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9 月 14 日,10:03

G 政府與政治P 隨筆

【一二 —-致葉俊榮部長】

葉俊榮部長:

我8月10日回臺灣大學工會的信(附件一),說我看您的「相當難得」之說,認為您已經準備放水,並且您會走這條路,不可能是一個教育部長的層次敢自己決定的。

所以我本來不想對您表達任何意見,因為意義不大。

但是看到您9月12日端出苦思兩個月之後的「第三條路」解決方案,實在忍不住還是要寫這封信給您。

任何政府的政策都難免轉彎,任何政務官選擇配合上司政策而轉彎也難免。但基本上應該遵守責任政治的原則,把立場說明清楚;謹守法律的底線,依法施政。這是民主社會的一二常識。

台大校長案爭議難息的原因之一,是不同立場的各方,對教育部「依法行政」有不同的解釋。而台大既然對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提出訴願,這正是各方可以通過法律程序𨤳清事實的起點。這也是民主社會的一二常識。

然而,您身為教育部長,還是個法律學者,還是個教了幾十年行政法的學者,竟然不但把自己對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應該提出的答辯一再拖延,最後還敢公開拿出來當喬事的籌碼。

您說依您對行政救濟制度的了解,「就算訴願決定做出,也沒有一槌定結果,後續的行政訴訟程序耗時漫長」,又說如果台大接受您的方案選出校長當選人,教育部會接受,「若遲未有進展,教育部會在下月3日到期前訴願決定到期送出答辯書。」真可謂不可思議。

身為一個法律學者出身的政務官,竟然敢公而然之地宣示法律程序耗時漫長不可為,竟然敢堂而皇之地把自己應有的法律答辯拿來當籌碼和對方交換,這不但是棄「依法行政」於不顧,更是政府帶頭把法律踩在腳下,破壞法律的基礎。

您這不是在當教育部長,這是當黑幫話事老大。

我曾經寫給台大校長遴委會召集人陳維昭一封公開信(附件二),名為「分寸」,因為「分寸」兩字不像「羞恥」兩字筆劃複雜,比較好認。

寫這封信給您,則名為「一二」。「一二」的筆劃比「分寸」還少,可能有助於提醒您回憶一下對法律該有的最基本認識。

希望您的記憶能恢復得好一些。否則,也許您可以聽聽我給您一個建議。就是您苦思兩個月準備的「第三條路」,除了說明您真實的法律素養之外,也證明您的邏輯和判斷難以負荷政務官的職位,治絲益棼。看看這兩天各方的反應可知。

所以,您及早思索自己人生的「第三條路」,可能會是個利己利人的選項。

請不要感到冒犯。我是誠心建議。

順候
時祺

本信以臉書發表並以掛號信奉達

郝明義 謹啟
2018年9月14日

附件一
【站上改革台大的關鍵點―對國立臺灣大學工會的回應及建議】https://bit.ly/2OnTzV2

附件二
【分寸―致陳維昭召集人】http://bit.ly/2CSoF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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