負責規劃服貿協議的是政務委員薛琦。當晚我也和薛琦通了電話。
第二天6月21日早上,我想在最後一刻再呼籲馬英九總統懸崖勒馬,發表了第二篇公開信。
真正決定我在反服貿這條路繼續走下去的,是第二篇。
1.
6月20日晚上,薛琦和我通了很長一段時間的電話。
我和薛琦不熟,但是舊識。我知道他在財經專業上風評很好,也因為他一向和氣的風度而很尊重他。薛琦打電話來,開頭先談他最近讀我在《今周刊》上的專欄文章,語氣親切。
那個晚上和薛琦通完話後,我曾經考慮過,是否不要再碰此事了。
我是個民間業者,當時在中國大陸還有個公司。要出面反對印刷業對中國大陸開放,就不得不把對岸出版和印刷的關係講透。而講透,總是不便。
我畢竟已經發聲,拉了警報。而大家是否一起有所行動,不是我能決定的。當然,「國策顧問」的頭銜對我是個責任。可是20日下午在立法院就已經有記者在問我要不要辭職了。所以,我可以乾脆馬上辭掉這個職位。那麼,我可能不必覺得對此事再有什麼責任,可以比較心安地放下此事不管了。
但是和薛琦通話的過程,的確讓我心頭相當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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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6 月 20 日,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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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反服貿第一槍,今天6月20日是十周年。
十年來,我不時會好奇,那天如果不是吃壞了肚子,又會發生什麼事?
1.
2013年6月中旬,我從紐約回到台北。回來第一天,就因為招待美國客人吃壞了肚子,鬧出了腸胃炎。當晚去急診,在醫院裡又被傳染了感冒。
幾件事情一起發作,我過了痛苦又折騰的一個星期。那個周末,我本來該回北京和家人相聚,但是看我的燒還沒退,醫生要我先別出國。
於是我決定留在台北休養一下。
周末陽光很好,我躺在客廳沙發上,貓咪在我腳旁,瀏覽好幾天沒細看的電郵。這時,同事轉來的一個《旺報》的報導跳進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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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四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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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2016年出版《大航海時刻》中第三部的<從1989到 2016>一文)

到2013年,我暫停在中國大陸的活動。因為那年六月發生了反黑箱服貿的事件。而我是開第一槍的人。

我參與這件事情的過程,都寫在《如果台灣的四周是海洋》之中,這裡不再贅言。

但這裡補充一下我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背景。分四個階段來談。

第一個階段,大約在2000年之前,包括我主持時報出版及臺灣商務印書館任內,參與得很少。即使有,也是和出版業相關。1989年籌組法蘭克福書展台灣館是其一。1996年承辦台北國際書展,形成新的書展模式,是其二。

在這個階段,我相信一個企業負責人對社會能盡最好的責任,就是把公司經營好,照顧好股東與同仁的權益和福利,也無暇他顧。

第二個階段,在2000年至2008年。這個階段,我明顯地參與了許多公共事務,主要仍然是出版產業內的,但是和前一階段不同的是,更主動參與而非被動承接。

這和出版產業本身的變化有關。進入2000年之後,我們產業出現許多新的變化。大量簡體字書進口需要規範、出版業上下游由「把餅做大」的合作而出現「搶大餅」的衝突、台北國際書展進入瓶頸等等議題,同業間不能不共同討論、合作,找出解答。由於我始終相信出版業的本質是共存共榮,因此投入許多心力,參與很多。畢竟,解決了大家的問題,也是解決我自己的問題。

這裡我不能不提一下2003年的香港七一大遊行。那場針對《香港基本法》第23條的五十萬人遊行,隔海給我很大的震撼。

香港不像台灣,沒有那麼多主導力很強的政黨可以動員支持者,而香港又是一般人對政治如此冷漠的社會。在這種情況下,六百萬人口的香港,光憑一些民間團體聯合主辦,就能有十分之一的五十萬人走上街頭,成果驚人。那場公民行動又進行得乾淨俐落。五十萬人不但全程高度自制,散場不見垃圾,讓我對公民行動開展了許多想像和信心。

那年年底,我之跳出來開始寫公開信給政府官員,並聯絡同業成立「台北書展基金會」,受香港七一遊行影響很大。

也因為如此,後來我又在2007年因為醫病關係而發起過「u care i care 讓好病人遇上好醫生」行動,2008年總統大選前發起過「我的希望地圖」網路行動。

第三個階段,從2009年到2013年。我接受了馬英九總統的邀請,擔任國策顧問。

如我曾經寫過,我之所以會答應接受邀請,一方面和我的宗教信仰在那個時刻給我的啟發有關,另一方面也因為我覺得自己可以在文化事務和兩岸觀察上有些貢獻。

接受邀請的時候,我並沒有意識到自己這一步跨得很大,已經涉入政治。

但是因為畢竟有「國策顧問」這個職稱,所以不論在字面或實質的意義上,我都開始練習把觀察、思考許多事務的角度,拉高到「國策」的層次。

也因為如此,到了2013年6月,當我面對兩岸服貿協議,看到政府在黑箱作業的狀態下,簽下那麼多不合理又不對等的條件,給國家安全、產業、社會都造成巨大的衝擊時,我不能不發聲。

有一次在屏東演講的時候,有一位聽眾問我為什麼要跳出來。

我當然知道,在那個時刻如果我不作聲,我很有機會成為一些事情的受益者。但我之無法保持沉默,除了我對「國策顧問」那個頭銜所感到的榮譽和責任之外,也有一個航海者如何回顧自己母港的心理。

我自己雖然已經決心出航,但是如果揚帆千里,自己的母港卻面目全非,卻不是我的心理能承擔得起的。

因此其後兩年多時間裡,我有意識,也有目的地持續使用「前國策顧問」的身分發言,一方面希望這個頭銜能讓我許多發言有個相襯的立場,另一方面也繼續督促自己去追求一個問題的謎底。

我們的國家到底怎麼了?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該如何解答?

又一個行政崩壞的例子

I 反服貿運動

經濟部針對我在《如果台灣的四周是海洋》裡談到的「服貿的未爆彈」有了回應。因為回應得太草率,又有許多違反事實之言,我本來在臉書上寫不再理會。

但是今天我聽一位朋友談到媒體上有太多虛假新聞,她們為了澄清這些假新聞的奔波之苦後,決定還是不要姑息由政府領頭來製造假訊息之風。

我之所以說經濟部的回應是製造假訊息,以他們所說的這一段文字為代表:「為保障弱勢者權益,我國老人及身障機構依照我國法規僅能以非營利型態經營,未來開放陸資來台亦然,沒有商業化及營利賺錢的問題。」

是嗎?看一下服貿協議就知道,我們政府對陸資開放這項服務的時候,所同意的是讓他們「以合夥形式設立小型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經濟部能指出中華民國法律哪一條講「合夥」代表的是「非營利型態經營」、「沒有商業化及營利賺錢的問題」?

事實上,這次服貿協議開放陸資可以合夥的方式經營老人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早被殘障聯盟等單位所抗議。我請教過殘障聯盟秘書長王榮璋,如果陸資以營利方式來經營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到底會有什麼影響。王榮璋回答我:目前台灣都是以非營利目的來提供這些服務,各家主要基於理想和奉獻的精神在做這些事,彼此不構成威脅。但是一旦有營利的單位加入則不同。他們為了創造收入,就需要擴大客源,積極搶生意;又為了創造利潤,就需要節省成本,不是調整從業人員的薪資,就是可能影響服務的品質,使被服務者的待遇受影響。其他行業,被服務者受到比較差的待遇時,會反應,會抗議,但是身心障礙者則難以如此表達。尤其是植物人。因此這種影響不能從其他一般行業的觀點來判斷。

最有意思的是,王榮璋去問社福部相關官員這次為什麼要開放「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他們說不知道,說是經濟部去談的,是對岸指名要求開放的。王榮璋去問經濟部要怎麼評估這些影響,沒人能回答;看了所有相關報告,沒有隻字片語。

我們自己國內只能非營利機構做的事,卻開放給陸資可以來營利已經夠怪了,更奇怪的是對岸經營「向老年人和殘疾人提供的社會福利」服務,營利或非營利事業皆可,甚至也允許港澳到中國大陸去以營利事業經營,但是在這次服貿協議裡對我們開放的卻只准以「非企業單位形式」也就是「非營利」機構來經營,並且地區也只限廣東和福建。

難道是我們國內這些非營利機構都不具競爭力?顯然也不是。王榮璋說對岸大量的人來向他們取經。此外,看去年十二月一則新聞報導,重慶唯一的台灣獨資的照護中心,就是一名嫁到台灣八年的陸配劉女士回鄉所開設的「鴻禧照護公司」,四年開了三家分店。劉女士指出台灣照護機構的管理方式比較成熟,人員素質也比較高,一本台灣內政部出版的「照顧服務員訓練教材」,更是她的經營寶典。有這些事實擺著,政府怎麼會在服貿協議裡反而談成對岸只准我們以非營利機構的形式去經營?

大家反黑箱服貿,這「黑箱」有兩個層次。一個是繞開國會監督,違反民主程序的黑箱;二就是協議許多內容沒有說明的黑箱。所以明年大選之後,等立法院重新組成後,我的期待是:在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和服貿協議之前,兩者都需要舉行聽證會而不是公聽會。

公聽會沒有法律效力。從過去張慶忠曾經一天趕場舉辦六場服貿公聽會,而公聽會現場出席官員和立法委員都經常零零落落,就知道這可以虛應故事。但聽證會不然,有法律效力,行政部門要一一回應問題。

為什麼我們政府會在「老人及身心障礙機構」的經營上,在國內和對岸都談出這麼多奇怪的狀況,正是聽證會該查明的重點之一。

在那之前,政府可以不回答,但不要回答得這麼背離事實。

而經濟部的長官都不出面,只任由一個級別很低的人出來提供一些背離事實的回應,也正是我在書中所指出的行政崩壞的又一個證明。

本文全文發表於 自由時報 自由開講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443130

另有一短版文發表於 聯合報,標題為 該報編輯所加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183695-%E6%8B%92%E6%89%93%E9%96%8B%E9%BB%91%E7%AE%B1-%E6%88%91%E5%AE%98%E5%93%A1%E9%82%84%E9%BB%91%E7%99%BD%E8%AC%9B

經濟部針對我在《如果台灣的四周是海洋》裡談到的「服貿的未爆彈」有了回應。因為回應得太草率,又有許多違反事實之言,我本來在臉書上寫不再理會。但是今天我聽一位朋友談到媒體上有太多虛假新聞,她們為了澄清這些假新聞的奔波之苦後,決定還是不要姑息…

Posted by 郝明義Rex How on 2015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