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這不是太辛苦了嗎
P 隨筆
【警察這不是太辛苦了嗎】
昨晚在一家飯店見一個人,結束後已經快午夜了,搭計程車回家,下車後發現圍巾在,但是外套忘了拿。
那件外套穿了很久,很有感情。還好電子收據上有申訴電話,也有計程車車號,就打了過去。
本來以為這是件他們馬上聯絡一下司機,看怎麼送回來的事。但沒想到大動干戈。
首先,電話打通後,語音說遺失要打 110。我打去110,對方要我在原地別動,馬上派警察來。我說:不必吧,我有車號,你們馬上問一下司機不就得了?
「不行。我們不能聯絡。等警察來了,你跟他說,他會幫你聯絡。」對方說。
我想哪需要這麼麻煩,但對方堅持,也沒辦法。「那警察要多久才到?」
「馬上就到,五分鐘左右。」
好吧,我就在路邊等。一個報案立案的簡訊傳進我手機。
我滑手機看香港新聞。可是等了快二十分也沒到,就再打過去。
「啊?還沒到?我馬上幫你催,很快就到。」電話裡可以聽到對方很不好意思地說,有那種便民服務不周的歉意。然後收到另一個報案立案的簡訊。
不過,是我還真不好意思。為了一件舊外套,半夜三更地要警察趕過來聽我描述「案發經過」?都想取消算了,可是又想還是整個看完這到底是怎樣一種處理流程,就繼續等。
幸好等了一會兒不是警察來現場,而是他打電話來。警察問我情況,我告訴他經過,給他計程車車號,他說他來聯絡看。
再過了一會兒,警察打電話來,說找到司機了,他又回到飯店那裡排班。他問可不可以把我電話給司機,我們可以直接聯絡。
我請警察轉告司機把外套留給飯店櫃台就好。等一會兒,司機也打給我,說他在排班,沒法送過來很不意思,我也再三感謝,請他放在櫃台就好。
這整個過程,我實在想不通為什麼要麻煩到警察?如果那個警察當真到「現場」來了解「案發」經過,那真是不可思議了。
即使幸好警察用了打電話的方式,但為什麼要警察做這件事呢?這不是那個計程車申訴中心順手打電話問一下司機就可以解決的事嗎?
說是殺雞用牛刀倒罷,警察連這種芝麻小事也要為民服務,不是太辛苦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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