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I 反服貿運動

要拚經濟,政府得有方向——中韓FTA之後的課題

I 反服貿運動P 隨筆

寫作背景

太陽花學運之後,國民黨政府的氣勢大挫。他們知道自己儘管在立法院仍然佔有多數席次,但是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以及服貿協議上,已經無法為所欲為。

從某些方面來說,所有我們當初設定阻擋服貿協議通過的戰略和戰術,都已經達到目的。立院進入了二○一四年九月的會期。十一月底的六都大選即將來臨,國民黨立委也都進入忙碌期,很難有人認真執行他們馬主席的指令了。

很多人告訴我:可以先不理會他們了。

但是基於馬政府特殊而奇異的「跳針回答」和「答錄機回答」哲學中所透露的那種執著,我總保持著警覺。我總覺得需要年底的六都選舉揭曉之後,有些事情才能真正比較心安。

在這樣的情況下,到了十一月中旬,我看到國民黨立法委員又要把擱下很久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拿出來覆議時,就繃緊了神經。看看報紙新聞,民進黨固然在阻擋,但是我總覺得哪裡不對勁。

我跟一個人打聽,果然民進黨也有意在十一月二十一日把《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付委審查。因為我聽到一個說法是:「先立法再審查幾乎是全社會的共識,民進黨可以在條文上有意見,但是連審查都不開始的話,恐怕也會有壓力」。

但是我總相信再半個月,等到六都選舉的結果揭曉,國民黨一定會受到教訓。在國民黨真正嘗到教訓之前,我認為對他們有任何退讓,都會讓他們接收到錯誤的訊息。而畢竟,他們還是佔有國會多數席位。

因此,我在六都選舉之前趕寫了這篇文章,發表在《聯合報》。

 

今天在聯合報發表一文<面對中韓FTA/要拚經濟 政府得有方向>:

中韓完成FTA談判之後,國內有人感受到壓力,並呼籲正視,是應該的。但是像馬總統又聚焦於在野黨卡住服貿協議,國民黨又要趕在立法院選前把「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復議,則可能反應不當。

馬總統一向的邏輯是:「服貿協議通過,台灣才有機會加入一些區域經濟協定;加入區域經濟協定,台灣的經濟才有活路。」這個說法好比:「我們要先搭上巴士,才能去機場;去了機場,我們才能出國。」
但是,先不談搭這巴士的代價,一個人如果不先知道自己出國要去哪裡,就算去了機場有什麼用?一國總統,始終指不出自己國家經濟發展的方向,打造不出產業升級的利基,光指望加入區域經濟協定有什麼用?菲律賓和柬埔寨可是加入馬總統念茲在茲的RCEP 的,如何呢?韓國是先有自己的國家和產業發展的方向、策略與重點,再把中韓FTA納入其中的一環,這樣才如虎添翼,進退有據。而我們呢?我們如果沒有經濟和產業發展的方向、策略與重點,卻整天喊拚經濟,那不就是原地旋轉籠裡把自己累死的天笠鼠?光以為和中國大陸簽兩個協議就是萬靈丹,那不是為有識者笑?

何況,不要忘記,才前幾天,對岸有人才請「地方頭頭小馬哥」注意:「台灣經濟已經離不開大陸,台灣也已沒有同大陸對抗的本錢」。我們沒有經濟和產業發展的方向、策略與重點,就盲動亂動,落人笑柄倒罷,只怕將來欲哭無淚。
我們的確不能不結合、不能不善用中國大陸。中國大陸是我們極為重要的市場,也是極為重要的資源。但,不能成為我們全部和唯一的市場與資源。所以,必須謹慎從事。

韓國,當然是我們不能不重視的競爭對手。但是不能因為韓國走快了什麼腳步,就自亂分寸。何況,以服貿協議卡在立法院來說,根本原因是政府沒有走該走的程序。就像是在搭巴士,政府是司機,沒有程序正義就是闖了紅燈;被人民抗議而卡住,就像是開罰單而停下來動不了。現在司機指著窗外,嚷著說「不要開罰單了,快開車,再不開都要被別人超車了!」就算真的被超車了,責任是誰要負?不是那個闖紅燈的司機嗎?所以不要再把責任推到在野黨頭上,更何況反對的人遠不只在野黨。

因此,對於中韓FTA此事的因應,我的建議是:
一, 等九合一選舉結束,請政府趕快提出早就該提而沒提的經濟與產業的發展方向、策略,與重點,並告訴我們要加入各個區域經濟協定和這些方向、策略與重點的目標和關係。

二,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政府壓了六年多沒送進立法院,不急在選前這麼倉促的情況下復議,或者只想通過徒具其名的條例。這是關係兩岸來往的根本大法,太多背景和細節都該讓社會各方面充分注意、討論。

三, 不論是根據ECFA的協議精神和內文,或中國大陸和世界各國談判FTA的慣例,都應該貨貿早於服貿。我們莫名搞出服貿早於貨貿,造成社會偌大動盪,本就不該。加上中韓FTA也是貨貿對台灣的衝擊更大,因此政府應該落實先貨貿後服貿的應有談判順序。

其他,都是枝節,毋須過度反應。我們已經陷入險境,盲目的亂動,只會把腳伸出懸崖之外。

http://udn.com/NEWS/OPINION/X1/9065147.shtml#

 

後續發展

六都大選的前夕,許多人都為之熱切、興奮、緊張的時候,我完全沒有。開票當天,我一直關掉手機也關掉網路,忙我自己的工作。

最後結果,台灣的人民真是用選票好好地教訓了國民黨。這儘管在我意料之中,但是幅度之大也還是令人不能不悸動於「民心向背」的真義。

再談陸軍怎麼打別人的空軍﹣回詹宏志文

I 反服貿運動

詹宏志有文章回應我談兩岸跨境服務的不對等。

他同意我講的陸軍打空軍的問題是事實, 但「電子商務跨境服務的不對等是『現狀』,不是因為『簽訂服貿』而發生的」,所以說我把這種不對等推給服貿協議,是個錯誤。

我的回應如下。

第一,我文章裡有提到現在就存在著這種不對等:「這也是為什麼今天淘寶可以接受台灣的訂單,而台灣的電子商務網站卻不能接大陸訂單,未來就算服貿協議生效,在不對等的『跨境服務』下,仍然必須去福建開公司才能做生意的原因。」

我之所以沒在「現狀」上多著墨,一來相信那應該是大家都知道的情況;二來還是想強調這份服貿協議不但沒有改善電子商務網站的現狀,反而把其他更多的行業,包括所有的批發業與零售業(郵購除外)也都涵蓋進去。不但使大量行業都必須以陸軍西進去打空軍,甚至連數位出版的未來都沒有出路。

第二,跨境服務的不對等固然現在就有,一旦正式寫進服貿協議裡,有其不同的力道。對於服貿協議裡許多沒有改善的「現狀」,以馬總統為首的官員最常講的話就是:「這個問題現在就存在」,或者「這個情況從五年前的<大陸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就開始發生了」。但事實上這份服貿「協議」是準「條約」,一旦生效,形同把所有現存的問題都合理化,未來更難改善;雙方的準「條約」,不同於我們政府過去單方面的「辦法」,有更高層級的約束力,難以回頭。馬總統雖然說服貿生效和結婚一樣,還是可離婚,但他舉的一些「離婚」可能,早有學者批駁其引用失據,不切實際。

第三,詹宏志文章裡承認「兩岸虛擬經濟不對等是個事實,政府應正視這件事、應更努力去突破」。但另一方面他又認為基於我們的「網路自由」,「我們不遮蔽大陸的網站,也不遮蔽世界各地的網站,我們不針對網路做任何『邊境管理』」。事實上,今天政府正是以詹宏志說的第二點,來當作他們第一點沒有作為的理由:「反正我們是自由、開放的市場,而他們就是(基於意識型態或其他理由)不開放,我們難以爭取什麼。」所以詹宏志可能要從他講的這兩點之間擇一相信。繼續相信對中國大陸的網站不必有任何特別的談判要求,那就很難再要求政府在跨境服務的不對等上有什麼突破;要求政府突破跨境服務的不對等,就很難不考慮對中國大陸的網站有些特別的談判要求。

我也相信網路自由,但是和中國大陸談判是特殊情況。(註) 而我們政府主張兩岸非國際關係,服貿協議又本來就是在兩岸特殊的ECFA之下所簽,不是一般國際間的FTA,所以兩岸之間有什麼不同於對其他國家的待遇談判,本來就合理。這一點不在本文討論的範圍之內,期待各方專家討論。

第四,政府不但沒有在跨境服務的不對等上幫我們爭取到突破,還欺瞞人民。四月初,NCC主委石世豪在立法院報告,說「服貿協議簽署後,台灣網頁即可突破原有封鎖、在大陸呈現」,又說:「所有商品…(楊麗環:所有商品都在所有他們的網路裡面去販銷?)對,沒錯,再加上我們這個快遞跟貨物的遞送都已經通了,所以呢,他們點選之後,我們就可以直接提供服務跟商品到中國大陸去了。」

詹宏志何不給石世豪上一課,告訴他我們陸軍沒法打空軍的真實情況?服貿協議之引起這麼大的反對聲浪,諸如石世豪的妄言是根由之一。

【註】蘋果日報的紙本沒來得及加上這兩句話。網站版本有。

這是駱駝,不是鹿茸

I 反服貿運動

世界上原來有兩種人。

第一種人,是看到沙漠裡露出一隻像尾巴的東西,就知道那底下埋藏了一隻駱駝。

第二種人,是必須沿著尾巴挖下去,直到整隻駱駝露出來,才承認那是一隻駱駝。

馬總統和他的許多閣員,讓我們見識到世界上原來還有第三種人。

那就是你把整隻駱駝挖了出來端到他眼前,他看一看會說:「這是鹿茸。」

在服貿這個議題上,馬政府實在創了許多世界之最。其中之一,就是你不論端什麼證據指出他們的問題,他們就是不承認。

最近一個例子,是學術界反對服貿開放中資參與第二類電信電腦服務業,指出其危及資訊自由及國家安全。NCC主委先是說這不過是以林宗男教授為代表的三名教授的反對意見。連署的人多了,他們就找一些業者出來反駁。可最新的情況是:連署的學者專家已經兩百六十四名了,從中研院院士到各大學資訊、電機系教授,到曾經在美國航太總署與聯邦通訊委員會工作的專家,涵蓋各個方面。可是想必政府還是不會理會。

因為帶頭的馬英九總統就一直在做這種示範。

馬總統早期先是堅持服貿協議是政府的行政命令,不同意立法院立法監督。到迫於現實,不得不承認兩岸的協議得「先立法,後審查」之後,他又一直堅持要把服貿協議和監督條例的立法「並行」。換句話說,他承認該立法監督,但服貿協議這次不在其內。而很多國民黨立法委員也紛紛以「孩子都生下了,怎麼塞回去」等說法為他護航。

既然他們說到生孩子的事,倒不妨沿著這個思路來做個比喻。

馬總統既然承認兩岸的協議得「先立法,後審查」,就像是告訴我們,他終於承認:男女要先結婚,再生小孩才合法。那你沒立法就先生了個服貿的小孩出來,為什麼不趁著現在立法,也讓他經過「先立法,後審查」的程序,得到個合法的身分呢?你說以後的貨貿協議等都走「先立法,後審查」的程序,服貿卻不必,這豈不是相當於政府告訴我們:我們生了個非法小孩,大家就將就一下,以後生的小孩再保證合法?

馬總統現在強調「逐條審查,逐條表決」。但對照江宜樺院長之前所說的逐條審查,但隻字不改,也可以知道馬政府對「逐條審查」的定義的認知,實在與大家的常識不同。既然有「審查」,當然就要「修改」的餘地。不然,馬總統豈不乾脆說是「逐條朗誦,逐條表決」還比較貼切一些?

退一萬步來說,如果現在真到了要逐條表決的時候,馬總統顯然是認為國民黨立法委員佔國會多數,所以他就有立場可以用黨鞭押著立委當投票部隊。可他完全忘了事情之所以會演變到今天這個地步,正是他忽略了民意只有9.2%的總統不該強推爭議如此之大的政策的常識;正是他漠視了社會上大多數的人不同意這個服貿協議可以如此處理的事實。

但是看馬總統對學生撤出國會聲明的回應,他一點也不認為自己需要調整。所以我說你即使把整隻駱駝挖出來放到他眼前,他仍然說這是鹿茸。

世界上這第三種人到底怎麼出現的?我們該怎麼辦?

我只想到一句話:「裝睡的人是叫不醒的。」

大家就別想用叫醒一個人的方法去叫他了。

百人太陽花與媒體──在社會大合唱中給媒體的一封信

I 反服貿運動

各位媒體朋友:

感謝大家對4月6日「一百人的太陽花」記者會的重視,第二天並有很多報導。 只是有些媒體的標題與新聞處理,令人感到遺憾。

譬如,有一家媒體的標題是「藝文界號召創作 籲學生完美退場」;另一家媒體則把標題為「黃春明籲『把民主棒子交還立院』」的文章,和主張挺服貿的群眾要求學生立即退場的照片編輯在一起。

我們發起「一百人的太陽花」活動,不同的人固然有不同的立場,但最大的公約數,就是支持反服貿的學生。

在最大公約數「支持學生」之下,一百個人共同來畫太陽花,本意絕非以此來呼籲同學退場。我們共同的希望是:大家能夠聲援他們,找出許多過去不出聲的人來發聲,以創作來支持他們,讓大家知道他們不是被政府抹黑的暴力份子,並且對他們提出鼓勵與建議。有了這一百朵太陽花之後,再邀請社會各界的人一起繼續創作:「黑暗來的時候,就讓光明亮起來吧。」

這件事情的源起,在3月31日晚上,徐莉玲打電話給我,談到第二天有黑道要帶兩千人去立法院的事。

我們都同意:黑道出這個頭,又會有張慶忠效果。一定又給反服貿的運動更加添柴加火。但是我們都擔心學生萬一受傷的後果,那會是整個台灣都難以承受的悲劇。

在當晚快午夜的時候,我忽然有了找一百個人畫太陽花的想法。黑道要在4月 1日下午兩點帶人去立法院,那如果我們在那之前能讓一百朵太陽花先亮起來,然後把更多的太陽花叫起來呢?黑暗來了,光明也該出動啊!

我馬上找到了朱學恒、徐莉玲、聶永真、柯一正等幾位共同發起人,並且用之前就申請好的 SaveTaiwan.net 的域名,開始連夜找人並趕工。只是第二天的發展,讓我們發現事態可能沒那麼嚴重,加上很多創作者希望有更多的時間來創作,就決定把網站公佈時間延後到四月六日。

我從3月26日晚上去議場看學生就說:他們已經勝利,隨時都可以光榮地離開。

4月6日記者會上,我再跟學生說:如果他們等的是要政府有什麼回應才決定是否要離開,那我建議他們不必等了。我認為這個政府難有回應,是其一。更重要的,是請他們注意社會上有這麼多人,尤其是文化和藝術界有這麼多人,以他們的創作來肯定他們,支持他們,這些回應更值得他們感到鼓舞。

在這些回應裡,擇其代表者,有八十二歲的童書插畫界的老前輩鄭明進先生的創作

姚瑞中立即創作的精彩版畫

焦元溥和鋼琴家Evgeny Kissin的合作: 

張照堂的攝影創作: 

周于棟的書法詩: 

愛亞用衛生紙的創作: 

陳芳明和李敏勇的詩作: 

李明勇的詩作

Monbaza 的音樂創作: 

聶永真破題的「不破不立」: 

以及黄春明的文章<找一支陽光有力的歌曲來個大合唱>和其他三首作品。 

許多人這麼慷慨而熱血的支持,我真是為之激動。看到有些我完全沒有意料到的人出面,甚至叫了起來! 

正是因為看到這麼多精彩人物的多元回應,所以我說聽到整個社會開始了大合唱。

也因此,我認為他們更重要的是聽到這些合唱的回應,來考慮自己要不要光榮地轉進,讓學生運動也進入這整個大社會運動的大合唱裡。這不是終點,反而,只是起點。 

可我也補充說了一句話:但是學生運動畢竟是他們自己的運動,我還是要尊重他們自己的決定。 

第二天的平面媒體上,大部份媒體都有報導我個人說明的後半段,對這一點我要表達謝意。但很可惜的是,有關我提到的那許多精彩的社會大合唱,那麼多精彩的太陽花創作,以及我希望學生能注意到的創作者的心意,則報導得太少。黄春明先生的一句「把民主棒子交還立院」被大量媒體當作標題,但事實上那只是他對太陽花學生運動諸多肯定之後,基於希望學生能保持戰果而做的幾點建議之一。 

◎ 

看到報導後,有些藝術家來告訴我他們創作的動機被忽視,或被標題扭曲的抱怨。 

開始的時候,我跟他們說,這固然是遺憾,「但是如果我們回頭看看過去九個月我們對許多媒體的遺憾,這可能還是比較小的。所以不必放在心上。」 

可隨著我看到他們轉來更多的標題,甚至看到「藝文界號召創作 籲學生完美退場」,我想我還是應該向媒體朋友做一次正式的澄清說明。 

最後,也有一個拜託。 

各種反服貿聲音之起點,也是重要的焦點,就是反黑箱作業。這裡政府當然要負責任。但是我也認為,如果有更多媒體,更早也更持續地提醒政府他們在黑箱作業上所犯的錯誤,政府也許可以早點有所收歛,今天的情況也許不致於如此狼狽。

逝者已矣。衡諸未來,我們社會面對的難題仍然很多。如果說我們改造自己社會的大合唱正要開始,其中肯定有一塊管樂是屬於媒體的。整個大合唱是否能交響而升,正和媒體的管樂密不可分。 

因為大家對媒體有這麼大的期待,因而在此拜託。 

 

 

郝明義 謹上 

中華民國103年4月9 日 

陸軍怎麼和別人的空軍打?

I 反服貿運動

寫作背景

我原來準備寫的「用常識看服貿」系列,因為馬王之爭而停下觀察。

學運開始之後,各方湧起對服貿協議問題的指陳,以及相關討論。也使得我覺得是否多我一個人再談我看到的服貿問題,已沒那麼重要了。

我唯一還想寫寫的議題,是有關「跨境服務」。

服貿協議剛簽好,公布內容的時候,我對一個「跨境提供服務」的術語,研究了很久。在服貿協議內容公布後,有至少半個多月的時間,我一直在探查這是怎麼回事。

後來我在前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先生的引介下,分別請教了政大國際經營與貿易系楊光華、施文真、蔡孟佳三位教授,才終於明白跨境服務到底是怎麼回事,而不對等的開放對台灣整體經濟產生多麼大的衝擊。

因為對這個題目我下了比較多工夫,所以當看過很多人的討論,但總是講得比較複雜的時候,我想到一個淺顯易懂的比喻,就寫了這一篇〈陸軍怎麼和別人的空軍打?〉

 

 

這次服貿協議裡,我們政府簽了個極不對等的「跨境服務」(對岸的術語叫「跨境交付」)。一般人看這個名詞可能覺得很深奧,事不關己,但事實上如果服貿協議有必須刪除或調整的排行榜,不對等的「跨境服務」絕對名列前茅。

這麼說吧,服務的型態,有幾種。

第一種,是賣方在原地不移動,買方移動。餐廳是代表,等客人上門。

第二種,是買方在原地不移動,賣方移動。建築師是代表,要去各個現場。

第三種,是買方和賣方都在原地不移動,買方送出訂單,賣方遞送服務,誰都不必出門。電子商務是代表。而這第三種服務,就是「跨境服務」。

這次服貿協議裡,我們政府讓中國大陸所有的批發業和零售業,都可以對台灣提供「跨境服務」。(見附件一)

而中國大陸對台灣的所有批發業和零售業,只開放零售業的「郵購」可以對他們提供跨境服務。(見附件二。今天有誰使用「郵購」?)

這也是為什麼今天淘寶可以接受台灣的訂單,而台灣的電子商務網站卻不能接大陸訂單,未來就算服貿協議生效,在不對等的「跨境服務」下,仍然必須去福建開公司才能做生意的原因。

跨境服務的不對等,粗看起來好像受影響的只有電子商務而已。但事實上是任何批發業與零售業都受到影響。

先以我所在的出版業來說好了。目前像我們的博客來、讀冊這些網站沒法賣書到大陸,是大家知道的。但真正影響深遠的,是台灣未來任何的數位出版,都做不到中國大陸讀者的生意。

數位出版(含雜誌,下同),肯定是出版的未來。數位出版,又是需要投資比較大的。而投資大又值得做的原因,正在於數位出版可以提供「跨境服務」。亞瑪遜的電子書可以在全世界都賣得好,正是因為他們可以「跨境服務」。

但這次服貿協議的不對等跨境服務,斷了台灣數位出版的生路。未來,中國大陸任何出版社的數位版電子書,可以透過他們的網站賣給台灣讀者;但台灣任何出版社的數位版電子書,卻沒法在自己的網站上賣給他們。而出版業者比電子商務網站還慘的是,電子商務網站起碼他們還同意讓你在福建落地。未來的數位出版呢?

此外,台大林向愷教授提醒我們:台灣的電子商務網站到福建去經營之後,業者必須簽署「年檢承諾書」,承諾不提供「破壞國家統一」或「破壞民族團結」或「破壞社會穩定」的服務,才能得到在全中國範圍內經營的ICP許可證。「未來台灣電子商務業赴中設立商業據點後,為通過ICP年度檢查將形成親中利益集團,更因自我設限與自我檢查而限縮台灣社會言論自由。」林教授說。

連電子商務都會受到這種連帶影響的話,和言論自由有直接關係的數位出版呢?

不談出版,即使和言論自由無關的其他批發業,其他零售業,受的影響難道會小嗎?

在「跨境服務」不對等之下,食衣住行的各種批發或零售業想做對岸的生意,都必須去對岸進行實際的投資,設倉庫、租店面、用人,一樣都少不得。這好比你必須使用陸軍去打登陸戰。

但是你對岸的同業要來台灣和你搶客戶,卻可以使用他們當地既有的倉庫、店面、人力,從網上接單就成交;或者來台灣只要有些基本的投資,就可以使用他們在對岸原有的後勤支援來和你競爭。這好比人家來打你,不但有陸軍,還有空軍加巡弋飛彈。

你用陸軍和人家的空軍打什麼?

 

 

後續發展

我的文章發表之後,詹宏志寫了一篇〈兩岸跨境電商的不對等陸軍與空軍之爭〉回應我。

我在整個反黑箱服貿行動中,從來不回應個別民間業者的批評。理由有二:一、民間業者各有自己的出發點;二、今天的問題是政府造成的,和政府辯論都來不及了,沒有時間回應個別的同業。

因為詹宏志的文章直接針對我的文章而寫,所以後來我也因此再寫了一篇〈再談陸軍怎麼打別人的空軍〉回應詹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