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人 — 愛唱歌的湯姆

A 工作

不論來自朋友的激勵,還是來自對手的訓練,都只是觸媒。

真正的燃料,仍在於我們自己本身。

反求諸己的時候,有兩個因素很重要:一是意念,一是紀律。

意念左右所有事物的形成,以及發展。前面談過。

紀律,則有助於意念的形成,以及實踐。

意念與紀律,一體兩面,相輔相成。有多大的意念,就需要多強的紀律。有多強的紀律,也就會實踐多大的意念。

意念之重要,不在其大,而在其清晰。紀律的重要,不在其嚴苛,而在其規則。

在出版這個領域裡,有一個行業叫作「版權代理與經紀」(Rights Agency)。所謂「版權代理與經紀」,說得比較簡單一點,也就是代理某個作家,或某部作品,幫這個作家或這部作品,找到最好的出版者,爭取到最好的版稅待遇。

這個行業裡,有一個人叫Tom Mori,是全世界都知道的人物。

Tom是個大胖子,皮膚黑黝黝的,整個人都是圓形的組合。眼睛、嘴巴,在不談生意的時候,大部份時間也都是笑得圓圓的。

他當然很成功。《洛杉磯時報》報導過他是全世界唯一開勞斯萊斯,手上戴好幾克拉鑽戒的版權代理者。

然而,湯姆先生其實是個日本人,名叫森武志。他以一個身在日本的版權代理者,卻在以英語作家與出版者為主的世界版圖上打下了一片天地。

湯姆當然會講英語,但會講英語絕對不是他能有這番成就的原因。

湯姆當然精明得厲害,但光是精明厲害不會讓人吃你這一套一吃二十年。

有一次,我和他在東京的街頭連喝了兩三攤酒。唱完卡拉OK,我問他:他在工作上有什麼祕訣。

他看看已經快兩點鐘的手錶,說:「不論我回家多晚,早上六點,我一定起來看CNN的新聞。九點鐘之前,一定把該看的外文報紙看完。」

他的意念很清楚:要做版權代理者,就一定要在世界舞台上當個版權代理者,不能只是代理代理日本作家了事。

他的紀律很徹底:一定要趕在別人還沒醒過來之前,先掌握這個世界的新聞,從其中發現有什麼新聞人物是他可以去遊說寫作的對象,有什麼新聞事件可以讓他炒熱手邊代理作品的身價。

湯姆的作風十分強勢。很多人不見得喜歡他。我看過很多人當著他的面和他笑得一樣圓,但是背後提到他卻是另一副表情。

但是每當我想到意念與紀律的時候,一定忘不了那個身體圓圓的,手上亮晶晶的,拿起麥克風可以把「I Left My Heart in San Francisco」連唱三遍的Tom Mori。


後記:一九九八年北京書展上,我接到一個消息,湯姆因為突然發現肝癌末期,在兩個月不到的時間內過世。回台北後,我趕去東京,參加他的告別式,見他一面。

—-摘自《工作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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