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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朵拉盒子裡的最後一個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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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畫個門,開了門就回到家了。

看了前面談的這些困惑,尤其這些困惑對我們後續路程的影響與耽擱,很少人能輕鬆得起來。
但是,噓,說一個秘密,我們一定可以輕鬆得起來。

有一次我看一齣卡通。
卡通的主角,一定要在一段時間裡完成一個任務回到家。但是他遭遇的危險越來越多,越走越遠,最後時間只剩三秒鐘的時候,他人在千里之外。任務,是絕對達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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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付出那麼多時間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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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它們也沒什麼不好,不過,就是不值得你付出那麼多時間。

有些時刻,讓我很頭痛。譬如年底,有人要我跟讀者推薦一下這一年裡讀了哪些好書。或者,有人問你對你生命影響最大的書有哪些。

我很同意林語堂說過的一句話:「這個世界上沒有一本書是人人所必須閱讀的,只有在某時某地,某個環境或某個年齡中一個人所必讀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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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必是文字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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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基因中,許多感官作用需要重新被喚醒與恢復的必然。

那兩位女士的發言,表面看來像是兩個極端,但事實上是同一個出發點。

第一位母親的發言,太過重視書的作用了。
那位當姊姊的發言,表面看來雖然顯示了她對「網路」與「書」的平等對待,但是她引用今天之前的人曾經自己找到出路,而對下一代的人主張平常心看待,則又忽視了今天面對的變局,是人類過去所從未有過的。一個閱讀的嶄新時代己經來臨,如果只是援用過去幾十年,幾百年的經驗,遠遠不夠。只是主張以平常心來看待「網路」與「書」,同樣也只是延續書籍時代的思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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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是三十萬字寫三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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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麼希望她手上拿的是一本小說。任何小說都好。

有一天我在家裡整理書架,本來只是要把一些覺得灰塵積得多了些的地方清理一下,但是隨手拿起《天龍八部》中的一本,不小心翻到一個地方,這下子就停不住了。

於是我就靠在書架底下,抹布扔在一旁,把多年前看過的金庸這部小說,又讀了一個段落。是段譽、王語嫣兩人先跌進爛泥枯井,真情流露,接著慕容復和鳩摩智兩人也跟著掉進去的那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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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格還能叫部落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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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的部落格

「部落格」以「部落」為現實,以「格」為模式。用畫面來說,它讓我們看到一片蠻荒的大地上,部落林立。但是林立的部落,卻面貌大致相同地連接於一格一格的區塊中,而區塊之後,則另有提供(或掌控)伺服器的主人。

「部落格」說法的精彩,在於它提醒了我們這個狀態「非部落」的真實面目──網路發展的蠻荒階段,部落反而群居於單位齊一的超級華廈之中。

這個真實面目,說明了Blog如何給網路文明帶來既前進又反動,既反動又前進的激素。
部落格的前進是,它以方便的使用界面,讓最憚於接近網路的人也跨過了門檻。

部落格的反動是,它讓習慣於紙張與書寫文明的人們,有了新的機會(與藉口)延續自己的閱讀與創作思維──WWW網路革命所點燃的火種,反而只能繼續在地下悶燒。
(更別提漫長的部落格網址讓我們多麼愴然於.idv的湮沒。)

所以,我喜歡「部落格」的最後一個理由,在於那個「格」字。

不論是否過於樂觀,我總想像,寄居於伺服器主人劃下的區塊裡的部落格,終有一天要擺脫那些格子,成為荒原上真正烽煙四起的部落。我們等待那一天,以及那一天之後,部落再演化出城邦、都會,以及其他的故事。(不然,我們有什麼要期待於網路文明的呢?)

但是在那一天到來之前,在部落還是非部落的今天,我們只能等待。等待中,我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建立我們自己的「格」。畢竟,「部落格」沒有「格」了,有部落又何為?

—-摘自《越讀者》